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代理合同

时间:2023-01-30 23:29:55 合同 我要投稿

业务代理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业务代理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业务代理合同

  业务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偿权益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偿下述权益:

  以上关于委托权益的陈述是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依据其占有的权益资料并出于告知义务而对委托权益所做的简单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对权益效力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权益孳生利息计算如与法院认定的结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第二条 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足够人数的执业律师经办委托权益的诉讼追偿事务,并指派 、 等执业律师承办。

  第三条 代理范围及期限

  代理范围包括: (注:一审、二审、执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 。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一)全面、真实地介绍知晓的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委托权益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时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书》和其它法律文书。有法定或规定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出具,并保证给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准备时间;

  (三)出现调解、和解事由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决定撤诉或将胜诉权益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委托权益的追偿费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代理追偿职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二)在尽职调查、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就委托权益的追偿策略提出建议,起草、呈送与委托权益追偿有关的诉讼文书、其它法律文书,积极协调与受案法院、相关部门的关系,按时出庭;

  (三)定期报告代理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建议。自本协议生效起,每两个月至少报告一次,代理工作完毕后、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前汇报一次,但对于与追偿相关的紧急、重要事项,应立即报告;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两年内,对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过程中知悉、获得的与委托权益有关的司法文书、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头和书面的信息、资料负有保秘义务,未经甲方许可或基于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代理权授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

  (六)及时将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司法文书及其它相关文件转交甲方;

  (七)经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现金资产,应及时交付甲方,如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还应予以协助。

  (八)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保全手续,并不迟于15日保全 的财产、财务资料、证据等。

  第七条 费用负担

  (一)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申请执行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差旅费、查询费及公关协调费用等,甲方承担 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提供正规票据),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律师代理费

  (一)乙方代理回收现金的,律师代理费根据回收现金净值(指回收现金扣除甲方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实际执行费后的净值)按下表分段计算:回收金额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在超过 万元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超过 万元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该非现金资产必须执行到位、甲方必须拥有处置权且该实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况下,回收金额按资产变现金额,或经甲方认可金额,或该资产的评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债金额(评估确认值与抵债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较低为准)后,扣除甲方预交的诉讼费和直接费用(限于非现金资产权属或处分权转移至甲方期间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费、过户费、运输费、保管费及相关税费,如抵债时已将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从评估确认值、抵债金额中足额扣除,则不再列入接收费用)后的净值计,依照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分段提取律师代理费。

  (三)代理回收的资产既有现金,也有非现金资产的,甲方预缴的诉讼费用从回收现金中优先收回后,在将非现金资产折合成现金资产时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现金少于诉讼费用的,不足部分仍应在非现金资产折现时扣除);律师代理费以回收现金与非现金资产净值(按第2 款方法计算)的累计额为计提基数,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间发生庭前和解后撤诉、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律师代理费以撤诉、调解、和解后,甲方回现净额(含按本条规定计算的非现阶段金资产折现值)为计提基数,分别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费率的 %、 %、 %计提。

  (五)甲方将诉讼权益单独转让的,律师代理费以转让回收现金扣除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后的净值为计提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计提;甲方将诉讼权益与甲方其它非诉权益一起打包转让的,根据诉讼权益的评估值的比例,计算出委托权益所对应的回收现额,扣除诉讼费用后得出诉讼权益的回现净额,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计提委托权益的律师代理费。

  (六)诉讼权益同时出现本条第4款、第5款规定情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计算律师代理费。

  (七)律师代理费于现金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分期到帐的,分期支付)、非现金资产变现或甲方认可数额的不变现资产交付完毕(需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以过户登记日为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转帐至乙方下列帐号(乙方须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将律师收费票据交付 甲方),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九条 协议终止与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1、委托权益在代理期限内执行终结(包括本次执行终结)的.;

  2、经办律师因特殊原因丧失能力或代理资格的;

  3、协议期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一审败诉;

  2、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分别经过6--7个月(分别自递交诉状和执行申请之日算起,无结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实现回收)的;

  3、越权代理、滥用代理权或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第三方代理的;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间内变更经办律师或经办律师更换执业机构的;

  5、经办律师丢失重要证据的、司法文书原件,或未在诉状中列明根据已有证据应当列明的诉讼请求,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呈交诉状、保全申请、执行申请及证据材料,或未按时出庭,或泄露本案秘密的;

  6、经办律师有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证据材料且未能及时补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协助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职责的。

  (四)协议终止和解除后的处理

  1、本协议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终止时,乙方依第八条规定应获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仍应予以支付和报销;

  2、本协议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付及其通过调查取得的证据、代收的诉讼法律文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如数退还甲方,且不得主张律师代理费,甲方因该款第3、4、5、6项所规定的情形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本协议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时,对于乙方在解约前因代理追偿而实际发生的成本,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外,违约方应视其情形相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照日息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转交、呈送司法文书和证据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的及限期内回收金额未达到 万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师代理费时扣减 %— %,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

  (一)本协议所提及的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送达对方下列指定人员:

  甲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乙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二)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采取传真方式的,以发送日为送达日期;采取邮寄方式的,以对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真诚互谅的原则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一)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业务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 邮编:xxxx

  电话:xxxxxx 传真:xxxx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仲裁)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与 纠纷的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和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按甲方的委托, 在_______________阶段代理甲方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 材料 ,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证据及相关 材料 ,如因甲方提供证据超出举证期限,导致案件败诉,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利益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四、乙方义务

  1、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随意改派承办律师。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 报告 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 计划 ,如遇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规定收费)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中国论文联盟整理),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该案委托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师从事与本案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但费用发生前须经甲方同意。

  或:

  2、风险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实现下列诉讼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A、

  B、

  C、

  或:

  3、协商收费方式

  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时等方式收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的。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后律师费的处理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不予返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予以返还。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诉讼事务终结止。

  九、未尽事宜

  若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业务代理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________数据中心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服务器托管及其它网络产品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http://www.__________________.com.cn,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甲方在开展idc业务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8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1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6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7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4.免责条件

  4.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k、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机房软硬件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k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3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5.付款/结算方式

  5.1甲方成为乙方

  代理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预付款方式:甲方应付的最低预付款金额是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加盟金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2)完成指定业务额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应该至少完成__________个服务器托管的销售额。如果甲方未曾完成相应的业务额,在合同到期时,甲方应按照公开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乘以未完成托管数量的金额作为处罚。

  5.2甲方享受的服务器托管代理价格如下:

  1)1u服务器托管:______________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2)2u服务器托管:______________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3)4u服务器托管:______________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5.3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相应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附则

  7.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7.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7.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7.5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