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时间:2022-10-05 14:17:08 合同 我要投稿

厂房租赁合同精选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厂房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厂房租赁合同精选15篇

厂房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情况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结构为钢结构,厂房租赁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

  2、乙方必须遵守______电子有限公司的厂纪厂规及有关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二、租赁期限

  租赁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____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的生产厂房年租金:___元/平方米,以后每年递增__%。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付清半年厂房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每半年需提前三个月支付下半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实际年租金的1%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由甲方按照100KW的额定配给标准,将电缆装配到厂房外围为止,厂房内部的电气装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

  2、租赁期间,厂房内所发生的所有水、电、电话通讯等费用按成本价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3、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名门卫的薪资。

  4、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部的统一管理,因乙方生产导致的消防事故、环境污染等而造成的损失或引起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间,因租赁厂房所生产的营业税等税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厂房内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雾空调等设备、内部装潢(包含花岗岩地砖等)以及电气装修等附属设施一并折价为人民币柒万元交付给乙方有偿使用。租赁期满或中途中止时,严禁私自拆除、变更、损坏厂房内部原有装潢、设备及电气等附属设施。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的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租赁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应当保证该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的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租赁的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任一方如违反本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违约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半年租金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宣告作废。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概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 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房屋交割清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交割清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

  乙方提供: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1 年。自 2015 年 1 月1日起至 2015 年12月31日止。其中包含 2 个月的免租期(自 2015 年 1 月 1日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

  第四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开办厂房进行家具加工生产,并达到当地环保要求;供部分员工进行居住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否则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租金

  租金为5万元一年。

  第六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评等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交付、使用

  (一)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

  (二)房屋使用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房屋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结构性改建。

  3、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主体形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和形象设计,其设计、施工方案需经过甲方及物业公司共同确认,同时乙方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施工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对施工的安全监管,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除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的规定设置公司标识外,若乙方需设置任何广告、标识、招贴或其它资料,需事先征得甲方及相关政府管理机关的同意和/或批准。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广告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乙方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

  第八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附件四《附件四:房屋交割清单》所列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自行改造建设或因乙方非正常使用导

  致损坏的状况除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维修房屋不及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按实际影响的天数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由乙方自行装修改造建设的结构与设施及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维护维修。

  3.甲方应在向乙方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进入房屋进行修缮,且不得影响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但若遇紧急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或起房屋内管线损坏对相邻房屋产生严重影响的,甲方可以协调消防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等进入房屋进行修复工作,而无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4.租赁区域内部的清洁工作由 乙方 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按租赁范围由 甲方 负责;房屋外部乙方标识部分的清洁工作由 甲方 负责。

  第九条:房屋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变相转租、转借或对外提供担保,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第十条:房屋的返还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7日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将出租房屋物品搬迁,视为乙方放弃对房屋内物品所有权,甲方可以随意处置上述物品,收回出租房屋。 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无偿归甲方所有。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乙方经营项目未通过当地工商局、税务机关、环保机构审批的。

  (三)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达 日;

  (7) 拖欠租赁费用万元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 30 日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

  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三十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如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乙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 日以上的。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厂房租赁合同3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厂房位于 的厂房,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目前地上房产产权为属 所有。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地上所有建筑物。2、厂房建筑物转让共计万元整(金额大写人民币整)。

  三、转让费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立即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甲乙双方办理好相关手续(承诺书、授权委托书)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 赔偿金。

  2、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天内将首付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 赔款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论。

  六、标的'物的交付年月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甲方关于本转让标的物的所有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结构_______。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个月,自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月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前三年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递增率为每年每平方增加_______元。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费,租赁费按年缴纳,一年一次,在租期满前_______月支付。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____天内付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享受政府拆迁赔偿费用,乙方享受政府安置搬家费用。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_______%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如因甲方厂房不属合法经营场地,给乙方在合同期内造成损失或搬迁,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_______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_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6、甲方厂房应提供_______KW以上的三相动力线保证乙方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租赁期以甲方提供正常使用用电开始计算。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十一、合同副件,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甲方办厂所持正规合法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出租方:_______承租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签约日期:年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及设备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2、坐落方位: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3、租赁主要建筑物

  4、租赁的设备清单

  二、厂房及设备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及设备租赁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为____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厂房及设备,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租赁年租金为 __________元整( 元)。

  四、厂房及设备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设备、设施。如因人为原因致使该厂房及设备、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2、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需经得甲方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厂房、设备、转借给第三方。如未经的甲方的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及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设备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活动。

  2、厂房、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有义务保证自己工作人员必要安全措施。在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厂房、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如洪水、修路封路)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如遇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多退少补。

  5、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七、续租与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租期共 年,后 年租金共计 万元整人民币,乙方应提前 个月交纳后 年租金,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按日增收总租金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甲、乙双方 年租期结束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及设备时,同等租金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承租,甲、乙双方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八、其他条款

  1、厂房、设备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或者搬出,甲方不予退还租金。

  2、租赁协议范围仅限厂房、设备。

  3、乙方承租期间经营所需的各种税金、管理费由乙方按章缴纳,使用之水、电等生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提供的设备照片明细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乙方承租期间,如设备遗失或者损坏,乙方应购买补足或者照价赔偿。

  十、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应首付定金 万元整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完剩余租金,甲方保证乙方可如期搬入使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含附件),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6

  厂房位置: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为坐落在**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租赁物业:指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位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红)色部分。

  5)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停车场:指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的使用费。

  16)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月:指日历月。

  18)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租赁物业状况

  1、租赁物业位置,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为同建筑面积。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3、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租赁物业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物业租赁期限共计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无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支付方式:

  租金按每支付一次,乙方以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定金及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6、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同意将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附件4)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位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不含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3、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未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如果允许的话),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转载自百分网http:

  第十一条承租人限制

  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路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或作价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的),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位(详细位置及设计须由甲方最终审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负责安装、修护或拆卸人员除外)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违约及赔偿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7、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7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倍支付违约金。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保险

  1、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2、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赔偿限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

  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通知送达

  1、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

  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

  (7)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保密

  1、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其他

  1、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月__日

厂房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厂房。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或者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