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的合同

时间:2023-01-06 01:26:17 合同 我要投稿

安装的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的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安装的合同

安装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工程,工程设备造价______元(此价格不包括____、____费用),并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均具优良品质,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免费维修,三个工作日不能修复的,提供备用机。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设备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按品牌验收完毕后___________天内付清设备款的______%和___、___的费用。乙方承诺______天内开工,______天内全部工程结束。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___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4、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现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法律部门依法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的合同2

  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标的及总价: 合同标的指货物(服务)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单位: 人民币元)双方约定乙方提供的货物按照单价捌佰叁拾元每平方计算,预付款项按照原约定总价款的支付,工程验收结束后按照实际安装的测量数据据实结算。

  二、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其款式及颜色按照甲方指定的款式及颜色提供,由于颜色在调漆等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下,有稍许色差视为一致。

  三、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收到预付定金后日内将货物交付甲方。

  交货地点:联系人: 电话: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当在到

  货后三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服务承诺:一年之内所安装的室内门如出现变形、开裂、掉色等现象,乙方免费更换同质同款的货物(人为的破坏除外)

  2、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货款支付

  1、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 支付,则在收到以下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收据);

  (2)经甲方签署的(质量)验收报告。

  根据采购文件约定,结算方式采取分 四期付款;

  分期付款期分别为: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八、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九、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地即合同履约地。 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3、本采购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代表人: 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的合同3

  买方: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XX别墅入户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防盗门制作安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别墅入户门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200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XXXXX别墅施工图纸范围内入户门工程。包括材料的采购、安装、验收直至交付合同约定的合格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甲方要求的其它内容。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期:

  1、供货期:25 日历天,暂定于7月7日进场,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安装工期:7日历天/每栋楼,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甲方提前 5 日通知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开工时间:以甲方现场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XX省及XX市现行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

  1、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整(小写:XXXXXX .00元),结算价以实际审定工程量乘以固定综合单价为准。

  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以上综合单价包括中标产品价格、包装费、送货到甲方工地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配套辅件费、培训费、检测费及安装费、利润、税金、质保期保修等所有相关费用,本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不随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及国家规范、定额造价有关文件的调整而变动另外,该综合单价中还应包括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安装门镜(门镜由乙方自行供货及安装)的相关费用。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派驻现场负责人东升业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双方信函往来的签收工作,履行甲方职责。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协助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水接驳点和施工材料的储存场地,水电费及材料保管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拨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派驻项目经理XXX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双方信函往来的签收工作,履行乙方职责。

  2、在施工前必须上报可行性施工方案,合同范本《防盗门制作安装合同》。该方案要求细致、真实,能反应实际施工情况,具有指导施工的可行性。

  3、乙方按经甲方、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乙方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需向甲方请示汇报。

  4、遵守甲方、监理和总包方管理,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保安的管理。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环境污染。对此类引起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指控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物料及机械的看管及成品保护:乙方对自己的物料和机械保管好,免遭损坏或失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负责施工开始至交工验收合格前本合同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服从总包方统一管理,配合甲方、总包方、监理工程师,做好协调施工工作,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次的违约金。

  7、垃圾的清除:乙方须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每日从工地上清除由乙方产生的`一切垃圾,做到每日收工前施工现场无垃圾。

  8、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十天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四套(原件两份,复印件两份)给总包方。

  9、乙方需施工方案变更或拆除墙体或管线时须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拆除。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害本项目第三施工方的利益,施工时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证第三施工方工作成果不受损害。

  10、现场核实门体的安装尺寸、开启方向,并经甲方工程项目部确认后进行制作、安装。

  六、隐蔽工程验收和重新检验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自费修改后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予顺延且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甲方代表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用全部材料(包括主材、辅材及配件)均由乙方负责供应,材料价款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中。工程主要材料:按定标后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防盗门执行标准:

  ①GB17565-20xx《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②防盗门及门体、锁具、五金件、填充物、猫眼等所有附件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招标人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产品必须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并有生产企业所在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部门发放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产证和XX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部门发放产品准用证。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监理的要求。

  2、技术标准:

  1)防盗门:

  ①门扇:

  采用经过酸洗、磷化的冷轧钢板;

  门扇内部及周圈设有网状钢骨架,门扇与钢骨架可靠连接,表面平整;

  门扇填充物为发泡聚氨酯;门扇厚度90mm。

  ②门框:

  采用经过酸洗、磷化的冷轧钢板;

  门框有楔形槽,安装胶条;

  ③防盗锁:

  B级9588超能锁体。

  ④铰链:

  门扇灵活启闭,无阻滞现象,启闭无声音;

  铰链应做防腐处理,其熔点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安装的合同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的合同5

  门窗工程制作合同

  发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乙方就“_______”门窗制作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

  3.门窗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m2。

  二、施工内容:

  门窗制作:包括加工制作、车间协调、门窗成品保护、现场负责

  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

  三、合同价格及管理:

  1. 门窗制作工程暂定含税人工费单价:_____元(¥____元)。

  2.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班组,由甲方提供相关支持,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组织生产。

  3.生产配合费、管理费及利润补偿等都包含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人工费内,乙方不得就此索取甲方任何费用。以上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确认的。

  四、制作质量标准:

  1.本工程门窗采用标准图集

  2. 门窗成品质量应符合xx规定。

  3. 门窗制作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37)、《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DBJ13-35)。

  4.该门窗工程制作所需主要材料(型材、衬钢、玻璃及辅材)由甲方采购,乙方按甲方指定的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保证质量制作。

  五、制作责任事项: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合同签订后天内与乙方确认门窗加工生产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制作质量、进度、隐蔽工程制作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车间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3)协调车间向乙方提供成品及工具堆放场地。

  (4)甲方按合同规定组织工程制作验收,并按合同的期限做好制作竣工结算。

  (5)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制作费,该制作费由乙方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填写表格并指定专人领取或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账户,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以不正当理由领取扣压该制作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违规处罚款除外)。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与甲方技术部或质检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制作质量、进度、隐蔽工程制作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单位各车间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甲方按规范要求负责随机抽检乙方生产的成品门窗至检测部门进行性能检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部和生产部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如乙方有疑问或建议必须经甲方相关部门核实和同意。

  (2)乙方负责按工程制作图纸预算生产所需材料及辅材明细,由甲方核实确认。

  (3)乙方负责生产所需所有设备(加工生产主要设备除外),以及车间内所有的垂直运输和装卸等。

  (4)乙方负责在甲方的组织下及时与工地办理土建洞口交接工作及参照其测量的洞口尺寸做好工程制作尺寸工作,并给甲方提供工程制作的图纸、工程制作材料和辅材料明细清单,及时与甲方技术部沟通确认,保证门窗制作的准确性,并准确的在门窗制作图纸上标注明其位置及尺寸,保证满足安装要求。

  (5)制作图纸必须由甲方技术部核实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制作图纸为一式三份,原件为技术部存档,生产部一份,制作班组一份。

  (6)乙方指派驻单位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制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制作任务,处理负责制作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7)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制作,并提前组织好成品的运输、保护等工作,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全面管理。

  (8)按制作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制作安全保卫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制作工人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设备、所有生产所需的材料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无条件的服从甲方车间的卫生管理制度,如不执行甲方之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处罚。(处罚标准按照企业的奖罚制度和企业的考核制度为准)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技术部(或质检部)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单位对工程制作总进度计划安排与施工协调。如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制作任务,严重的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已经完成工程的40%作为处罚。

  (10)乙方要严格按甲方审批后的加工图纸和国家现行的《制作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制作,确保制作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和延误工期,甲方由绝对权力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乙方必须无任何争议的执行。

  (11)乙方必须参加工程制作验收,工程制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制作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制作结算,并及时交与甲方生产部和质检部及财务、仓库核对和签字确认。

  (12)乙方工程制作日完工后及时清运垃圾、清理车间和设备,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13)制作期间,乙方因制作工程被甲方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处罚的,乙方自行负担该项罚款。

  (14)乙方负责所做的成品保护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5)乙方对工程制作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有权强制乙方为参加生产人员投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不得低于4万元,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单提供甲方核准,如乙方不按照甲方之规定要求投保,甲方有权单方撤销合同。

  (16)如乙方不能按质量和安全要求组织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由甲方另行发包该工程制作。因后续制作生产产生的多余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前期制作费的支付,待后续者将剩余制作工程完成结算清后,再于乙方结算,并扣除乙方合同中工程量10%的违约金。

  六、中间验收及工程验收:

  1.中间验收:门窗框制作、门窗扇制作、五金配件安装、窗扇玻璃安装、打胶等主要工序均应经甲方技术部(或质检部)验收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初步验收:乙方向甲方技术部和生产部提交完整的制作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由经理室、技术部(或质检部)、生产部、乙方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制作移交手续。

  3.制作竣工验收:由有经理室、技术和技监、乙方、组成制作工程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制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乙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七、工程制作监理:

  1.甲方负责本门窗工程总项目。乙方应指派代表负责与甲方互相联络,服从甲方管理部门的批示和管理;按时参加甲方会议,未经许可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单位的协调与管理,配合其他车间对制作图纸中交叉的有关尺寸进行核对等。

  3.乙方需使用甲方单位设备、电气、脚手架或需要材料临时仓库等,应事先提出需用的时间和要求,经甲方分管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4.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经甲方验收,自行进入下道工序,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和材料、人工损失,也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检查及奖罚。

安装的合同6

  甲方:

  电话: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及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条件如下:

  一、购销产品

  甲方向乙方购买安防监控系统一套。(规格详见附表)

  二、产品价格

  器材总价人民币¥10500元(线管费用由安装照明电路方承担),计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含安装调试及运输费用。(乙方负责提供发票)

  三、货款结算

  合同生效后,乙方将所需设备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费用¥8000 整,按装完成可正常使用后,甲方应支清剩余款项。

  四、售后服务

  1.甲方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摄像头自投入使用之日起一年内,如产品出现不能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及时维修(人为天灾破坏除外),以保证甲方整个系统的正常使用,硬盘保修期三年,显示器保修期三年,电源线路保修期三年,ups保修期一年。

  2.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过程中,乙方免费负责该设备的调试、维修、备件供应、技术咨询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 甲、乙双方如未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须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

  2、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三,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五/ 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为约金

  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出现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不可抗力除外),甲方电话(短信)联系乙方后,乙方48小时内必须上门维修,如乙方未上门维修,造成甲方货台货物丢失,所丢货物款项由乙方全额承担。

  六、甲方不提供作业设备,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违规操作,所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未提到事项甲、乙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盖章后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中未列及之条款,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安装的合同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告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商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商量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

  第1页(本合同共2页,盖骑缝章)

  请甲方商量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商量解决,商量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安装的合同8

  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障房项目总配电室及高低压配电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市李畋西路北向与文化北路西侧交汇处。

  3、承包范围: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包括:

  1). 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

  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4、工程内容:

  按甲方最后确认并经供电部门审批后签订的“供用电方案协议书”内容、电力设计单位提供的(以下简称“本楼盘”)施工图进行施工。

  外电工程:根据乙方向市电力局申报,甲方协助、签订的本项目高低压供配电方案协议

  内容,乙方承包的本工程施工内容为: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包括:

  1). 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第二条 承包方式

  该工程乙方负责所有变配电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包报建、包设计、包勘查,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供电高可靠性费减免(如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工具、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税、包材料设备检测费、包设备机具进出场费、包垃圾清运费、包负责代办所有用电相关手续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包送电的总价风险大包干,即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 工期和工

  程进度

  1、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本合同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供电部门颁发的工程验收通知书、工程验收合格证。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进度计划

  乙方应于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时间前14个日历天向监理、甲方提交详细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监理、甲方收到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按照监理、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甲方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监理、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开工及延期开工

  甲方应提前21天向乙方书面通知开工的时间,乙方应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进场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不迟于通知要求的开工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甲方提出不能按时开工的理由。甲方、监理同意后,乙方可延期开工,并按照甲方重新确定的开工时间进场开工,但竣工日期不变,除非经甲方、监理书面同意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否则由此导致的`工程延期,乙方应按照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请求后三日不作答复,视为不同意乙方请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延期开工30天内不计索赔,由此导致乙方无法在竣工日期竣工的,由乙方向监理、甲方申请延期,监理、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作任何其他费用补偿。

  4、工程暂停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若因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因质量、安全、环保等不符合本合同有关要求而被勒令暂时停工,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由停工日至获得复工日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而未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而停、缓建的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将在建工程做到合理部位,由此造成乙方外运材料和购件积压的经济损失,人员和机械设备的调迁等费用,均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定工程停、缓建补充协议。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要求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

  5、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非乙方原因造成工地连续停水、停电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

  (3)不可抗力因素。

  除以上所列的原因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分包工程不能按期进场施工或未能按期完成专业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总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收规范及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市地区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2、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五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甲、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会同供电部门进行,并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五条 工程总价款及价款调整方式

  1、工程总价款

  (1)本工程固定总价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含材料、设备价款万元。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固定包干总价应按以下含义理解:

  ①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即机械设备费(含各类设备进出场及设备采保费)、保修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主辅材费、冬雨季施工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赶工费、窝工费、过马路穿管费、顶管费、道路修复费、文明施工增加费、电缆占坑费、配电房土建(指地面以下范围涉及电力部分的)及电缆坑、管线测量费、电缆在红线内、外开挖施工的借用原有电缆沟费用、所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的协调及土地、试验费、缺陷修复费、外电工程负荷报审费用、配电房及线路走廊的报建费用、管理费、各类保险(含运输保险费、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税金、利润费用等费用(不含负荷费)、不可预见费(如停水、停电所造成的窝工及设备闲置、二次进场、扰民、民扰、夜间施工、城管、交通、罚款)等。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

  ② 包干总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设计、施工组织、技术措施费等总价包干,不再作任何调整;

  ③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按经甲方审定的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本造价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不再作任何调整。

  ④ 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按照甲方在招标文件、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答疑和澄清文件、工程预算造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确定的范围包死,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缺项、漏项或错项等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⑤ 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子目单价已固定包死(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外的),任何情况下,单价不得调整,甲方不接受任何基于乙方对单价的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或任何差错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⑥ 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的承包范围编制。不论承包范围如何界定,也不论工程量内容是否包括,按现行工程规范的强制性条款规定的工作项目视为已包括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中,乙方必须完成。

  ⑦ 电力部门审查乙方设计施工图时,如出现因为电力部门要求图纸修改而增加工程量,本合同总价不调整。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1)按本合同规定允许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况,在甲方审批任何增减款项后,应对合同价款予以相应的调整。

  (2)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因素造成的合同价款增减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①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的沿用原综合单价。

  ②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其综合单价计价原则进行综合单价组价。

  ③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变更调整项目,按照当地现行消耗量定额计算,取费标准依据已有工程量取费标准为准。其中:人工单价依据已有工程量中相应专业的人工费计算;主要材料单价参考施工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预算价格确定,造价信息中无单价可查的材料必须报发包人预算部进行审核确认,否则以发包人预算部测算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无论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

安装的合同9

  甲方:

  乙方:武汉金蚨祥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位于 的厨房设备一致达成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合同附厨房设备价格单,一式贰份。

  二、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是否含税)。

  三、交货时间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若延期交付则按每天700元支付延迟金,超过10天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四、交货地点为。运输方式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品牌、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及验收

  1、设备的品牌、规格、品种、数量,按乙方选定的( 哪个厂家)生产的(何种品牌)系列厨房设备,具体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明细清单所列为准 。

  2、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

  3、乙方将设备送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对实到的'设备按清单进行验收,经验收后方可安装,但验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等保证的责任。

  六、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厨房设备布置图、用电、用气等各项参数。乙方对整个工程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并自行承担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甲方在现场安装过程中给予必须的配合,油烟管道和鲜风系统的风柜动力电源线及控制均由甲方请专业人员施工,并按控制系统和厨房的所有控制电源统一安排在合适的位置,统一管理。

  七、工程进度,需由厨房土木工程建设相互配合。首先,排烟系统进场安装,同时加工生产炉具系统及保温荷台,等厨房室内装修完毕以后,再进场安装炉具及保温荷台,随后进行电路、水路、气路的安装调试。最后,电器设备和工作台、货架等进场布置。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付合同金额作为定金;排烟系统安装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作为工程进度款项,待合同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 ,余下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

  九、售后服务承诺,我公司本着长期与贵公司真诚合作的态度,自愿将自制产品的售后服务期限延长至两年且全程免费(人为因素及不可抗拒力量所造成损失除外);对于外购产品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全部产品均终身维修(对易损件耗材收取成本费用)。对于甲方提出维护要求响应时间一般为四个小时。

  十、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合同法》及本合同各项内容,未尽事宜友好协商。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安装的合同10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工程所在辖区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该工程:南充市九龙富和佳园商住楼项目的所有安装工程及弱电安装工程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

  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内容:

  结构类型:

  二、乙方进场人数(附名册)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书中内容的规定,承担本工程的全部水电安装工作,并组织进场所需工种人员,相关工种、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书,无关人员不得进驻现场。

  三、工期进度要求

  (一)开工日期: 20xx年 月 日

  (二)总(日历)工期: 个月

  (三)具体工期与作业内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完成施工。

  四、承包方式与范围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辅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二)承包范围:

  1.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安装工程及弱电安装工程(包工包料)。

  2.乙方负责现场所有临时水电的安装工作。

  3.夜间施工乙方必须派专人值班(不补任何加班费)。

  (三)计价方式:

  1﹑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a、_按定额计价方式计价:建筑、装饰及安装等工程按《20xx年四川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xx年四川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xx年四川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20xx年四川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及相关计价文件,按一类工程取费,缺项部分套用相似或相近定额项目,无定额及相近可套项目,参考市场价格。

  b、施工期间颁发新定额或出台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办法,则按有关政策性文件执行

  2﹑材料及辅材按施工期间内每月的《四川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南充地区对应材料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3﹑人工调差按总承包合同执行。

  4、甲方按照水电安装工程总造价下浮8%支付给乙方。

  5、签证部分,甲方按照实际签证支付给乙方。

  6、材料送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要求:

  甲方提前提供完整的蓝图及蓝图电子版,及施工用水用电。

  (一)质量要求:按ISO9002质量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

  1.必须具备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履行相应的现场管理职责,施工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操作证和上岗证。

  2.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含书面通知)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每个部分必须合格,通过备案并达到合格标准。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如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及现场签证和各种试验。

  4.对检出的不合格品(项),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及时整改,直至通过质量检验达到要求。

  5.乙方必须负责对半成品及成品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其保护措施须事先报经甲方认可,以保证产品的交验质量。

  6.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因乙方技术不到位或对图纸理解造成的错误,遗漏及返工。乙方除承担工程款和工期外,还应赔偿相应的材料费。

  7.对在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严重不足或经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整改而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退出场。

  8.保修期为一年。

  (二)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乙方接受监理单位、建设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对进度的检查、整改、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建设方、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2、工期延误

  (1)乙方在施工中要积极主动施工,预埋线管不单独安排时间,钢筋安装完工时水电的预埋也必须完工。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工期顺延。

  (三)成本控制要求

  1.乙方必须科学管理、合理施工,避免窝工现象发生;努力提高工效,履行节水,节电、节材料等原则。

  2.各种工程材料必须实行限额领料,乙方超耗部分及因乙方返工造成浪费和因返工延误的工程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用到甲方的材料必须经甲方同意签字方可领用。

  4.乙方领出的材料如出现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材料的管理制度。

  (四)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操作规程,严格按一标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检查。

  3.乙方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更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操作层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且回执单上交甲方备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工伤、死亡、病残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办理,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责,甲方不予承担。

  六、付款方式

  进度款支付按照月进度实施

  1、地面工程修建至二层之前(包括地下室),由乙方自行垫资;地面工程修建至二层时,由甲方在15天之内支付乙方所有已完工程量的80%。

  2、乙方每月25号报当月工程进度,甲方在次月5号前支付乙方进度的80%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申请甲方及开发商组织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后,如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一周后未验收的,或者开发商开始使用的,视为整个工程验收合格,乙方配合甲方向开发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97%。

  3、3%的维修质保金,满第一年的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4、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若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按比例扣除维修质保金,对超出维修质保金范围金额,仍有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处理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违约:

  1.乙方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协议所列述的各项工程要求;

  2.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工程再行转包、分包;

  3.其他造成工程各种损失的过失行为;

  4.乙方不履行或擅自变更一切及单方解除协议。

  5.不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违约处罚

  1.乙方不按质量工期要求施工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以口头和书面指证。若乙方不予及时整改和纠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赔由此带来的损失。

  2.对其他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罚相应的违约罚金。

  3.乙方对材料管理不到位,甲方对乙方一次罚款1000~5000元。

  4.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在工作中出现扯皮、推诿及整改不及时,造成甲方管理困难对乙方每次罚款20xx~5000元的。

  (三)其他奖惩约定

  发生治安案件,除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接受甲方的处罚,第一次罚款10000元。再次发生,则乙方自动接受无条件的退场处理,由此带来的工程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附则:

  (一)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各级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处理纠纷期间,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若影响正常施工超过两天,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另找其他队伍。

  (二)班组人员保险由乙方购买,乙方可购买其他险种进行补充,若发生意外事故,过程处理由乙方同保险公司和当事人(或其亲属)进行处理。所涉及费用在保险公司承担范围外的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所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完后自动失效。

  甲方负责人: (签字) 乙方负责人: (签字) 签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安装的合同11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的制作安装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二、工程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装。

  三、工程质量:

  合格

  四、主辅材料:

  五、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式样制作,双方商议确定式样尺寸,甲方签字后乙方开始制作(具体尺寸按每个窗框测得的具体尺寸为准。)

  六、工程量与单价:

  工程量计算按实际加工尺寸为准,最终以实际安装面积进行结算。

  遮光布每平方米单价 元/㎡,窗帘杆每米单价元/m,安装费 元,工程量约为 ,然后合计 元,大写: 。

  七、工程进度:

  1、为了保证质量和进度,安装期间,甲乙双方应相互协商配合,互创安装条件。

  2、甲方在乙方安装人员进场前应提供安装电源。

  3、不可抗力造成的.安装延误,双方察看后认定解决。

  八、付款方式:

  安装结束,验收合乎要求后所有费用一次性付清。

  九、其他事项:

  1、安装好的遮光布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责任方负责。

  2、乙方安装人员进入现场,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和安全制度。然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条件,并密切配合乙方完成施工任务。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要相互监督执行,若出现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收存,签字盖章后生效,然后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 方: (盖 章)乙 方: (盖 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安装的合同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广告发布安装法规,加强期间的安全预防管理,落实广告发布安全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乙交接给乙方的广告发布,甲方应提供广告位、广告位租金、广告内容。

  二、甲方定稿后,乙方按甲方需求的工作日完成发布安装。

  三、在协议时间内工程安装完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全部广告发布费。

  四、验收后如有被人破坏或特大风等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将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安装广告过程应遵守国家安全施工法,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六、以上协议如有改动或不完善及未补充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八、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至xx年。

  九、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安装的合同13

  甲 方:连州市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 方:复合钢板门制安班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连州市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

  2.工程所在地:连州市枇杷山脚下

  3.门窗工程内容及主要情况:

  (1) 按照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建筑工程分包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承揽甲方总承包工程中的复合钢板门制安 分项工程,本分项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

  (2) 根据甲方提供的由设计单位设计并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合格的门窗图纸要求,制作安装复合钢板门;本工程复合钢板门使用的型材材质、规格及型材表面处理方式等具体情况列表要符合要求。

  第二条:复合钢板门单价、及制作依据:

  1. 尺寸1.5m×2.1m的复合钢板门,单价按850元/樘计算。

  2. 尺寸1.0m×2.1m的复合钢板门,单价按560元/樘计算。

  3. 尺寸0.9m×2.1m的复合钢板门,单价按510元/樘计算。

  4、 制作安装依据:根据国家、省标准有关的规范及制作要求以及图纸设计或变更进行安装制作。

  第三条:工程期限

  1 .本工程乙方应在20xx年月日前进入工地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

  2. 工期顺延:因下列原因造成承包工程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不可抗力原因。

  第四条:甲方职责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3日内,向乙方提供图纸 1 套,并同时按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门设计图纸及有关指标要求。

  2.对需要进行门施工详图及节点细部深化设计时,甲方应协调建设单位及工程设单位,提供经图审合格的门窗施工详图及节点图样。

  3.甲方依照本合同所列的国家标准及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检查验收乙方的产品及施工质量。

  4.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拨款。

  5.因甲方原因出现合同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等事项。

  第五条: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转让,再分包工程。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门设计图纸,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国家、省标准制作安装门。

  3.乙方应编制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合同进度要求及时安装门窗。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门配件、材质必须是符合国家、省标准和工程要求的合格品。配合甲方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5.乙方接受监理单位监理,并提供有关资料。

  6.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调度、管理。

  7.乙方应编制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于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只承担保险规定范围数额。

  8.工程完成合同内容后,按双方约定及时办理中间移交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单项工程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9.本工程保修期为3个月。在保修期内因门窗制作安装质量

  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如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在 5 日内维修,又不派人员联系维修事宜的,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并书面告之乙方。所需费用甲方将从保修金中扣除。非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按甲方要求的日期进场,甲方当日须向乙方付进场材料总造价的`50%。当批材料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支付至90%给乙方;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5天内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到期后5天内全部付清。

  第七条:工程变更:甲方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 5 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并附变更图纸,双方签认后方可生效。因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与结算:乙方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门分项竣工报告,并附全部门工程竣工资料。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 5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3 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验收日期。工程未经验收,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以使用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应按工程已验收移交,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约付款的,乙方有权中止制作安装,并可要求

  甲方按延期款项的日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导致工程停工超过30天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门制作安装质量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或不能按合同进度要求的,应支付违约金 贰万元。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第十条:解决争议办法

  1.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连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年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安装的合同14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就“华商三优充电站项目1015A有源电力滤波器”的安装、调试工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器件及技术要求,负责滤波器的安装调试。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负责提供滤波器的'主要器件。

  乙方负责现场的施工,安装,调试。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安装、调试工作应于20xx年09月08日前完成。

  地点: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公司。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天付全款。

  (一)本合同的安装调试报酬为:安装调试施工费104000.00元。大写:壹拾万零肆仟元整。

  (二)支付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安装服务费104000.00元,大写:壹拾万零肆仟元整。乙方开具全额发票。

  五、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一)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 。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 。

  (二)解决合同纠纷地点、标准:在供方所在地解决合同纠纷,按《合同法》执行。

  七,签约地点:北京。

  八,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的合同15

  需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制作安装造价:

  注:以上单价包括工具如电源线、焊机、**钻和冲击等、不含材料。结算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三、质量标准:

  栏杆制作过程中,做工精细,装搭焊接牢固,焊接后涂刷防锈漆处理。在安装过程中要保持水平、垂直,螺丝头及预埋件不能露出墙体表面,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发放进度款)

  1.甲方按乙方每月每项完成的工程量,以完成每项单价的支付工程进度款。

  2. 乙方玻璃安装完毕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

  3.工程款的预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五、工期

  1、工程进度以配合总包单位进度为准。

  2、本工程栏杆的制作安装必须在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程应顺延。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期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

  2、甲方按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3、甲方提供现场仓库,施工人员的部分住宿场地。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人应做到每日进行制作安装现场管理。

  2、乙方负责制作安装过程中安全措施,包括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消防质量的现场管理。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公司要求及总包的有关要求执行,

  方责任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施工安排及正确施工方案。

  6、由于乙方施工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负责对栏杆施工场地保持清洁。

  八、违约:

  如工期不能按时、按质要求完成,由此造成总包,业主的罚款,乙方应承担相罚款。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友好坦诚的态度另行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协议到总工程验收后自行终止。

  需方单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