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工作方案模板集合9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一、谈心谈话工作范围
局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工作坚持“四必谈”:
1、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
2、局党组书记与各科室负责人必谈;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
4、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必谈。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局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部署,局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工作分两次进行,两次谈心谈话时间安排原则上在6月中旬以前结束。
初次谈心谈话是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开始阶段,谈话对象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带头征求查摆自己存在的“XX”问题,又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此次谈话要重在强化“上级点”,重点点“XX”方面的问题及表现,同时通过点工作中的问题,帮助分析作风方面的问题。对于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同志,由区委督导组汇同进行谈话提醒。
再次谈心谈话是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重在“互相帮”,主要是领导班子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直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
三、领导班子之间谈心谈话方式方法
1、相互谈心。坚持“一把手”主动约谈、自己先谈,紧紧围绕反对“XX”,首先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表明听取意见的诚意;诚恳地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请对方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建议;谈话双方一起交流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每个同志都要把自己准备批评对方的内容摆出来,把对方想批评自己的内容了解到,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能被对方接受。谈心完毕后填写《局领导班子谈心谈话纪实卡》。
2、书记把关。各位班子成员将自己查摆问题及相互批评问题梳理后,填写《局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审查卡》,报局党组书记审查。党组书记逐条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查摆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对批评意见是否可行,是否到位,进行甄别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批评意见议得透、提得深。
3、相互评议。每位班子成员根据党组书记反馈的意见建议,将自己查摆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书面材料。局党支部确定专人收集汇总,并在局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分送给各位领导班子进一步诊病情、挖病根、开药方,在更高层次上形成共识。通过相互评议,使批评意见越来越聚焦、越提越深刻,收到活血化瘀、增进团结的效果。做到相互提什么意见心中有数,认识到是帮助自己的苦口良药,发自内心地欢迎;对提出的意见没有顾虑,不担心对方不接受和伤害感情,可以敞开思想摆出来。
四、相关要求
1、坚持“三谈三不谈”。“三谈”:谈真心实意的话、具体实在的`话、提醒帮助的话。“三不谈”:不谈不着边际的话、模棱两可的话、恭维赞美的话,避免简单以研究工作代替谈心谈话。
2、坚持“真刀真枪”。谈心谈话要坚持把话讲在当前、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解在前面,力求谈开谈透。通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找准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3、每次谈心谈话前,由主谈方提前将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告知被谈对象。谈话人要在谈心谈话前做好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对象的情况,并根据区督导组的意见和各种渠道征求的意见,拟定谈话提纲,确保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谈心谈话时要做到态度诚恳,精力集中,时间宽裕,氛围宽松。
5、区委督导组将反馈班子及成员作风建设分析材料和征求意见情况,为局领导班子做好“上级点”工作提供依据。
工作方案 篇2
一、资产清查目标
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资产的真实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资产管理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的资产管理清晰,责任明确。
二、资产清查范围
凡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软件等资产;或单价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设备、家俱、图书资料等均在本次清查范围内。
三、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由我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
(二)各单位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程序,做好自查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选派工作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统计。
四、资产清查实施阶段具体步骤
(一)自查
各系部、处室根据自身现有状况按照学校发给各单位的资产申报表格式进行自查登记,不留死角。如有报废经审批填报废表。
(二)核查
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时间进度见《关于开展学校资产清查的.通知》)将自查情况经本部门资产清查小组组长、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后勤管理处。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校资产清查组,派专人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部门要及时整改。
(三)整改
(1)根据我校历史原因和现有资产管理现状,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2)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和暴露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五、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1、端正态度,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负全责,认真组织清查、汇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2、认真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管理状况
对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资产现状,账账相对,账实相对,确保账物相符。
3、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资产管理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严肃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实、完整的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六、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干部下乡住村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促进贫困村农民增收,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下乡住村包村和机关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帮扶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的浓厚氛围为主旋律,围绕我县经济建设大局,围绕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扶持基层卫生工作,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为目标,利用县城卫生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卫生扶贫和对口支援等工作,解决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实际困难,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二、范围对象
包村范围: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包村对象:崞阳镇平定街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干部下乡住村工作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下乡住村包村工作队:
队 长:党志仁
副队长:郭三楼
队 员:亢高明聂郑红陆向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主任由郭三楼 兼任。
四、基本要求
1、住村干部住村时间不少于10天;要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2、要在每年走访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10家以上。要坚持深入基层特别是发展问题较多的企业、个体户,帮扶村的老党员、军烈属、贫困户家中,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
3、下乡住村时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共商致富大计。
4、严格执行下乡住村工作月报制度,每月以简报和月报表的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道县扶贫局,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妥善解决。
5、要在全局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利用帮扶村建立工作联系点,与农村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真心实意与他们交朋友,热忱帮助他们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 6、转变工作作风。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院要深入农村一线,本着当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
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开展送医、送药、防疫、健康知识宣传等卫生支农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五、方法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下乡住村活动方案,成立工作组,明确下乡任务、职责。
2、首先对结对帮扶村进行初步摸底调查,掌握帮扶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切实做到带着问题下去、带着思路上来,提高下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随意性。
3、把握下乡调研程序。要坚持做到“一看二听三问四理五析”。一看:上门入户,深入厂房车间、田间地头实地察看,掌握实际情况;二听:积极召开座谈会、民情沟通会、民主恳谈会,倾听民声、掌握民情、了解民意;三问:选择不同层面不同对象进行调查、征求意见,掌握重点情况;四理:梳理汇总意见建议;五析:组织召开民情分析会,专题分析研究收集到的社情民意。
4、推进工作成果转化。对在下乡过程中发现的通过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坚持即知即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下乡住村带来的实际成效,同时积极解决一些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帮助所住村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
5、记好“民情日记”,做好下乡住村总结。要做好下乡记录、“民情日记”。下乡住村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发现的问题和民情民意,形成调研报告材料。
六、考核督查
1、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为下乡住村第一责任人,要把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则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2、强化考核监督。此项活动纳入局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列为领导干部述职和岗位责任制考评内容。严肃工作纪律,由监察室负责对干部下乡住村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做好宣传引导。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大力宣传干部下乡住村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下乡住村活动取得的新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Oxx年七月一日
工作方案 篇4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乡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不断增加,导致路面严重损坏,交通隐患加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加上县乡财政紧张,维修资金筹措较为困难,缺口较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天岗湖乡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联合执法、部门协作、源头治理、严管重罚的总体工作思路,使全乡境内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杜绝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在农路、农桥上行驶,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得到有效的遏制。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道路安全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完善超载超限治理协调机制,实现境内超载超限运输行为得到的有效控制,确保农村公路及公路设施完好和道路安全畅通。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天岗湖乡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车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三、责任分工
1.各村(居)主要职责
各村(居)为本项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及超载超限车辆的源头管理,负责发动群众共同管理农路,发现超限、超载、污染路面的车辆,及时报告联合检查小组,并协助处理整治工作。
2、农路站主要职责
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在农村公路沿线张贴治超标语,悬挂治超宣传条幅,切实营造治超舆论氛围。对载货车辆称重检测,属超限的,依法调查取证,对车辆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卸去超限物品,并监督执行,对拒不卸驳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车辆源头上消除超限行为的发生。
3、派出所主要职责
维持超限超载查处现场交通、治安秩序,对超载而不超限的车辆依法查处,扣留车辆、监督卸驳载至违法状态消除为止。对聚众闹事、强行闯关、蓄意占道和以暴力手段抗法的,乡派出所依据相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城管队主要职责
城管队负责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路面污染等行为,协助农路站查处超限超载组装拼装车辆的工作。
5、财政所主要职责
财政所负责违规车辆的处罚,并及时拨付相关工作经费。
四、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依法治理我乡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行为,严格控制10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在农路上行驶。
﹙一﹚加强协作与配合
在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派出所、农路站、城管队联合检查组,负责辖区内路面执法整治工作,全天后加强农路巡查,推进治超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始终保持严管态势。
﹙二﹚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执法标准
要按照统一认定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所有车辆装载时不得超过下列超限标准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量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量超过30吨的。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量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量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量超过55吨的。
6.变形拖拉机按双轴6吨,单轴3吨。
7.货车总高度以地面算起4米,车货总长18米,车货总宽2.5米。
8.处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对超限比例在10℅内的车辆卸载后,处500元罚款放行,对超限比例在10℅至20℅的车辆卸载后,处1000元罚款放行,对超限比例在20℅至30℅的车辆卸载后,处20xx元罚款放行,对超限比例在30℅至50℅的车辆卸载后,处5000元罚款(公路赔偿费)放行。对超过比例在50℅至100℅的车辆卸载后,处20000元罚款(公路赔偿费)放行。对超过比例在100℅、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卸载后,处30000元罚款(公路赔偿费)放行。对整车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要坚持不扣车、不卸车、不罚款。
﹙三﹚联合检查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重点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采取控制源头装卸,对改装、拼装车辆强行恢复和拆解,卸载超限货物,处罚超限违法行为,收取公路赔偿费,将违法行为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四﹚加大重点路段、大中桥梁和危桥的`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和超过限定标准的车辆通过桥梁。被确定危桥,依据分类标准设置明显标志,限高、限宽设施,对强行闯关、破坏限超设施,要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促进治理效果,在工作开展中对参与举报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群众参与农路管理,对在此项工作中起到作用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
五、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联合检查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相互配合,统一行动,切实解决我乡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
2.联合检查小组成员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随叫随到,对无故通讯工具不畅、迟到、早退给予通报批评一次,罚款50元。
3.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强化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对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4.在执行本方案过程中,要把握政策界限,不准随意制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确定需要修改的,需上报乡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5
为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及时发现免疫空白点并给予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降低相应疾病的发病率。省卫生厅决定分别于20xx年3月和9月开展查漏补种月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漏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7岁以下儿童给予补种。为确保查漏补种月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查漏补种,全面夯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基础,在易感人群中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降低疫苗相应疾病的发病率,继续维持我省无脊灰状态,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率达100%。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脊灰疫苗补种率达95%以上,其它疫苗补种率90%以上。
三、活动时间、摸底对象及查漏补种疫苗
(一)20xx年3月,为全省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月,对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出生所有儿童摸底登记麻疹、脊灰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摸底对象中所有满8月龄未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或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不详、以及满18月龄未完成2针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或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征者,均为麻疹疫苗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未完成3剂次脊灰疫苗以及满4周岁未完成4剂次脊灰疫苗或脊灰疫苗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征者,均为脊灰疫苗补种对象。
(二)20xx年9月,结合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活动,按照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活动方案的内容,对活动中被查漏种疫苗的儿童补种相应疫苗。
四、接种要求
(一)查漏补种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安全接种。
(二)在各接种单位服务范围内,无论长期、临时、访亲居住的儿童,均为核查对象。要特别注意寻找流动儿童和未纳入常规免疫管理的儿童。
(三)对18月龄以上的无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者,合理安排给予两次免疫补种,二针间隔至少一个月以上,并在一年内完成。既往已患过麻疹疾病者(经血清学确诊),可不再接种。
(四)对查漏补种期间发现的未纳入免疫规划管理的儿童,应按照要求将其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之中,并按照免疫程序,及时给予其它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
五、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
在活动开始前,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传播媒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围绕活动背景、目的、时间、对象等展开宣传。各街道、各村要对本辖区流动人口集聚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并在社区、村落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利用健康宣传栏、健康视频传播平台等现有宣传阵地,张贴或播放有关麻疹、脊灰防治科普知识与查漏补种月活动信息;各预防接种门诊也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提供活动宣传单,通过宣传活动,保证所有目标儿童家长都能了解有关查漏补种目的、接种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以积极参与并配合活动的开展。
(二)人员培训
各地要逐级做好本次活动的培训工作。参与此次调查摸底的.工作人员在活动开始前,必须经过当地卫生部门组织的统一培训,明确本次活动的目标对象、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要求等事项,确保摸底人员与当地接种门诊工作衔接顺畅;接种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卫生人员。
培训内容包括:①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②查漏补种对象、时间;③掌握应补种儿童的判断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④疫苗使用管理要求,接种技术及接种禁忌征;⑤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及处理;⑥表格的填写和上报;⑦考核评估与总结要求。
(三)目标人群摸底登记
本次摸底登记工作应坚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原则。预防接种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村医生要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积极联系当地村(居、社区)委会、托幼机构及学校等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摸底与接种登记表见附表1。要重点加强厂矿工地、集贸市场、城乡结合区、城中村等地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的查漏补种工作,在摸底的同时向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发放“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
(四)疫苗管理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次查漏补种工作所需疫苗的采购、供应、分发和管理。各基层接种单位应根据摸底情况制订查漏补种疫苗需求计划,并逐级上报至省疾控中心。
各级疾控机构要认真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分发、入库,冷链运转和储存,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疫苗,确保疫苗质量,保证疫苗使用安全。
(五)接种实施和异常反应的报告
各预防接种单位在接种前务必落实告知、健康状况询问和体检等各项工作,并按疫苗接种操作的要求实施安全接种。接种完毕后,接种者要按照规定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如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后,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并耐心向接种对象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六、强化督导,确保质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本辖区查漏补种月工作,要加强对接种点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保证查漏补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省卫生厅在查漏补种月工作期间,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市、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对查漏补种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尤其是麻疹疫苗、脊灰疫苗接种率达不到95%以上的乡(镇、街道),责令其重新进行查漏补种,并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七、资料收集整理
各设区市要归纳整理查漏补种月工作各类文件、宣传培训材料、接种报表等资料,及时总结工作进展、经验做法、问题和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分别于20xx年4月15日、10月15日前逐级上报至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
联系人:伍凤云、赵红平
电话: 0791-88319814
工作方案 篇6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政策性
“三农”保险有利于减轻农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增强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农民的生产自救能力,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紧迫要求,扶持农民、保护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保险业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及人保财险公司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主自愿”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创新支农方式,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要求,年。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继续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4个试点险种,中央和省、县(市、区)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农房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为全市“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每户2.7元。
(四)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每人保费5元。保费从水稻保险补贴资金节余部分解决。
三、强化措施。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复杂,各地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办作为召集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地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水稻保险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局牵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专班由畜牧局牵头、农房保险工作专班由民政局牵头、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专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派员分别参加四个工作专班。各乡镇(办、场)要比照市政府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充分调动乡镇(办、场)村组基层力量,层层签订责任状,力争全市水稻投保种植面积、能繁母猪承保率不低于90%两属两户”农房承保率达到100%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率达到30%全市各乡镇(办、场)水稻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在月日前完成签单工作。能繁母猪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
(二)切实落实各项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按险种报同级农业、畜牧、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可,市财政局据此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此基础上将已签订保单、农户已缴清保费及财政局已足额拨付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汇总后报省级财政部门,省财政据此拨付中央及省级保费补贴资金。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单结算、据实补贴”办法,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真正惠及“三农”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不到位,影响保险试点工作进度的进行全市通报。
(三)认真执行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是由省级保险经办机构、省政府有关部门。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发布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保险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投保人缴付保费、经办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24小时内即生效。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人保财险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稳妥地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农民满意、政府满意、保险机构满意”目标。要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要求,积极为农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一旦出险要及时受理、及时赔付。人保财险公司要对保费收入进行独立核算,并按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一方面通过合适方式反哺农户,另一方面用于弥补出现大灾时理赔资金不足。
(五)严肃保险工作纪律。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和经办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政策规定。挤占、挪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骗保、套保的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赔付的发现一起,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六)扎实开展“三农”保险的政策宣传。各乡镇(办、场)各相关部门和人保财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力求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
工作方案 篇7
一、投诉中心的设置及组织领导
与市纠风办合署办公,投诉中心设在市监察局。直属市政府领导,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投诉中心主任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兼任。投诉中心下设办公室,从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区纠风办、区审计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投诉中心的职责与权限
(一)投诉中心的工作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集中受理原则;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惩防并重原则;严格保密原则。
(二)投诉中心的职责:
1、受理影响市区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
2、调查处理投诉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3、组织、协调、督促市区各部门调查处理涉及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
(三)投诉中心的职权:
1、要求投诉对象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就投诉的问题作出说明;
2、责令投诉对象停止、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委、政府的决定及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3、要求投诉对象对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或危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4、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对象。建议其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人事处理;对违纪的'投诉对象,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5、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三、投诉及投诉的受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投诉:
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的
2、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不按程序办事或无法定依据、不出示有效证件、超越法定权限实施检查的
3、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其职责范围内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工作推诿,效率低下,延误办事时限,不履行公开承诺,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管理、服务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4、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或公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弄虚作假,损害管理、服务相对人知情权和利益的
5、假公济私。故意纵容、庇护不正当竞争,滥用职权,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报”
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收费、罚款、摊派或工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7、违反规定强行收费。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以赞助、捐助、宣传、评比、业务咨询、勘验评估等名义变相收费的
8、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二)投诉形式:
投诉人可以通过口头、书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投诉对象进行投诉。投诉时说明被投诉机关或者人员、事项、理由等内容。提倡投诉人署真实姓名。
(三)投诉的受理:
1、投诉中心应及时受理投诉人的投诉。属受理范围的应逐件登记。
2、投诉中心自办的投诉事项。
3、需要转办的投诉事项。经投诉中心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4、投诉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应当摘要转交,不得转交原件。宣传报道时,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投诉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
四、调查处理
(一)投诉中心对在投诉受理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并应出示身份证明。
(二)投诉中心应将认定的事实形成书面材料与被投诉对象见面。应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对查证属实且投诉对象认可的事实,投诉对象要签字或盖章,也可另附书面意见。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调查人员注明。
(三)调查结束后投诉中心应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依据、查证的事实、被调查人的责任、被调查人的态度和对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投诉中心处理意见等。
(四)投诉中心作出的处理意见以处理决定书或处理建议书的形式直接送达被调查人。
(五)被调查人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不能按规定期限整改落实的被调查人应写出说明,经投诉中心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落实期限。
(六)投诉中心在调查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优化经济环境规定的应提出处理意见。责令清退或追交国库;涉及赔偿的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有关单位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被调查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投诉中心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应在受理后30日内作出。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自收到复审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照常执行。
(七)投诉件的办理结果应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接受社会监督。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事项可以终结:
1、经投诉中心协调。纠纷得到解决的
2、受理期间。有关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
3、投诉中心受理后。
4、投诉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协调或拒绝与投诉中心联系、配合的
5、有其他可以终结情形的
五、过错追究
(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态度生硬、推诿拖拉或不按规定办理投诉件。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投诉中心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事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三)对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事项推诿或顶着、压着不办。致使投诉人重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外来投资者投诉服务中心的方案》黄政办发〔〕73号文)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和谐校园”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创新举措,不断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有力防范一般事故,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二、主要工作目标
1、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技能。进一步完善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全面(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网络和信息、安全类、教育考试安全等),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次数每期不少于2次,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定期开展有专题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排查整治台帐。学校每月都要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4、巩固“平安创建”、“警校共育”成果,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强化校园内文化、班级文化建设氛围。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安全工作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一岗双责”
l、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范文《学校安全工作部署》。中小学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必须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时时讲、处处行,做到“安全警钟长呜”。
2、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格局。
3、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在‘精、细、实”狠下功夫,用制度和扎实工作来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重点要建立和完善学校校舍、场地、设备设施检查制度;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女生安全教育保护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学生在行课期出校门的请假登记制度、小学低年级学生实行上学放学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4、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设岗,岗岗有人,人人有责,检查及时,整改到位。学校与学校内部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全校教育职工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构建责任承诺体系。
(二)广泛宣传,强化教育,科学规范管理,层层夯实基础
1、利用学校一切宣传资源,广泛宣传抓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安全工作人人皆知,“珍爱生命、关注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安全工作与各项活动相结合;安全工作与各项评比竞赛相结合;安全工作与家长教育相结合。全校上下形成“知安全,懂安全,守安全”的良好局面。
2、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继续开展好“平安创建”、“警校共有”、“安全日”等活动。(1)告诫和警示学生乘座合格车辆,不搭乘“三无”车和超员车。(2)通过各种方式、渠道严禁学生搭乘摩的,防止交通事故。(3)加强每天上、下午放学的路队管理;(4)全校各班要把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盗、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5)学校通过安全知识竞赛,“珍爱生命、关注安全”演讲赛、安全知识宣传单发放等方式,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工作方案 篇9
为切实有效地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协管行为,落实协管责任,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卫生监督分所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规范、求实效”。具体做到辖区内卫生监督台帐分类、健全,一户一档建档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测情况和群众投诉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工作任务
1、健全基础档案。各分所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督户源分类建立起户源台帐,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台帐信息按照《指导手册》附表“卫生监督协管台帐”要求填写齐全,做到不错项、不空项。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各分所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督户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巡查,重点户源或高危行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巡查。巡查要认真规范填写《日常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要书写《卫生检查意见书》并进行跟踪督查整改填写《整改情况复查记录表》。以上“两表一书”要归入户档案备查。
3、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发现和报告。各地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或需要及时查处的、群众投诉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表》上报,并协助县所开展查处工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九)》按月统计于每月23号前上报县所。具体上报方式为:马坝、观音寺、维桥、旧铺、穆店、王店、黄花塘、桂五等八个乡镇将月报表报。官滩、仇集、河桥、明祖陵、管镇、兴隆、铁佛、鲍集、淮河、古桑等十个乡镇将月报表报至。
4、专项整治。完成县卫生监督所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达到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内监督协管工作,确保监管对象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持证率达100%。辖区内监管环境有根本性改善。完成县卫生监督所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分所要在当地卫生院的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县所片区划分管理模式,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分所所长为卫生监督分所工作及协管工作主要责任人,各分所副所长为直接责任人。
2、强化培训、对接指导。县所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工作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分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对分所工作的指导力度,实行对接指导工作机制,县所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分别对接1至2个乡镇,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具体有分所所长对接指导。
3、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分所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采取“月督导、季抽查、半年检查、全年考核”方式,其中季抽查、半年检查定期印发稽查通报,通报载明工作开展好的'乡镇单位,点名批评工作落实差的单位或人员。每期通报报卫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下发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抄送局相关科室。
4、强化考核、严格奖惩。考核分列为单项考核、月考核、半年和全年考核。单项考核今年计划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由县所牵头科室负责,评比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对获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月考核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由A、B两片负责,稽查科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局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工资兑现;半年考核参与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除上报局外,评比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此项考核由稽查科负责;全年考核参与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除上报局外,评比分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对获奖单位的协管人员分别给予奖励,此项工作由稽查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