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0 06:17:3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宣传工作方案模板集锦六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宣传工作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宣传工作方案模板集锦六篇

宣传工作方案 篇1

  一、组织领导

  20xx年征兵宣传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牵头,负责策划组织全区征兵整体宣传,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具体宣传活动,并开展督促落实工作。

  二、宣传目标

  广泛运用悬挂标语横幅、橱窗宣传、入户宣传、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召开宣讲咨询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发动,大力营造当兵光荣氛围,深入宣传征兵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征兵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应征参军热情,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安排

  征兵宣传要贯穿征兵工作的全过程,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4月中下旬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是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印制宣传标语、宣传材料等。

  第二阶段:4月底到5月为集中宣传阶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全区整体氛围宣传

  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通过悬挂和张贴相关海报、标语横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广泛营造浓厚氛围。

  (1)各街道、社区在每条街巷、每个居民小区悬挂不少于1条宣传横幅、张贴不少于1张宣传海报;各街道制作宣传展板,在各社区巡展;区各部门下属的公园广场、医院、高中等公共场所要悬挂不少于1条宣传横幅。同时,各部门单位、各街道、社区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橱窗)、宣传海报和社区积极分子志愿者的小喇叭、红帽子、红袖章等宣传阵地和形式进行宣传。

  (责任部门:各街道、社区,各部门、单位)

  (2)区城管局协调全区主干道沿街不少于5块户外电子显示屏、新街口街区办协调不少于1块户外电子显示屏,发布征兵宣传公益广告;其他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协调户外电子显示屏发布征兵宣传公益广告。(每天累计播放不少于120次)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新街口街区办)

  2、开展征兵政策专项宣讲活动

  由区人武部牵头,在6所挂钩高校和部分人流集中的城市广场各举办一场征兵政策宣讲咨询活动,区教育系统(主要针对高三男生)视情组织宣讲,重点对兵役法规、优待政策、征集条件和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集中宣讲,并现场解答疑问、发放宣传材料。各街道也要组织专场宣讲活动。

  (责任部门:区人武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各街道)

  3、开展社区进门入户宣传

  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和各界社会志愿力量,登门入户对辖区适龄青年进行面对面宣传,开展“发一张卡片、进一次门、组织一场座谈”系列活动,提升征兵工作知晓率,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由区人武部印制征兵宣传海报、宣传卡片,各街道、社区组织张贴和发放,并结合发放工作,至少开展1次对适龄青年的进门入户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区人武部牵头,各街道落实)

  (2)每个社区至少召开1场座谈会,广泛邀请辖区适龄青年及家属参加,宣传征兵政策,掌握思想动态。

  (责任部门:各街道、各社区)

  4、开展高校主题宣传

  各高等院校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电子显示屏、宣传栏、黑板报(墙报)、宣传横幅等宣传载体,通过设立征兵联系点、举办大型征兵政策宣讲咨询会、优秀大学生士兵专场报告会、主题党团活动和发送征兵宣传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重点宣传在校生入伍补助、提干考学、退伍就业等优惠政策,增强征兵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部门:区人武部负责挂钩协调,各高等院校落实)

  5、开展网络宣传

  利用“秦淮征兵”微信公众平台,深入宣传征兵相关政策,及时发布征兵工作信息。各街道、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开展征兵宣传。征兵工作人员必须人人加载“秦淮征兵”微信公众号,能熟练查找、解读微信平台内的政策法规,并积极引导适龄青年和家长加载。

  (责任部门: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各街道、相关部门)

  第三阶段:6月至8月为深化宣传阶段。在全区各部门单位、各街道继续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征兵宣传、大力营造浓厚氛围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先进典型宣传

  大力宣传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和家长送子参军的先进事迹、秦淮籍现役官兵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典型事迹、征兵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及经验做法等,用典型和榜样的力量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征兵工作,激发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的热情。

  2、“一对一”思想宣传

  对确定的预征对象“一对一”开展思想教育,走访慰问应征青年和家属,深入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稳定应征青年思想情绪,解决应征青年后顾之忧。

  3、送兵宣传

  新兵起运前,结合发放光荣证、挂“光荣之家”牌等,举办新兵及家属欢送会,落实优抚措施,做好新兵入伍后的跟踪教育。

  (责任部门:区人武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街道、各高校)

  四、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高标准做好征兵宣传工作是圆满完成今年征兵任务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区整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紧扣时间节点,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针对性,并注意做好影像资料留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督导,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征兵宣传工作抓紧抓好。

  二要突出重点。针对适龄青年及家属,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法规,强化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意识;宣传征兵各项优惠政策,调动应征青年参军的积极性;宣传征兵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增强军营对广大适龄青年的吸引力、感召力。

  三要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着眼征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征兵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意把整体氛围营造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深入思想发动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注重宣传手段创新,不断优化和拓展内容与载体,以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贯穿征兵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富有成效的宣传效果。

宣传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全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依法治市宣传工作方案〉通知》(达市委办发〔20xx〕9号)要求,推动《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切实掀起依法治县的宣传学习热潮,营造法治宣汉建设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

  坚持用创新创造的办法有序有力推进依法治县宣传工作,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俗易懂、连续不断,防止断档、空挡等现象发生,做到新闻有形象,广播电台有声音,网络有消息,各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和基层单位有法治标语,确保依法治县工作宣传率高、知晓度广、氛围浓厚。

  二、宣传重点

  (一)依法治县重大部署和工作动态。重点宣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全省推进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王东明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县委关于依法治县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20xx年工作要点》、《达州市依法治市20xx年工作要点》和《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等。

  (二)依法治县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在依法治县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法治县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大力弘扬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等。

  (三)依法治县工作成效。重点宣传依法治县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依法治县工作对推动宣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奔跑跨越的成效等。

  三、宣传工作安排

  (一)扎实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和法治文化宣传

  以县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健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委(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组织开展重大法治理论研讨,为依法治县提供理论支撑。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级各类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定期在街道社区、新农村聚居点、工业(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工地等开展法治文化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司法局、县社科联、县文联、各乡镇)

  (二)深入开展新闻宣传

  1.宣汉电视台开办新栏目《以案说法》,每周1期,栏目风格定位于正面、亲民、普法,突出故事性、教育性,以群众关注关心的实例为宣传载体进行法治教育。同时在《宣汉新闻》、《阳光政务》等栏目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法治宣汉建设中的好新闻、好故事、好人物。《新宣汉》杂志及时刊登相关文章,加强舆论引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2.在宣汉党政网增设依法治县网页,在互联网上开设依法治县(法治宣汉)专题网站,分别设置重要部署、工作动态、创建工作、专项治理、重点关注、调查研究、法治报道、法规文件等板块,发布关于依法治县的文件、方案、领导讲话,每日更新网页,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县级部门的网站要增设法治类栏目,扩大网络宣传覆盖面。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高质量信息。(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党政网管理中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3.每周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一条以上普法宣传短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法治宣汉建设好声音。短信内容由依法治理相关责任单位提供,县司法局负责审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经信局、移动宣汉分公司、电信宣汉分公司、联通宣汉分公司)

  4.编发《宣汉县依法治县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推动工作开展。工作简报分两个专题,一是“第一责任人谈依法治理”专题,刊载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打算;二是“依法治县在行动”专题,刊载各地各部门传达学习贯彻省、市、县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宣汉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的情况。(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及时向上报送依法治县工作动态。积极主动向中央、省市媒体采写、上传我县依法治县的特色亮点工作;适时邀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记者来宣采访,报道我县依法治县的特色工作、先进典型和创新成果(案例)。(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三)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1.编印学习宣传资料。围绕依法治县工作精神收集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专家解读、法律法规等内容,编印学习手册和普法传单,在重大节日、重要场合向干部群众集中发放。(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

  2.制作宣传标语。在县境内车站码头、高速路口、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地以标语横幅、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形式投放普法宣传标语,做到重要车站、重点公交线路全覆盖。在旅游景区显著位置以标语横幅、法治漫画、雕刻艺术等形式宣传法治信息、弘扬法治精神。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发布宣传标语,确保村(社区)、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等基层单位都有醒目法治宣传标语,每个乡镇都有宣传橱窗或广告牌,使依法治县工作在群众中广为知晓。(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3.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选聘专家学者组建普法宣讲团,吸收普法骨干组建普法联络员队伍和法治文艺轻骑兵,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等法律“八进”活动。全县组织15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5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把送法下乡作为“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由县司法局牵头在3月底至4月底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

  4.投放公益广告。发挥公益广告教育启发的社会作用,开展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宣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在宣汉广播电台、宣汉电视台、公交移动媒体、出租车LED显示屏等位置及时推出统一制作的公益广告。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本地本部门媒体平台及时转载转播省、市、县媒体推出的公益广告,并结合实际制作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县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细致、操作性强的宣传工作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信息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要确定法治信息通讯员,并于4月12日前将名单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申请加入宣汉县依法治县工作交流QQ群。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依法治县信息报送工作,将依法治县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少于3篇。对报送不力的单位,将予以定期通报。

宣传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我镇信息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高质量完成好县委信息、县政府信息、组工信息、上级各项专题活动及全镇党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对信息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考评考核方案:

  一、工作要求

  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务必做到数据准确、报道及时、信息真实、大事必报。文字信息字数在400字以上,图片、视频信息的字数在200字以上。

  内容题材主要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先进典型,好人好事,新鲜事物新观念;新农村建设,改善民生,安全维稳,转变干部作风等中心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好的工作方法与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思考与探索,人生感悟,乡村见闻,学习活动等与工作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人事物。

  凡上报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撰稿人亲笔签名,党政办公室校稿编号存档并登记台账,签名不齐全的信息,任何人不得通过党政网、互联网、手机报等媒体擅自报送。审批由党委副书记或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复核由各办公室(所、中心)主任负责,党政办公室校稿编号存档并登记台账,校稿上报统计存档由党政办邓雪、谢颖具体负责。重大事项和上级约稿信息,由党委政府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审批表样式见附件一。党政办每月汇总任务完成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

  二、考核办法

  凡经过分管领导亲笔签名的信息,被视为已被镇级采用,经过分管领导亲笔签名的信息,不计入信息完成数。除“走建惠”专题外,个人完成的篇数,同时计入所在办公室(但不得同时计入两个办公室)。凡被上级采用的信息(报道),由本人或党政办及时提供有效依据,并登记入台账,无法提供有效依据,视为未被上级采用。被上级采用奖励,归个人,不再重复奖励所在办公室。

  各办公室(所、中心)按月分解任务,每少于2条扣办公室(所、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津贴(奖金)各30元。

  截止20xx年12月30日,报送信息少于的2条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扣本人本年度工作津贴(绩效工资)200元,年度不得考核为优秀。报送信息少于2条的大学生村干部,扣本人本年度奖励性生活补贴200元,年度不得考核为优秀。

  各村(居)委会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信息,全年4条,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少1条扣年度党建工作考核0.2分(综合得分)。具体任务见附件二。

  建立宣传信息管理台账,由各办公室和党政办分别管理,具体见附件三。

  三、约稿及专题信息

  凡上级约稿信息、专题信息,必须按时按量报送,并在标题前注明“某某约稿信息”、“某某专题信息”,不报或迟报,被相关部门通报或考核扣分的,扣所在办公室(所、中心)主任和相关工作责任人本人本年工作津贴(绩效工资)各200元,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四、奖励措施

  信息被县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50元,被市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500元,被省级及以上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1000元。

  大学生服务中心按月分解完成任务,年度奖中心工作经费600元。

  五、其他事项

  考核从20xx年5月1日起执行,年终兑现奖惩。

宣传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20xx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造成损失,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宣传与检查森林消防安全、把检查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近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宣传月和火灾隐患排查月时间

  活动时间:9月26日—10月2日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

  1、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2、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4、要组织森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辟防火宣传栏,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扩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每村至少要张贴宣传标语条以上,要对以往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

  5、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好计划烧除林缘田边草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6、要积极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程,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及签收回执单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

  7、要在进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公告“12119”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情况、森林应急队伍的组建情况、灭火器材储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2、排查各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排查林缘边、公路旁、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林内各处厂矿企业、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4、排查各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

  5、排查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查,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持避免大的问题发生。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要责成业主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镇将派出暗访组,检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表彰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宣传工作方案 篇5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任务,为建设“文明城市、幸福鹤山”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省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社会宣传

  1、分层次、有针对性宣传。

  编印《创文知识有奖问答》、《文明礼仪知识知多少》、《身边好人》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手中,进行广泛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员走进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校园、工业园区、乡镇,进行文明礼仪、公共道德宣讲,全面加强各层面人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设置创文宣传栏,举办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文活动。市住建局要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增强他们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工商部门专门组织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培训,教育他们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交通运输行业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其要安全出行、文明行车。市旅游局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建立各职能部门与企业(或用工单位)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上岗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及日常管理之中,大力提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文明素养。市妇联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市创文办要办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创文动态》,进行内部工作交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充分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等广告资源,大力宣传中国梦、爱党爱国、传统美德、生态文明、中华礼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宣传“文明洁净”等五大文明行动。保证户外公益广告数量占总广告数的30%以上。

  (1)报纸类: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半版。(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广播电视类: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播出10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其它各频道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次;新闻节目前后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黄金时段至少3次。(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

  (3)交通运输类:车站要在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并争取在候车亭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鹤山汽车总站)

  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要在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性播放公益广告。公交车厢内也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出租车电子屏要滚动播出创文公益广告或标语,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鹤山汽车总站)

  (4)建筑围挡类:市区、各镇所有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要进行更新更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

  (5)旅游景区类: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旧址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每个景区还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档案局、各镇街)

  (6)校园类: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校园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广播、电子屏等,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7)其它社会媒介类

  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护栏、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路等所有电子显示屏、LED屏、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文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资产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局、市旅游局、各镇街、各单位)

  3、社区(村委会)宣传。

  各社区(村委会)要设立创文宣传栏,悬挂创文宣传横幅或设置创文宣传牌,特别是沙坪街道办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责任单位:各镇,沙坪街道)

  4、窗口行业宣传。

  医疗卫生、银行、邮政电信、旅游等部门要规范窗口行业营业场所的文明用语,合理设置窗口行业公益广告。大力开展文明窗口行业创建活动宣传,优化窗口行业服务环境,促进窗口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

  5、网络声讯宣传

  (1)网络宣传。鹤山信息网和鹤山文明网要设置“创建文明城市”专题页面,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单位网页,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动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积极刊发和定期更新公益广告、宣传游标,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网络信息中心、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工商务局、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各镇街、各单位)

  (2)声讯宣传。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运用手机报、短信和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适时向市内手机用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电话用户发送创文理念、标语口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日常文明行为常识等信息,重要时期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至少1条,使手机短信、电话彩铃成为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和有效手段。(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媒体宣传

  1、专栏宣传。

  电视、报纸和各网站统一设“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鹤山”、“文明鹤山、宜居家园”等标题或标语,并常年报道全市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电视、报纸办好《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等栏目,一方面要对创建工作中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市民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等进行日常报道,另一方面要侧重对社会上各类不文明行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各部门单位创文职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并跟踪报道督查督办情况,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每个星期至少要有两期节目或两篇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访谈报道。

  根据创建省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和市民普遍关心或反映的突出问题,设定访谈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各行业、部门、基层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与访谈。对创文工作谈认识、谈做法、谈经验、谈成效,力求主题明确、内容新颖、鼓舞士气。今年要对15个承担主要任务的部门单位和沙坪街道办逐一采访,进行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3、专题报道。

  对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新成效,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在科教文卫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文明单位、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连续刊发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以典型带动,推进工作。每月至少要有1期专题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4、重点活动报道。

  对“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诚信示范街”创建活动、“文明餐桌”等五大文明行动、“我们的节日”等重点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秩序、市民交通行为、文明出行旅游、人际交往互助等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懂礼仪、守道德、重诚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鹤山广播电视台)

  5、对外宣传。

  积极加强与中央、省、江门市级媒体的联系,并取得支持,形成内外沟通、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市广播电视台要在总结提炼我市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有好的节目、好的`文章推向中央、省、江门媒体,推向全国,做好对外全面宣传报道,以扩大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创文办、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三)主题活动

  1、文体活动宣传。

  充分利用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根据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将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目及各类文体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文艺宣传合力。精心组织“走进社区——鹤山创文惠民文化活动年”、“365随手拍”等创文宣传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各社区(村委会)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创文主题活动。

  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和《20xx年创文实施项目任务分解表》,围绕中央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重点推进以“文明洁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文明行动”,以道德讲堂建设、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我们的节日”、诚实守信主题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各个层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修身律己、遵德守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创文主题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属工委、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林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鹤山广播电视台、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鹤山支行、市工商联、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新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报道小组,积极策划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抽调精锐力量,设置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新闻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在媒体宣传专栏《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中宣传本单位创文工作。

  (二)规范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统一在中国文明网“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下载。创文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内容可参考市创文宣传标语(详见附件)。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要求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

  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于5月份全面落实启动工作,各镇(街)、局级以上单位于5月8日前把本单位以及本系统的《20xx年创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文系统报送至市创文办(联系电话8887718)。市创文办将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并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

宣传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进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根据政府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持安全发展、正面宣传为主,以“和谐海西”、“平安**”建设为主题,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或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或医疗单位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得到明显加强。

  二、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

  ㈠工作重点

  1、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医院内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执法,抓好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安全执法。二是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医院或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中工作相对滞后、隐患多、事故多发的区域。三是重点单位。突出抓好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或医院。四是重点违法行为。突出抓好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明确执法方式。一是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在联合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或多次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企业或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及隐患多的医院等执法难点,加大执法力度,予以打击,确保执法到位,取得实效。二是集中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责任主体,要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执法,确保执法活动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专项执法。要根据职业卫生和医疗活动安全生产的特点,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对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平稳安定。

  3、加强执法,严格查处。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对未申报职业病危害、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检查医院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施设备等方面许可工作的执法检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初步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通过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卫生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三是加强对隐患治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的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和医院主动治理事故隐患。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六号)实施处罚。四是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查处。要严格对事故报告和抢救环节的执法检查。要严格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环节的执法检查。即要对事故发生单位或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吸取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件和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对防范措施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事故单位要坚决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

  4、服务指导,规范执法。按属地化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范围,对辖区内和监管职责范围的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帮助企业和医院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采取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电视广播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编印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举办学习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医院和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等专家的作用,为企业和医院提供技术服务,主动为企业和医院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和医院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修订完善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要以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确保执法活动正确顺利地开展。

  ㈡工作步骤

  1、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二是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9月)。一是做好清理整治。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医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二是认真研究分析。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要及时报送市卫生局疾控科。三是落实节前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3、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一是严格检查督查。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搞好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2月1日前将开展活动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㈢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是今年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要在6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制定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强监督,确保执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暗访等途径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撤销或者变更。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和行政执法投诉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执法,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岗位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4、落实责任,提高执法成效。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监管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年内至少督查4次;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全市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的市级督查,督查次数至少4次。督查中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将每次督查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疾控科,由市卫生局通报全市督查情况。

  5、加强联络,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联络员联系方式于6月22日报送一期进展情况时一并上报),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工作要求

  ㈠主要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市直医疗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新罗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

  ㈡主要内容

  1、综合内容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⑴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⑶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⑸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⑽有关县(市、区)和县(市、区)卫生局确定其他需要重点治理的领域的安全隐患。

  2、专项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㈢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1、细化方案,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2、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一是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3、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一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做好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㈣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医院管理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医院院长负责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医疗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医院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医院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医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医院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5、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医疗机构要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技术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7、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医院开展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重点、工作要求

  ㈠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1、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继续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网络、书面答卷)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三是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福建**段各项活动和“海西安全发展行”在岩的相关活动。四是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积极组织推荐好作品参加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一是重点加强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各级各单位要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企业和医院蔚然成风。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和医院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和医院安全诚信建设。

  3、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察人员和企业(医院)负责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企业(医院)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4、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社会共同关心职业卫生安全和医院安全生产的很好环境。

  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牵头,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3、正面引导,督查促进。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深入开展,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普通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忽视安全生产、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发挥警示和教育功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作用,对各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把各级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终进行检查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