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简易合同4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简易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简易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卖人和买受人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质量标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如下标准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物的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国家/行业标准对标的物包装方法没有规定的,出卖人应采取通用的、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包装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 第六条
标的物的随附必备品(使用保养说明、技术指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配件、工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包装方式:。 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包括标的物的'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等),并经买受人检验合格的,方为正式交付。 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点:。
第七条 第八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正式交付时转移;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正式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交付时,买受人按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在检验中发现标的物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包装方式等事项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提出异议和处理方法。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异议后3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可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方法。 出卖人和买受人对标的物检验时间、方式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第十条
标的物为需要安装和调试的成套设备的,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标的物的安装、调试。 标的物的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买受人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第十二条 出卖人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保修期内,买受人按合同总价的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予以退还。
标的物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出卖人应及时予以维修、更换,并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经济责任)。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及时维修、更换标的物的,买受人有权自行维修,费用直接从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买受人有权继续向出卖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逾期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包装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是出卖人违约;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是买受人违约。
2. 因出卖人违约导致买受人遭受损失或向第三人承担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等),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全部经济损失。
3.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包装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该部分货物或拒付该部分货款;出卖人应负责更换、修复标的物至合同约定标准。如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更换、修复标的物至合同约定标准,买受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继续赔偿。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简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别:___ 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 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 ____
现在住址_______ ________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是在两边平等自愿的、以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
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第四条 根据甲方不断地生产及市场业务拓展等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
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劳动纪律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的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的规程和工作的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的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的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的制度,给予纪律的处分、经济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二) 发放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 对女职工和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
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应认真的学习业务的知识,积极的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的任务。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 基本工资 元/月。
(二) 职务工资 元/月。
(三) 午餐补贴 元/月。
(四) 交通费补贴 元/月。
(五) 全勤奖 元/月。
(六) 社保 元/月。
(七) 提成或奖金(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无故的克扣、拖欠乙方的'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七、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的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的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
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给予乙
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 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九条 甲、乙方协商社保由员工自己办理,甲方每月将社保金直接发放给乙方;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 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 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的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的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的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的造成的经济的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 对于负责或经理、主管(主办)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第三条 休息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付出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付出工资。无故拖欠或不付出工资的,除全额付出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称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付出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凌驾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不凌驾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凌驾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凌驾三小时,每月不凌驾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三、甲方包管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休息法》和本市有关规定付出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简易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住宅户型:室厅
2、施工总面积:
3、委托方式:
(1)包工包料:
其中:木地板由甲方购买,其品牌价格,,质量由甲方签字认可。如双另行商定,则电器开关,电线座洁具灯具等材料由甲购买,乙方安装。
(2)部分包工包料:
(3)工程工期天(不含返修及甲方原因)。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工程总造价:元(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1、甲方分四期向乙方付款:
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总造价的15%,计人民币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
第二期:水电工程完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50%,计人民币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
第三期:木制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之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
第四期:竣工验收之后,付工程款的5%,计人民币元。
1、如果甲方没有及时交纳二期或三期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要求复工,所延工期甲方不得追究。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增工程项目,必须先变增工程款损失费。
第三条工程质量
1、工程内容见施工图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件一)。
2、甲方自备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对各自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承担责任。为了确保工程用料质量,乙方在选点材料商采购材料,如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自选定材料商,在工程施工中和工程完工后,如有因材料质量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含更换材料费用及维修人工费用)。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乙方全面负责。
4、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卡,工程进行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壹年,乙方负责对该工程的非人为损坏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超质保期工程维修,由甲方自已付费,乙方派员维修。
6、工程质量按武汉市装饰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7、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十日内无故不验收,或末办理移交,强行入住或单独更换门锁,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并且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工作内容
1、甲方的工作
(1)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及工程验收手续。
(2)负责办理施工手续及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审批手续及图纸,不得要求乙方强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执行。凡自行拆改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全部腾空(或部分腾出)房屋,对室内留存的家具及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列出清单。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以便清点查验。
(4)及时提供合格的自备等。
(5)提供施工所需要水电并负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负责协调与物业管理部门及邻里关系,缴纳物业公司的所有保证金及有关费用,如:物业押金、管理费等,保证施工期间不受外界干扰。
(6)甲方及甲方亲友如对工程及对乙方有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或合同委托人)与乙方协商,并不行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及施工活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关责任,由此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7)乙方协助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现场治安、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8)工程未移交甲方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行强行搬或使用,或更换门锁,如不听乙方劝阻,则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
2乙方的工作
(1)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工期。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妥善保护甲方留存在施工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施工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
(4)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工作,处理好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出现意外损失,在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情况下,如双方都有门钥匙,则双方共同,负责,如系其他外部原因造成工程成品损坏,甲方则应主动协调外部关系。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甲方付清尾款的前提下,,负责督促施工队退出现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递交甲方审查。如甲方拒不配合验收、又未交清尾款,乙方有权采取措施拒绝甲方入住或进行室内其你工程。
(8)认真听取甲方意见,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内24小时内予以答复。
第五条项目变更
1项目增减: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或增减速工程项目时,应事先在继工序前三天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项目变更单并交付新增加的工程价款后方肥进行该项目施工,工期随增加项目量按变更单上所规定的时间顺延。甲方未办妥变更手续,乙方不予受理,按原订合同内容继续施工直至完工。凡甲方直接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2材料变更:合同确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弥补。
(1)对乙方已购回的材料,甲方除支付双向运费外并按材料的20%支付损失等。
(2)对乙方定制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甲方应按原价赔偿乙方。
(3)对于乙方所供材料下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标准不相符的,甲方有权令退换。
(4)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商处购买的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延续
1、甲方要求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份内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支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得顺延。
4、因项目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因此而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5、如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双方意见不统一,导致无法施工,则双方不承担误工期责任,但工期相应顺延。
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承担其费用,并工期顺延,如乙方原因赞成返工,费用及延期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甲方如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工人修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责任及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
8、施工工期跨越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春节、五一、十一、元旦)应予扣除工期并注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自购材料或指定材料商处购材料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返工及误工费用,且合同工期顺延。
2、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赞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3、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赞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八条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武汉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解决
(2)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如一方不按约定申请解决,而跨越约定,则另一方可不予理睬,如一方不负责任,故意损坏对方声誉,所引发的后果,另一方可保留追诉权力。
第九条合同修改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个性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手续,签字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力。
2、合同及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交清尾款,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十条合同文本
本使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影印件视需要送有关部门。使同及补充协议均需加盖双方印章,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共同遵守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
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建筑用工简易合同。
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建筑用工简易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作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建筑用工简易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双方违法解除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相关的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样本·幼儿园教师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销售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餐饮员工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学校临时工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保姆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演员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用工简易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