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合同

时间:2022-10-05 18:42:08 合同 我要投稿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350元/月(大写:币叁佰伍拾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

  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房地产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

  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光华路270号某某小区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

  第二条 清运内容、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负责清理、清运所有某某园区内的生活垃圾。

  2、乙方清运垃圾时间每天一次,做到日产日清。夏季每天早上5:00以前,春、秋、冬季每天早上6:00以前清运完毕。

  3、 乙方清运的.生活垃圾费每月结算一次,按每月壹仟壹佰元(1100元)结算。本月结算上月的清运费;结算清运费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运干净,在清运过程中如果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破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入进出物业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及处理,同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临时卫生检查,做到随叫随到。

  3、乙方需保持清运车辆所经过的路面干净,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4、乙方必须将某某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垃圾场定点倾倒,不得倾倒在其他任何地点,否则,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

  5、如由于垃圾清运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干预的,乙方须协助甲方解决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在清运生活垃圾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乙方及其雇佣人员伤害或其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相关条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及时把垃圾运出某某小区时,经甲方催告通知后2日内仍未运出的,甲方有权对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超过5日仍未运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一切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合同期限: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五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合同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3

  发包方(甲方):XX

  承包方(乙方):XXX 身份证号:532726XXXXXX

  为保障校园安全、卫生,及时清除一号池(学校后门)、二号池(XXXX)垃圾,

  经甲乙双方商定,特拟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全年学校生活垃圾清运

  二、资金来源:生均公用经费。

  三、承包方式:全年垃圾包工包料。

  四、工程内容及要求:清运

  学校一号、二号垃圾池垃圾,乙方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五、合同价:20xx元。

  六、工程结算:

  一号垃圾池长3米,宽3米,高2米,计算产生垃圾18立方米,每年清运3-5次,共支付乙方清运拖垃圾1000元,垃圾池里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自己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二号垃圾池长3米,宽3米,高2米,计算产生垃圾18立方米,每年清运3-5次,共支付乙方清运拖垃圾1000元,垃圾池里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自己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七、工程质量:垃圾池清理干净。

  八、本工程合同期一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竣工。

  九、付款办法: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付清。

  十一、甲方责任:安排人监督工程进行过程。

  十二、乙方责任:

  1、办妥各类应办手续。

  2、确保工期,确保质量达到标准。

  3、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责任自负。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工程造价不受物价涨跌的影响。

  十四、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公章: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厂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员工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清运厂区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厂区内所有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共计5个生活垃圾房;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至两次;

  3、清运时间:上午9:00前完成或下午16:00前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1年,从20xx年 9月1日至20xx年9月2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人民币45元/车 (大写:肆拾伍元/车)(吨位: 2吨)。

  2、结算方式:每天出入厂区的车辆由保安负责登记记录,费用按月度结算,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出具税务发票,收到发票后10日内,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房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违规倾倒一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0元罚款。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厂区抛、冒、滴、漏,如发生 “落渣、漏渣” 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箱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协商一致可续签。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