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居间合同

时间:2022-10-06 03:31:17 合同 我要投稿

项目居间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居间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居间合同

项目居间合同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xx市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3、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如居间不成功,则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该活动费。

  2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结算造价(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金额%作为酬金。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建设单位拨款同等比例进行计算支付乙方居间费。

  3、甲方以转帐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合同签订日:

项目居间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协议书第四百二十四、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经委托方和居间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并执行。

  委托方: 居间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

  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与建设方签订该工程项目:重晶石开采,石方、土方的开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条: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5%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 居间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项目居间合同3

  居间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投资居间服务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及其具体要求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的投资项目,促其签订合作协议,成立“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居间期限

  从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7月19日,若期限届满后仍未取得“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的,双方合同即告终止,乙方与任何一方再成立任何公司,甲方均无权收取居间报酬。

  三、居间的报酬计算方式

  1、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与甲方介绍的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关联公司就前述项目签订的合作协议,在该协议签订并在当地工商局递交办理“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所须资料时,乙方应将甲方列入“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并占公司股份15%,以后的分红作为甲方此次的居间报酬。

  2、在“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三年后,甲方应无条件将其所占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乙方,否则甲方应按当时所占15%股份的市价给予乙方补偿。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投资项目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3、甲方应忠诚勤勉,努力促成合同的`成立,并如实向乙方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

  五、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对本合同及其内容、居间过程中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指明了合作方的身份或其他有关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撤销本合同,但在3个月内合作无实质性进展的除外。

  七、

  在签订本合同3个月内,乙方与拟合作方就成立“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实质性进展,实质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就成立签定合作公司意向书、或者框架协议、或者已草拟完毕公司章程,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非因甲、乙方任何一方责任而致目的不能实现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签订,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居间合同4

  委托方:*************************公司

  地址:*******************************

  居间方: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xxx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项目居间合同5

  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现委托 落实并促成委托人 签订该项目承包合同,一旦委托方及其指定的中标公司签订该项目承包合同,并收到工程造价总额10%预付时,即视为居间成功生效。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一旦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委托人同意按如下方式向居间人支付居间费。

  一、支付金额:按承包该项目结算时的.总工程量总额7%计算。

  二、支付方式:委托人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当日付居间人工程量总额2%。其后每期收取工程进度款时付给居间5%,并扣除每笔款税金。

  三、本《居间协议》不可撤销、不受时间限制而失效,不受委托人签订协议中缔约双方的违约纠纷影响,委托人对该居间费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居间方不承担任何与项目承包合同相关的连带责任,委托人对此《居间协议》以及居间项目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四、此《居间合同》具有劳务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居间成功后,委托人如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报酬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1亿元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居间人可向委托人的协议通过甲方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居间费给居间人,对此委托人无异议,居间人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

  五、中标方与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委托人收到工程总造价金额10%预付款时,居间合同有效,不收到工程预付款项居间合同无效。

  六、工程量总额计算方式:按委托人竣工结算完成工程量计算总造价。

  七、在办理承包工程合同期间,委托人与居间人各自负担自己费用。

  八、工程竣工结算标准:按最新国家高铁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结算不下浮,签约时若下浮,居间费按工程总量7%计算无效,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居间人各执一份;作为向委托人领取居间费凭证。

  十、本《居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法律效力,至居间费支付完毕后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居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双方再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委托人: 居间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项目居间合同6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______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托交易

  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______圆整(¥______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______%

  3、酬金的支付方法:______(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______圆整(¥______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______%.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项目居间合同7

  甲方:(居间人)

  联 系 地 址: 乙方:(委托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关于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相关商务事宜。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真实可靠。

  三、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乙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甲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或提供工程信息有效,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 项目居间费用总额 = 项目信息费 + 项目提成。

  A、项目信息费

  装修面积300㎡-700㎡(含)/项目,1000元/项目;装修面积700㎡/项目,1500元/项目。

  B、 项目提成:净合同额的3%,5%

  1) 居间人仅提供工程信息,不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居间成功提成3%。

  2) 居间人,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并参与到合同谈判中,居间成功提成5%。

  3) 净合同额指除去建设单位等返点,3.41%税金后的合同额。

  4)居间人能协助洽谈,获得较高利润时,可协商项目提成额度。

  2、 项目信息费发放:乙方参与建设单位报价,且报价后客户可跟踪,报价后两周内发放。

  3、 项目提成发放:项目签订合同后按照进度款比例逐次发放,每次发放为进度款入账一周内,或项目验收完毕后一次性发放,具体采用那种方式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4、 乙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六、协议终止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有效期一年。

  七、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