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作文

时间:2022-10-25 16:53:48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实用】高一作文锦集八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一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高一作文锦集八篇

高一作文 篇1

  “哗啦啦——”

  倾盆大雨毫不留情地冲刷着大地。对面几棵高大的松树被雨淋得摇摇晃晃,求救般挥舞着枝杈,站不稳脚跟。隐隐约约的雾气从地面向上蒸腾,看不清远方。

  站在补习班的楼下,有些发愣—天气预报没说要下雨呀!

  身边的学生们优哉游哉地下到了楼下,早有预料般纷纷取出包中的伞,抖几下,撑开—如孔雀竞相开屏,又慢悠悠地渐渐消失在大雾中。

  望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我决定去借把伞。

  一个皮肤略黑,胖乎乎的女孩儿拿着伞从楼梯上走了下来。我慌忙迎上去:“嘿!呃,我没有带伞,想和你一起走到校门口的车站,可以吗?”那女孩儿五官端正分明,圆圆的大眼睛流露出犹豫和迟疑,嘴角露出两个小巧的酒窝。只是片刻,清脆的声音便响起:“好呀!”

  一高一低两个人挤在一把小得可怜的伞下,踮着脚尖,每走一步都寻找着地面上的高地,两人摇摇晃晃地挨到了校门口。

  正在考虑着如何道谢时,一个穿着棕色外套,戴着一副眼镜的`中年男子撑着伞迎面走来,拍着我身边的女孩儿,“走吧,露露,咦,啊—这是你的朋友吧?”女孩儿飞快地回答道:“这个姐姐没有带伞,她和我一起出来的。”

  女孩儿的爸爸露出和蔼的微笑:“那走吧,坐我家的车,送你一程—你家在哪儿?”我立刻警惕起来,委婉而机警地拒绝。他似乎有些察觉,只是仍和蔼地微笑,眼角的鱼尾纹中都满溢着善意:“那你拿走这把伞吧,明天再给我们,路上你自己慢点儿!”伸手便拿过女孩儿的伞递给我,女孩儿灵活地钻到爸爸的伞下。

  我望着这对父女,忽然觉得他们真美。伞是黄蓝相间的的旧伞,但在风雨中稳稳护着我,伞把上还有女孩儿手掌的余温。这一瞬间,雨都变得温柔了,细密如花针,宛如圣洁的天使降临红尘,在伞面聚集,又悄然滑落,溅起一地微凉。女孩儿和中年男子的微笑在风中凝结,又融入到若有若无的水雾中,整个世界仿佛都明媚了。

  终于坐上了公交车。雨渐停,城市依旧照常运转,春天的气息使万物感到清新。

  看窗外,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高一作文 篇2

  鹏举万里,需仰仗六月扶摇;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我们要直面自己,勇于认错。“虚心竹有低头叶,傲骨梅无仰面花。”孙教授提醒了出言不逊的郝同学,而郝同学却不悔改这不正是不知悔改而妄为吗?

  勇于认错,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担当。在今天这个虚华而又浮夸的年代,要保持一份谦虚实属不易。因为我们要拥有一颗勇于认错的心,让自己即使身处这个浮夸的时代,也能活出自己的潇洒。

  还记得那个骁勇善战,纵横疆场的将军廉颇吗?身居高位的他,铮铮铁骨,一身是胆,从未对谁弯下过他的腰身。但是,在面对蔺相如的时候他却低头了。他知道他走错了,做了不对的事;他更知道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大局着想,他必须低下头。犯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对待错误的态度,廉颇勇于承担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历史上留下了千古美名。

  由此可见保持一颗勇于认错的`心,终会成就一世英名。

  创造了美国梦书写了美国历史的人—摇滚天王——迈克尔·杰克逊,年少成名是家喻户晓的童星。一路走来,他也犯过错,却因为是名人,受到的非议让人难以想象,但他都一一接受了,他不厌烦地一次次在媒体前解释道歉。非议几乎伴随了他的一生,但他并没有因此而逃避,而是勇于接受这些非议,逐渐成为人群中的闪亮明星。一颗勇于接受别人挑错而积极反省的心必不可少。

  相当于那些勇于认错的人们,那些面对错误千方百计遮掩,甚至变本加厉的人们显得是哪样的可笑与不堪。他们都没有一种勇于担当自己错误的态度,也注定了他们不会成为被人们尊重的人。

  正如我们的文学大家们虚心接受读者的“挑刺”我们每一个热都要有一颗勇于认错的心,不能回避。

  一颗勇于接受挑错的心,反映了一个人的学识,能力,品格,反映了一个人的灵魂;一颗勇于接受挑错的心,可以使你不断成长,不断进步,不断超越自己!

  责我以过,当以虚心体察,不必论其人如何,局外之言,往往多中。勇于认错,应当是永驻我们心中的第一品质。

高一作文 篇3

  从没想过,见到他是这般情景。

  他,是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大家都说我们或许八字不合,见了面不是吵就是打。我总说,可怜我手无缚鸡之力一弱小女子,却终日与这跆拳道的黑带冲突。我的腿上至今还留有被他踢伤的余味。毕业的时候,他长舒口气,说:“我们以后再不会见面了。”丝毫不理会我青筋暴起就转身而去。

  周日,当我与父母一起去采购,就看到了一身黑衣的他。尽管变了很多,但我还是在地一眼就认出了他,那熟悉的感觉不容我忽视。当他转过眼神,目光与我的相撞。对视了一会之后再度转开,没有任何一点波动。突然,觉得很难过。

  只有我自己最清楚,小学六年的时光里,我只有记他记得最清楚,也只对他充满了留念和追忆。难道一年之中我变了这么多,多到,你都认不出我来?还是我在你的记忆里真的不占一点重量或厌恶至极?真是可悲,我们也不尽都是仇恨吧?尽管我们表面上敌对,可私底下我们也有着不错的交情啊。

  朝阳公园,一个充满了回忆的地方。五年级时,班主任就评价说,那里已被我们踏平了的地方。你还记得吗?就是在那里,我们也曾一起拥有过美好的曾经。

  第一次,我约了一群同学去玩。临行前的那个晚上,我家的电话就从未停过,大家相约好了似的都来不了了。到最后,只剩下我们俩。怎么办?固执如我才不肯取消这个计划,但单独与你去又太无奈。那晚我几乎翻破了通讯录,这才找到一个同学同往。最后的结果是,当我妈开车接了你载我们到达朝洋公园后半小时,那个同学还没到,你几乎坏心的准备抛下她。好在她在你宽限的五分钟内赶来。那天,我们都玩疯了,你还差点丢了手机。也是那一天,我看到你如此孩子气的一面,几乎着迷。

  第二次,则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在和我走得很近的一个弟弟家里突然接到你的来电,要我们与你一起去见当时正在风头上的阿迪力。至今还觉得神奇,我用了两年的时间也没想明白你怎么找到他家的电话!但不否认,接到你电话的一刻,我讶异,也欣喜若狂。那次我们玩得也算开心,你在钢丝上小心行走的样子、你在空地上疯狂奔跑的样子,着实令我难忘。

  你看,我们也曾经做过朋友的,不是吗?可如今你以不认得我了。或许,我们只有遗憾的擦肩而过。我笑笑,侧身离开你的视线。

  分别后的巧遇,让我如此的惊喜,但我们,还是只有擦肩而过的分。我哑然。

  原来,所谓的缘分也只是相遇,分别,重逢,擦肩而过。如此的平淡无奇,如此的不堪一击。心中有一角突然碎裂,这才明白,唯美,不过是想想出来的`童话。我们的生活,也许本就是这样的,充满了不圆满,充满了意料之外的打击。

  突然想到,如果我不是侧身而过,或许一切都会不同。若我停下脚步,拍拍你的肩膀,试探地问上一句:“王Sir?”再抬眼寻找你的时候,你已不见了踪影。

  生活,原本就不能倒带重演,谁也买不到一种叫做后悔的药。有些郁闷。那空缺的一角却面带微笑的与我说:“有点缺陷,才有期盼。”是的,我一开始期盼生活另一处的另一次重逢。

  擦肩而过的一次巧遇,带给我许多东西。

高一作文 篇4

  什么叫“恕”?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要的千万不想强加给别人,用今天的话来说,将比心,理解宽容的是恕。

  什么叫“忠?”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自己想建立的',也帮着别人去建立,自己想要达到的,也帮着别人去达到,孔子讲“君子成人之美”别人有个很好的理想,去帮他完成,这就是“忠”。

  有一天,子贡问孔子:“有没有一个字,可以一辈子照它去做?”那就是恕吧,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毫不犹豫地回答。

  孔子的思想博大而深邃,而一以贯之的,是“忠”和“恕”,那么,为什么不是“忠”。

  首先,需要“忠”的相应能力,有时候并非我们力所能及,所以只能尽人事而听天命。更重要的是“忠”里边包含着很多危险因素。

  《庄子至乐》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天,鲁国郊外飞来一只海鸟,鲁君很喜欢,就把鸟抓住带入宫廷喂养。国君喜欢大鱼大肉,就鸟也吃大鱼大肉。国君喜欢听音乐,就让宫廷乐队也为鸟演奏音乐。结果没几天,就鸟就死了。庄子认为,这是国君爱鸟的方法有问题,他是用养人的方法来养鸟,而不是用养鸟的方法来养鸟,鸟当然没法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忠”是有界限,有适用范围的,应当回以约束和警惕。

  因此,“恕”是孔子思想里最具现代价值的思想,也是我们中国封建专制文化里最稀缺的元素。

  “恕”不仅对一个国家来讲很重要,就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在普通人的为人处世里,也是至关重要的。

高一作文 篇5

  同学,当你走过那段为中考日夜伏笔,寒窗苦读的三年,迎来了人生第一次挑战后,你又步入了一个新的学校。这里有新的环境,新的感受,也有你新的生活。当你望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心中充满期待与焦急的时候,你已是一名高中生。

  高一,你也许还带着初中时的稚气,心里不免充满期待,期待着三年后,你会考上一所多么理想的大学,能有多么大的成就。也有些人心存疑惑,独自漫步校园,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感到孤独,无助,情绪失落,内心惆怅,不由自主的想放弃,逃避,有了厌学与辍学的念头。不管是哪种想法,绝大多数人,绝大多数的时候,人都只能靠自己,没什么背景,没遇到什么贵人,这些都不碍事,关键是你决心要走哪条路,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准备怎么对自己的懒惰下黑手,向前走,相信梦想并坚持,只有这样,你才会有机会自我证明,找到你想要的价值。

  其实人的一生不过是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进入高中,在任何人眼里,你我都只是一张白纸,你可以重新为自己定位,不管你的过去怎样,高中就是你最好重新塑造自己形象的时候。高中,年少的心在波动,你会变得感性,懂得爱情、感情,学会感恩、回报。高中可能有真实的爱情,但也只是可能,很多时候,很多人是因为周围的人在谈恋爱而羡慕或者别的原因而在一起,心中的爱,不值得把它挥霍在一场浪费时间和精力的悲剧里。不妨把爱献给父母,他们含辛茹苦,却从不奢望回报,你对自己的男女朋友爱得死去活来,为他或她伤心流泪,在QQ上发表再多永远只爱他或她一个人的言论,在别人眼里都只是那么,而父母,只要你平时一个电话,一句问候,也会扯住他们思念绳锁,在梦里常常扯得他们老泪纵横。没错,同学,你的人生的第一课就是要学会感恩,学会什么才是爱。

  在与别人交往中,请记住,你高中的朋友很可能就是你将来事业的一部分,他们会帮助你,但是,你也要让自己有能够帮助他们的.实力,所以、你要努力。很多时候,与同学发生口角后,你再回忆时会发现其实没什么所以不管你当时多么生气,愤怒或者别的,都告诉自己不必这样。如果你发现很久了你一直是一个人去食堂吃饭或者上自习,别在意,高中里一个人是正常的别因为不合群而自卑。当然、在高中不管男生或女生,还把容貌当做重要的东西而过分重视的话,可能不会吃亏,但是迟早是会吃亏的。你最应该重视自己的尊严,尊严是重要的,让自己的尊严有足够的承受力,除了你自己,没有人为你保留它,社会是一个最喜欢打碎人尊严的地方,而学校就是个小社会,不过在高中,你有足够的空间承受失败和打击。如果有人嫉妒你、而针对你、你可以把他从竞争者之列删除了,怀嫉妒心者、难成大事。但你的个性让很多人对你敬而远之,那么你的个性是失败的,个性的成功在于能吸引,而不是排斥。再者、你要学会有心计,这会让你少吃亏,但也记住、要胜利的方法永远是实力,还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别渴望做个谁都不得罪的人,在反对和支持声中做出决定才精彩。

  学习,永远不要忘记,成功=补充知识+建立人脉,如果你学习失败、你就什么也不是、当然、也不排除意外,但为题是,你会是那个意外吗?每一天的早晨,你有足够的理由佩服每天早起的人,不信的话,你去做,做到后就会发现有很多人在佩服你呢。上课时、如果把上课不睡觉当做一种 ,并且你做到了。那么你将来会很强大。但也别看小说、考虑一下,高中的人了,要拥有精英意识,还在迷恋武侠和言情,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三年里,因为小说而很少看课外杂志的话,就等于自己浪费了一大笔财富,更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千万别、永远别。还要养成在公共场合说话大胆、勇敢的习惯,好好利用每个机会展示或 自己,别怕丢人,那是成功的尝试,不要嘲笑那些上台丢人的人。也不要养成抽烟的习惯,不抽烟、你的精力将会比抽烟的时候好。无论怎样,好的没习态度决定成败,好的习掼,决定未来。

  高中生活里我们确实活得很艰难,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便足以使你感奋不已。没错、你渴望理解、渴望关心、更渴望认可。不过,彩虹永远都在风雨之后,你仍需要努力、仍需坚持,有些事情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坚持后才会看到希望。有些时候、付出了不一定有回报、请相信、不付出永远都无回报。不要为你现在的幸苦而痛哭,孤独而悲伤。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当你想放弃,坚持一下,“等待三天”一句平凡却充满哲理的句子,请相信坚持后幸福便会来敲门。

  寝室、食堂、教室————独来独往,这才是高中生活、不要再去感叹你曾经多么快乐,有多少知己,可如今却又是多么孤独,无助别。伤心,这是成长,成长的路上你必须独自承受,不放弃、不去逃避,拿出自己的勇气。以微笑面对自己的未来。

  以最好的自己,面对你的高中生活。

  等待就是浪费青春。

高一作文 篇6

  我不知道为什么,做梦一般,突兀的来到一片雪原,悄悄地。周围连只羚羊都没有。雪花簌簌的落,模糊了视线。我勇气的向前走去,看见了冰湖。

  这一天正是农历1972年九月十三日。

  冰如同海绵冰冻起来。忽然,我是说忽然。我看见一座湖心亭。一位沧桑的老者正在那垂钓。他屹然不动,仿如泰山。我打起勇气,踩着冰,到了湖中央。那老者看到我,咳嗽一声:少年,你打哪儿来?到这里又为何?我喜欢清静。

  我彷徨:哦。对不起,只是好奇。误打误撞。”我摸了摸后脑勺,笑了。想象中,我想我应该笑的很憨厚。

  “好奇这里有一个钓鱼的人,是吧?年轻人。”老者依然看着凿开的冰洞,不转眼珠。他的身子依然没有动。注视着鱼竿的动静。

  “是啊。”我只好说。我只好这么说。我也看着那冰洞,注视着,半晌,似乎没有鱼儿来咬钩。

  看你瘦瘦的`身体,能经得住这该死的天气吗?我也得回家温几两酒喝了。这鬼天气!。”老者蒙的一提杆,一条鱼。鲜活的鱼。拽着尾巴,扭动身体。老者不为所动。放入了身旁的小桶中。又继续垂钓。

  “哦。我只是闲来无事,出来看看。是啊,贝加尔湖又冰封了。现在连只驯鹿都看不见。”我缩紧身子。往手上哈气。“老实说,老者,我真的很冷。您天天在这钓鱼吗?这可太怪异了!”

  老者微笑。停止了垂钓,跟我谈起话。

  这只是我的爱好而已,你是这个地方的人吗?还是刚刚从别处搬迁来呢?他疑惑的看着我,眼睛炯炯有神。有一张国字脸。肤色古铜色。

  “是啊,我是。我一直居住在这里!这是我的故乡。”我认真地说。

  哦。那么现在的反常天气,还是少出来好。听我劝,孩子。他提起小桶,走了。

  我发呆,看着他的背影,想了一会儿。离去了。父亲和母亲还在家。正等着我回去呢!我仓皇一转身,突然醒了过来,躺在了自己的床上。我一起来,掀开窗帘。外面风和日丽。时钟指向九点一十三分。指针滴答响。

高一作文 篇7

  他,一个微胖的身材,五官端正,平日里他很喜欢戴着一副与哈利·波特同款的眼镜,因为他认为这可以让他显现出一种文人特有的气质。

  那时,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伪君子”。他的小气在我们班是出了名的,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小气,所以渐渐地,他的朋友少了。

  有一天,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我想到我的作业还在教室的抽屉里,我拍了一下脑袋,迅速调转方向,向学校火速跑去。刚一进到班里,就看到他坐在座位上不知道在写什么,他看到我,如同见到恶魔,身体震了一下,说:“你怎么……回来了?”我并未多想,只是淡淡地回答他:“哦,我是来拿作业的。”这时,我朝他瞟了一眼,他的双手拍在一张纸上,似乎不想让我看见,我见此情形,也懒得多管,因为谁愿意和一个“小气鬼”的扯上关系呢。

  但是,在这以后的几天里,我经常发现他总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带着一丝疑惑,我准备实行“跟踪”。我故意先跑出去,让他产生错觉,于是便在教学楼的大门后一直等着他出现。在一阵同学们的喧嚣过垢,迎来的便是一阵沉寂。躲在门后的感觉真是不爽,孤独感油然而生,我开始怀疑我自己是否要这样做,但我最终还是选择发现真相。终于,他出现了,他带着微笑从教学楼走出,手里还攥着一些东西,我静静地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他先是头仰望天空,边走边嘀,随后便低下头来,停下脚步默默沉思,最后就正向前方,快步走去。见他快要跑出校门时,我开始行动。

  随着他,我来到一要僻静的山路,路的两旁全是樟树。这条小路说宽不宽,说窄不窄,并未铺上水泥,人烟看上去十分稀少,这无非证明我的“跟踪”的难度又加大了些,我开始蹑手蹑脚。他并未回头张望,而是面向前方,快步走去。渐渐地,一座小村庄出现在我的面前,这里的房屋看上去都比较老旧,而且里面住着的都是一些老人。只见他向这座村庄中建筑看上去比较旧的一间房子里跑去,我紧随其后,便听到从窗户边传出的一位男孩和一位老人的对话。我的脸贴在墙上,听到的大多是从老人口中说出的“谢谢”,继续听下去,我的眼泪已经流下,原来他之所以“小气”,是因为他想把更多的东西捐赠给这些贫困和失去亲情的孤寡老人。

  我独自一人返回,此时夕阳投射出的`光芒照在身后的小村庄上,我回头瞻望,看到的是一位少年手握着一位老人枯瘦的手在金色的光芒下惬意微笑。这时,我才明白:他的“小气”的背后蕴藏着的是对社会的一种无私的奉献。

高一作文 篇8

  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天,我搭乘一辆马车前往S城。马车上除我以外还有四名乘客:三位S城的年轻人,还有一位可爱的小姐。

  这位小姐是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女王的人。为了回应我的自我介绍,她轻声地报了一个姓——罗斯。接着我又追问她听了我的名字为何会如此惊慌,罗*小姐怯怯地说:“我听过一个传说,好像是在这附近的一片荒原死过人,凶手就跟您同姓,姓葛拉斯……”接着她猛地抬起头,满面通红:“您千万别见怪!”

  我只好竭力安慰她,说我不会在意。这时,前面的马车夫缓缓地说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个深冬。被害者是一位夫人。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经过那片荒原。”

  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气氛尴尬至极。最后,一名叫威尔逊的年轻人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说:“我才不信什么邪。人都死了二十年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父亲是S城的警察,这样的杀人案遇到了可不止一次两次。”“哎?这么巧!我父亲也是警察,就在S城,不会是同事吧?”长着大眼睛的平克欣喜地说。“我父亲是侦探,在S城警局工作。”有着青白色死人般的皮肤的兰格幽幽地来了一句。“您呢,葛拉斯先生?”平克问我。我淡淡地笑着:“我父亲是商人,没什么特别的。”

  于是气氛又活跃了起来。尤其是我和罗*小姐。当我们俩之间的称呼终于由“您”变为“你”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车夫布莱克跳下车,对我们发表了一篇极具权威性的演讲,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由于恣意肆虐的大雪、苍苍茫茫的夜色以及险峻崎岖的道路,行车变得非常危险,应该在天明之前停止前进。

  “那我们住哪儿?”威尔逊嚷道。

  车夫布莱克一指前方一小山坡顶的别墅。“不瞒各位说,我们已经到了传说中的荒原。那座房子就是已故的卡斯维尔太太的家,已经空了整整二十年啦!”

  “您是说……这就是那所凶宅?”罗*小姐颤抖着问。

  “别管那么多!有地方住就行!”威尔逊毫不客气地第一个下车。我只好一边安慰着罗*小姐一边往上走。

  空屋比我们想像得要好得多。虽然陈旧腐朽,但顶风挡雪,车夫布莱克甚至还找到了一个破烂的马厩。我们撞开了生锈的大门,在勉强能用的壁炉里燃起几乎被蛀空的木柴。我们舒适地围坐在一起。

  “那么,那个传说又是怎样?”平克问。

  车夫搔了搔头发,讲述起来:“那是在二十年前,我还不满二十岁的时候……”

  温泽·葛拉斯与艾琳·拉萨*相爱了。但双方父母都不同意过门婚事,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找个更好的配偶。于是,趁温泽外出经商时,葛拉斯夫人写信告诉她儿子:艾琳变心了。温泽在绝望中迎娶了另一位女子。拉萨*夫人对女儿说:温泽已有了妻室。艾琳在哭泣中由父母许配给了卡斯维尔先生。数年后,当温泽·葛拉斯先生与艾琳·卡斯维尔夫人相遇时,两人只能遥遥相望,默默流泪。卡斯维尔太太为了避免这种让人心碎的会面,劝丈夫把家搬到荒原。可温泽却追到此处,趁卡斯维尔先生带女儿外出之际,冲入别墅。他最终由爱生恨,刺死了卡斯维尔太太,然后逃离。可S城的一名侦探和两名警官却在温泽家中找到了带血的衣服。在他们揭露温泽的时候,温泽用凶器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罗*小姐轻叹一口气:“多么悲惨……在那之后这里就没人住了吗?”

  “是啊。”布莱克点点头,“从那以后,卡斯维尔先生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此处,永远不再返回这个伤心之地。”

  于是气氛又尴尬起来,只剩下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和窗外狂风的尖啸声。不知怎的,那风的声音竟宛如一名女子的惨叫。

  雪下得大了起来,猛烈地敲打门窗。这座旧屋噼啪地发着抖,仿佛随时都要炸开似的。罗*小姐轻声叫了声“吉姆”,然后往我身边缩了缩。我们就在这种环境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我正做着梦,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把我惊醒。那一刹那,我差点儿以为是卡斯维尔太太的鬼魂出现了。

  我跳了起来,看见大家都醒着,并一脸惊恐。罗*小姐有点儿歇斯里底,看样子驱走睡魔的就是她了。她使劲摇晃我的胳膊:“吉姆、吉姆!兰格先生他不见了!”我定睛一看,果然不见了那个冷漠、高瘦的年轻人。尽管我心里没底,但还是努力安慰她:“安娜,兰格先生可能只是随处逛逛。这房子可大得很呢!”

  “要不这样吧,”布莱克说,“葛拉斯先生、威尔逊先生还有我一起分头找找。平克先生留下来陪这位小姐。”大家都表示赞成,可罗*小姐抓着我的手不放:“吉姆,不要丢下我。我也去。”我轻轻地把手抽出,搭在她的肩膀上:“安娜,听话,这里很危险,乖乖待在这儿”我轻吻她的耳垂,悄然低语:“到了S城,我就和你结婚。”罗*小姐执著地盯着我,莹亮如水晶的眼眸竟风平浪静,像是要把我看穿似的。

  “走啦!”威尔逊挥挥手。

  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分头寻找。我经过一扇哗哗作响的.窗户,外面的一片雪白和夜空的漆黑形成强烈反差,把我吓了一跳。

  我着了魔似的凝视着面前。我看到一个眼神高傲的男人和一个黑发女人,哀伤地看着我。二十多年前,是什么造成了这里的悲剧?争吵、哭泣、狂怒、惊觉……还有鲜血。

  我们的寻找和叫喊毫无结果。我和威尔逊在约定的地方碰了面。我说“我和威尔逊”,是因为老布莱克已是一具尸体。他倒在漆黑的路口——一把匕首刺穿了他的心脏。

  罗*小姐吓得哭了起来:“同样的死法!一定是鬼魂!卡斯维尔太太和温泽——”“不,应该是兰格。”我打断她,“一定是他故意躲起来,引得我们分头行动,然后趁机行凶夺取财物。你看,布莱克先生的衣袋可是被翻过了。“可是兰格何必如此?难道他想把我们一个一个宰了然后满载财物驾驶马车扬长而去?”威尔逊提出异议。“正是因为这些都不知道,”我说,“才使这起惨案更加可怖。总之,我们不要再单独行动了。”

  于是大家又胆战惊心地坐了下来。我点燃一支烟。恐惧还是压不倒睡意。大家又入睡了。

  一个女人在黑暗中盯着我,黑色的卷发披散着,脸如纸一般惨白。“葛拉斯……”她轻唤,声音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颤抖,“葛拉斯……”

  当我昏昏沉沉地醒来,恐惧与不详的预感再次占据我的心头。当我睁开眼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柄杀死老布莱克的匕首被拔了出来,更恐怖的是:它被转移到了平克的胸口。我这时才真正地惊恐了。到底是谁,这风雪中的杀戳者?如此残忍地杀害两条生命!是兰格吗?在这黑暗的布满灰尘的凶宅!

  我再也忍受不住,大叫起来。

  只剩三个人了。我们围着壁炉坐着,沉默着。

  风呼啸着好像在发生在屋中暴行而咆哮。我又听见了那梦里的低吟,“葛拉斯…葛拉斯…

  这所屋子似乎真的承受不住风雪了,散架一般的无力地呻吟。狂风肆虐,雪花纷飞。没有人再能平静坦然了。

  “窗户没关好。”威尔逊说,“壁炉里的火都快熄了。”我这才感到寒冷。“应该是在隔壁,我去看下。”他说着站起了身。我也站了起来。“我去旁边检查一下。安娜,不用怕,就在旁边。”我说。

  威尔逊走到另一间屋子。风雪的巨大噪声使这里完全听不到别处的声音。风裹着雪花由一扇开着的窗冲进来。威尔逊低声骂了句,关上窗。他回身时却愣住了,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因为一个人举着滴血的匕首正盯着他,而那个人,竟然是——没错,就是我。

  “葛拉斯……是您?”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微笑着走近:“没错,就是我,吉姆·葛拉斯,温泽·格拉斯的儿子。”“怎么……怎么会!”“你放心,在杀死你们之前我都会让你们知道死的原因。”我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甜美。“我…们?”“先是兰格,再是布莱克,再而平克,最后是你。我趁你们熟睡之际刺死兰格,藏在马厩的草堆中,却被布莱克撞见。于是我干掉了他。然后,我点燃那支特制的雪茄,让你们入睡,再杀死平克。本来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放过你,可你竟不听我的劝告,独自行动……”我把他逼到角落。“可是……为什么!”他绝望地大喊。

  “二十年前,兰格侦探、平克警察和威尔逊警官侦破惨案,逼得温泽·葛拉斯——我的父亲自杀。我的祖父犯心脏病而死亡,祖母因痛心撞墙自尽,母亲精神失常,今年秋天刚死。他们三个,也就是你们三个的父亲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父债子偿,你们还不该死吗?“我狞笑起来,“这么多年来,我随身带着匕首,四处漂泊只为作个了结。现在……我终于……”我挥刀刺了下去。“住手!”一声叫喊划破黑暗,可是晚了,匕首刺进了威尔逊的心脏,他那惊惶恐惧的表情永远定格了。

  我回头一看,罗*小姐站在门口,一点儿也没有慌张的样子,那双眼睛好像是在燃尽的死灰,不能在复燃一般的绝望与平静。我顿时感到暴风雪都停住了。“我刚才在你的旅行袋中,发现了布莱克先生和平克先生的钱夹。你为了栽赃兰格先生,故意偷走了它们,不是吗?”罗*小姐冷冷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叫安娜·罗斯,我叫安娜﹒罗斯·卡斯维尔,卡斯维尔太太的女儿。我初遇你时,就知道你的身份。但我不点破,因为…我认为你是真心爱我的。”说到这她的声音似乎哽咽了,但仍然昂起头继续说,“我早已知道死亡事件的真相,却还想竭力为你寻找无罪的证据,可是——”她晃晃手中的钱夹。

  这回轮到我慌乱了,手都不知该往哪儿放。

  她没有看我,只是无神地望向窗外的风雪,缓缓指向门口:“我不管你怎样,赶快离开我的屋子!我不想再见到,杀人犯葛拉斯!”

  我由她身边跑出门去。与她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我看到一粒莹亮的泪珠划过她白皙的面庞。

  我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去。残忍地风无情地割裂我皮肤,尸体般冰冷的雪在我身上融化成水,我却无知无觉。我就这样迷茫地跑了不知多久,直至跌倒在雪中。我回头看,却被这场面惊呆了——一团雄壮的火焰燃烧在山坡上,炽热的火光照亮了整个荒原。

  火光中,我迷离地看到:温泽紧紧地抱着艾琳,艾琳惨白的手无力地扶在胸口的匕首上。温泽泪流满面地大喊,“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艾琳!你回来呀!不要再做卡斯维尔夫人了啊!不好吗?我要你做艾琳·葛拉斯!听见没有?葛拉斯夫人!”艾琳无神地望着正前方,哀伤地笑了:“为什么这么晚呢?温泽,你早点回来该有多好……”残酷的风雪淹没了温泽声嘶力竭的哭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