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0 07:18:3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品】工作方案范文集锦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工作方案范文集锦八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省农机局《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企业“社企共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区农机局“社企共建”工作方案的精神,为促进我区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结合我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探索“社企共建”的发展模式,引导农机合作社与对口企业开展社企共建,建立社企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赢目标,从而促进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提升农机装备结构水平,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农机化水平,通过社企共建,扩大我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覆盖面和经营规模,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发展一批有特色、影响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促进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20xx年我区将建立2个“社企共建”试点单位。

  二、重点工作

  1、建立农机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联系制度。鼓励农机企业积极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业务管理水平、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农机具给予批发价或其它形式的购机优惠待遇;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使用新机具、新技术,反馈区场需求和产品质量,展示农机使用效果,宣传农机品牌,逐步实现区域农机作业服务全程机械化。

  2、开展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示范点建设。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农机企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沟通交流,系统调查、认真研究、结合实际,鼓励农机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机维修服务点、品牌农机售后保障服务点建设;促进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托农机企业,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承担各类农机维修保养、农机配件供应和品牌农机“三包”服务等。

  3、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人员培训。鼓励农机企业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培训基地,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训农机操作使用、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技术维修人员。

  4、积极提供农机综合服务。鼓励农机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开拓区场提供信息服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兴建机库棚和维修场所提供规划支持,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积极提供各类农机综合服务。

  三、具体措施

  1、开展调研。在发展比较好的农机合作社广泛开展调研,了解合作社的现状和需求,就合作社农机装备结构、售后保障及维修服务需求、业务管理水平及操作技能提升等方面开展调研。

  2、主动与农机企业联系。主动向农机企业通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向企业优先推荐农机示范合作社,了解农机企业的合作意愿,为农机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之间牵线搭桥,在互动、互补、互利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助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促成“社企共建”合作。

  3、督促双方履行职责。农机企业及时为合作社提供农机信息,提供所需机种和配件,对农机手开展驾驶操作、保养维修等技术培训,提供农机让利销售或其它购机优惠待遇;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为企业新机具示范推广,为农机企业提供实时实地的农机使用信息和农机作业运转情况,反馈区场需求和产品质量,为农机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提供一线资料。

  4、扶持措施。对参与“社企共建”的农机企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购机补贴、项目申报及合作、资金扶持、示范社评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四、相关要求

  1、加强对“社企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企共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我地“社企共建”工作有序开展。

  2、做好“社企共建”工作信息宣传和经验总结。结合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联系工作,把推进“社企共建”作为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联系工作的重要内容,选择2个规模大、基础好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社企共建”工作试点,先行试验,积累经验,探索合作模式,深化合作内容,加快推进“社企共建”工作进展。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企共建”的目的意义、合作内容和典型经验,调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企业的积极性,营造“社企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和《依法治市20xx年“双十活动”工作方案》,现就安全领域开展“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五防”专项治理(下称“五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二)落实举报奖励、警示约谈制度。通过市内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警示约谈。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一案双查”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巴中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处罚企业的同时,依法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高、中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高、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中考是当前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职能部门当前的工作重点。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认识高、中期间卫生监督工作对于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切实完成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卫生监督所在高、中期间,对高、中考考点(学校)及其周边饮食摊点及公共场所单位依法进行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并将高、中考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卫生局。

  要结合全县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和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细化食品卫生监督措施,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一旦在高、中考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患按规定及时处理、上报。

  (二)卫生监督所严格加强对接待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效期,卫生管理组织、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设立情况;

  2、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

  3、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卫生监测情况;

  4、餐饮单位生产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5、提供给考生的饮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接待单位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卫生监督意见;

  卫生监督所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对在监督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应及时立案查处。

  三、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所负责高、中期间考点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高、中考开始前对校园周边的摊点、食堂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参加高、中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卫生监督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应对突发事件,方便部门之间协作沟通。

  四、监督保障要求

  (一)保障时间要求

  在高考(6月7日~8日)和中考(6月15日~17日)前期及期间组织督查。高考开始前,6月2日开始对学校周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到高考结束;中考前6月13日开始对学校周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到中考结束;

  (二)重点保障地点

  1、高考考点:一中;

  2、中考考点:一中、二中、实验中学;

  五、保障措施

  (一)卫生监督所由所长亲自抓,切实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到岗。

  (二)卫生监督所根据高、中考相关信息及资料,做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建立健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认真落实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制度。高、中考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除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外,还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上一级的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信息畅通、口径统一。

  (四)加强宣传,提高考生自我保护意识。与新闻媒体配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广大考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格执法,部门配合,及时做好投诉举报的查处。卫生监督所对在监督过程发现的违法问题,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加强与各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鼓励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双考期间的卫生违法问题。

工作方案 篇4

  一、充分认识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是适应21世纪竞争日趋激烈,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针对当前学生存在的心理素质方面的弱点,进一步提高其心理素质水平,实施素质教育的现实需要。科学研究表明,在未来人才的综合素质结构中,心理素质越来越重要,人的乐观开朗、积极进取、坚韧不拔等个性心理品质对人的健康成长和事业成功起着重要作用。应该说,我校学生具有众多的优良个性品质,同时也确实存在一部分学生心理素质不高的问题,个别人的心理问题甚或比较严重。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独生子女群体,心理健康教育毋庸置疑地已然成为一个需要普遍重视的问题。

  二、基本方略

  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改革的要求和初中生心理发展的规律而提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必然是素质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它是与学校心理辅导、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测量及心理咨询等多门学科相融合的、以实践和应用为主的教育活动。因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务必遵循科学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

  1.目标性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培养学生的优良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的生存、适应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潜能。

  围绕这些目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主要分解为:人生观与价值观教育、人格培养、情绪情感训练、意志力的培养、自我觉察与认识、生存训练、潜能开发等。除此,还应包括与之相关的心理测验、咨询辅导、课程安排、活动训练等各项工作。

  2.现实性原则。根据当前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师实际的教育能力、学生发展的实际水平和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本校本班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3.发展性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发展。因此,确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自然应面向全体、注重发展,选择具有普通意义和有代表性的主题内容,从而有效地发挥心理健康教育预防、促进的功能。

  4.差异性原则。满足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的心理需要,保证学校获得心理健康教育效果,对不同特点的学生应该进行分类指导。

  5.活动性原则。根据实践性与应用性的要求,突出以活动为主的特点,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渗透在灵活多样、富有情趣的活动中,发挥活动的优势,注重活动过程的教育作用。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中,应创造性地设计各种丰富多彩的话动,如角色扮演、绘画、想像、辩论、演讲、表演等,让学生在活动中、在参与中、在亲身体验中获得成长与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要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增强学生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2、学生心理潜能和创造力开发。心理学研究表明,中小学时期是心理潜能开发的最佳期。因此,心理潜能的开发与创造力的培养也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它主要包括对学生进行判断、推理、逻辑思维、直觉思维、发散思维及创造思维等各种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同时,还包括对学生自我激励能力的训练等,以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与能动性。

  3、学生心理行为问题矫正。面向少数具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而开展的心理咨询、行为矫正训练的教育内容,多属矫治范畴。要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咨询和辅导。要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具体包括: 学习适应问题,主要指围绕学习活动而产生的心理行为问题,如考试焦虑、学习困难、注意力不集中、学校恐怖症、厌学等;情绪问题,主要指影响学生正常生活、学习与健康成长的负性情绪问题,如抑郁、恐惧、焦虑、紧张、忧虑等;常见行为问题,主要指在学生生活、学习中表现出来的不良行为特征,如多动、说谎、打架、胆怯等;身心疾患,主要指因心理困扰而形成的躯体症状与反应,如神经衰弱、失眠、疑心症、神经性强迫症、癔病等。

  4、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课堂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要求教师根据各科教学的特点适时、适度地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教学中,开发学生智力和情感,激励学习动机,以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除了运用相关课堂教育内容进行教育外,更重要地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和辅导。

  4、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奠定学生心理安全的基础。挖掘教学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因素,提供心理自由环境。

  5、重视教学情况反馈,运用不同形式进行心理疏导。

  6、建立学校教育与家庭心理教育的沟通渠道,形成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环境。

  四、具体措施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特设专管网络。每学年开始即全面布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期中检查,每期末考核,一学年一次全面总结。

  2、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培训,培养自身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学专业知识、掌握心理辅导技巧和心理训练方法的教师,努力建立一支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队伍,藉以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全面研究和实验。

  培训办法:集中短训(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与自学提高(每月不少于1篇学习札记与量化考核及其待遇挂钩)相结合。

  3、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的核心是转变全体教师的教育观念,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和负担,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4、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门攻“心”的艺术。攻“心”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具体的“施工”中,教师要把系统的教育工程划分为一个个子系统,使之成为日常性的心理启迪与心灵塑造工作,犹如涓涓细流汇成大海,棵棵树木连成密林,育人的长期功效在点滴的培养中完成。

  5、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的指导。心理健康教育除了与其它教育方法相通相联之外,也有独立操作的方法:心理指导法、心理训练法、心理激励法、心理控制法、心灵陶冶法、面谈咨询法、电话咨询法、反马太效应法……

工作方案 篇5

  汛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抢险和抗洪救灾工作,实行责任到单位、任务到地段、岗位到个人,确保责任堤段防汛安全,经局务会研究,特制订如下防汛抢险工作方案。

  一、防汛总目标:确保责任堤段不溃堤、不渍水,做到有险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二、防汛抢险组织机构

  成立县文广新局防汛抢险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三、责任堤段防汛抢险安排

  1.我局责任堤段为西区桩号3—4号桩段的380米堤段,防汛抢险值班分白班(8:00-16:00)、夜班(16:00-24:00)、晚班(0:00-8:00)三个班,由五个班次轮流倒班。轮流值班时,办公室将按人数配备抢险工具,随班交接,汛后入库。交换班由局办公室具体安排,各班联系领导负责该班防汛工作的指挥、督查、协调、指导工作,各班责任人负责通知并负责该班防汛值班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局加派人员参与该责任单位的防汛值班工作。

  2.城关垸水位达39.2米至42.3米(含42.3米),组织人员上堤查险、巡逻、护堤,堤段值班领导1人,堤段巡逻人员15人(按每百米4人,我局13人,老干局2人),人员按5个班次轮流倒班。如下表:3.城关垸水位达42.3米至44.00米(含44.0米)水位,组织人员上堤查险、巡逻、护堤、抢险,堤段值班领导1人,堤段巡逻人员19人,并准备15名抢险队员在单位待命,人员按5个班次轮流倒班(按每百米5人,我局15人,老干局4人)。如下表:

  4.水位达到44.0米以上且资江水位还在继续上涨,可能超过44.5米时,由书记、局长坐镇一线现场指挥,局班子全体人员上堤参与巡查,抢险队伍按县委办分指要求落实100人,人员按每个班次20人,5个班次人员不倒班全部上堤,作好抢大险的充分准备。

  5.由胡倩菁、胡菊秋、龚美英、莫慧明负责防汛时期的办公室值班,保持县委办分指与队员之间的联络,提供必要的后勤物质保障。

  四、防汛物资准备

  县委办分指规定要做好的防汛物资与器材(包括40米彩条布、200个纤维袋、10把锄头、10套箢箕、1顶帐蓬以及手电筒等)由办公室、财务室负责组织安排,由胡倩菁、胡菊秋、贺辉具体负责采购和保管。

  五、查险、巡逻要求

  各单位要挑选一批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查险、巡逻队员,轮流巡逻,搞好查险巡逻记录。查险、巡逻范围和内容:大堤压浸平台以外20米范围或大堤内坡脚外50米范围,出现的渗漏、垮塌、管涌、险情隐患和其它影响防汛抢险的因素等。查险、巡逻队员对责任堤段在水位42.3米(不含42.3米)以下时,每小时查巡三次;42.3米以上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查险巡逻范围扩大到大堤内坡脚外100米,查到的险情及时向分指领导报告,同时报告给负责该段大堤的水利局技术人员,分指领导5分钟以内必须报告县防指。

  六、防汛抢险纪律

  1.搞好城关垸防汛抢险工作是县城各级各单位和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当出现重大险情、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除老弱病残者外,其他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上堤抢险,并服从调度指挥。

  2.严格落实上堤巡逻查险责任制,各单位须按排班顺序上堤巡逻,每班巡逻险情必须在分指印制的《巡逻查险记录本》上进行详实记录,交换班时必须签字交接,确保24小时不断岗。

  3.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各成员单位按分配堤段长度上足巡逻、查险和抢险人员,到时县防指将随时上堤清点各单位人数,未按规定上足人员的,追究、处分单位领导和当事人。

  4.在抢险过程中,没有接到分指撤退命令时不准撤退,自行撤退者,是党员、干部的.,按党纪、政纪处分;是领导干部的就地免职;其他人员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5.各责任单位所包堤段发现险情报告不及时、处理险情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和成员单位领导责任。

  6.每个上堤抢险人员必须自觉服从指挥部命令,听从指挥。按县防指的命令统一行动,各值班点成员单位服从各责任段责任人的指挥。汛期各责任单位必须按分指规定明确护堤、查险、巡逻、抢险等人员的足量到岗到们,不得延误推诿。汛期各责任单位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外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按局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向指挥部政委、指挥长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工作方案 篇6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站、xx经开区(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20xx年全国、全省及全市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1月1日至2月21日)全市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责任落实

  20xx年春运即将临,我市农村人员流动性大,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作业繁忙,进入农机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做好春运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更加平稳,都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农业厅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各地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抓好宣传教育

  结合春运农业生产特点,采取利用广播、短信、书写标语、墙报、拉横幅、在集市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咨询点、事故案例挂图展览、开辟镇、村安全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与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延伸到村、户的各个角落,不断提高广大农机驾驶人员和农机从业人员的法律与安全意识。

  三、加强安全检查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结合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工作,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农机培训机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等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各县(市、区)要结合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动态管理,紧紧依托当地道安办,组织力量与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无证无牌、酒后驾车、违法载人、非法改拼装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乡村道路、事故多发区域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农机事故。

  四、加强应急值守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若发生农机事故要及时组织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把农机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推进“轻负优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和谐的发展。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教育局《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通知》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按照“减轻学业负担,丰富课余活动,关注课堂实效,保证教学质量,加强体能锻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各项管理,全面推进教改,努力在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方面出成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真正达到减负增效的效果。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减负”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同时根据学校实际,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及家长代表座谈会,并根据会议情况作出专项反馈,分析现状,研究策略,制订方案。同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理解各级减负工作文件、规定及我校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等,积极营造氛围,形成共识。

  (二)建立组织,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小组会议,实行“减负”工作领导责任制,由校长任第一责任人,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常规入手,抓出实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确保“减负”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规定如下:

  1、切实转变教师观念,树立全面正确的学生观、质量观、教学观。不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判定学生的好差、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判教师。淡化分数,追求学生正常学习状态下的自然结果。

  2、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学生在校上课时间每天不超过6小时,不提倡学生提早到校,把学生各季节作息时间表及时公示告知家长。认真落实学校体育课程要求,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活动认真抓好大课间活动,不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和课外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活动1小时。认真抓好学校“五表”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及教辅资料征订。作业内容要符合新课程标准,难易适当,有层次。课内作业要在课堂上完成;课外的作业分量要适中,注意突出训练重点,尽量减轻学生负担。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在1小时以内,确保学生每天有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积极倡导练习作业精练高效。严格控制学生的用书,练习资料、不得擅自增订和购置课外书本和练习提纲。各班学生课外作业量授权班主任统筹调节把关,严格控制,各教研组长负责把关作业的设计与安排,教导处每周加强对学生课外作业量的抽查、调控和督促,全面协调。继续实行星期二无作业日。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把规范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中之重,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随意增加周活动总量。各教研组根据各学科特点及学生实情制订好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表,不搞突击教学,不随意增减教学内容或任意提高、降低教学要求。

  5、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除语、数期末质量检测或区教育局组织质量监控考试外,各任课教师不得组织各类加重学生负担的书面考试,不以分数排名次。小学生学习品质、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登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

  6、严禁教师挤占音、体、美、信息、综合实践等课时补习语、数、英、科等科目,教师必须按时授课,不拖堂,不任意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禁止教师利用中午午休时间对学生进行整班补课活动。

  7、保证学生的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利用节假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变相对学生补课,不介绍学生到社会力量培训机构去参加培训。严格禁止教师参与家教。

  8、改革、修订教师工作评价标准,完善教师工作评估机制,实行等级评价制度,建立教师减负工作实施奖惩制度,把教师的减负工作与学校年度考核挂钩。充分调动各层面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四)关注课堂,提高效益。

  课堂是教学改革的主阵地,课堂更是落实“减负增效”的主阵地。结合学校减负工作要求,进一步关注课堂,在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上化工夫。

  1、进一步加强教研组建设,加大对教研组长的培训力度,改革备课制度,提高集体备课有效性与针对性和研究性,集思广益,通过提高备课质量来为教师提高教学有效性打下基础。

  2、重视新课程背景下教师教学方式与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与探索,切实转变教学观念,转变教与学的方式,开展有效教学策略与方法的研究,努力探索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的途径与方法。

  3、搭建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教师基本功比赛,教学大比武、命题研究等活动,以外在的形式促使教师内功的提炼,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为真正的减负增效提供有力的保障。

  4、加大对平时课堂教学的调研力度,听好“推门课”,同时以教研组为单位,积极开展学科教研组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教师互动听课评课及二次备课研究活动,关注课堂,提高效益。

  (五)适时反思,不断提升

  “减负”工作从实施开始,我们将分阶段及时小结、反思,提出改进措施,努力将“减负”工作落到实处、有所成效。

工作方案 篇8

  根据20xx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印发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批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和市司法局制定的《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搞好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状况检查,促进规范执法,依法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结合我局《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执业案卷评查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对本局自20xx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法治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全面“体检”,掌握本局法治健康状况,发现“疾病”,排查隐患,分析“病因”,开出“处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检查项目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本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近三年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内部管理涉法事项,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干警参赌涉毒,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法人登记、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投诉查处、信访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六)本部门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一)制作方案。4月上旬,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法制部门牵头,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参与,其他股室协助,制定本局法治状况检查具体方案。

  (二)自查。4月中旬,各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法律体检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股室自查报告,形成本局机关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股室的自查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分片复查。4月21日至5月15日,市局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分片对我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情况和法治现状进行复查,此次复查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股室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意见。开具“法律体检报告单”,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治疗”整改意见。

  (四)迎接抽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厅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的法治现状进行抽查,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6月中旬至下旬,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局党组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对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参加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法治状况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下半年开展全面、系统整改打下基础。具体应做到:

  (一)高度重视。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状况抽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法治状况检查任务重、要求高。县局决定成立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法规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局政策法规股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各股室要组织精通业务的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要明确责任,各股室要在自查、抽查等各个阶段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自查、抽查中不认真负责导致没有发现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由此产生严重法律问题的股室和检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真抓实查。这次法治状况检查,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内容多范围广,检查中要对照检查项目和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要全面“体检”,又要突出重点部位检查,对问题多的部位要重点检查,特别是要发现“疾病”和隐患,找准“病根”。自检不得图形式、走过场,不得隐瞒问题和风险隐患。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特别是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

  (四)促进健康发展。对这次“体检”出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深刻分析,区分责任和轻重缓急,及时、全面“治疗”整改,切实化解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