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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注意事项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签合同注意事项,欢迎阅读与收藏。
签合同注意事项1
消费者购买新房,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呢?很多消费者都是第一次购买新房,毫无经验,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解答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注意事项,让你更顺利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8、另外,买房签合同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
以上就是我们的实践中关于买新房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了,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如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买卖合同怎么进行公证?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法律规定。
签合同注意事项2
当找到中意的房子时,必须和房主签订租房合同,也就是所谓的lease. 租房合同是一份法律有效的合同,规定合同签署人要租的具体的房间或房子以及租用的时间长度,同时也规定房主在这段时间内必须把房子租给合同签署人。除非留学生打算在整个合同期间住在那里,不然的话不要租必须签合同的公寓。
许多房主要求房客在搬入前先预付第1个月和较后一个月的房租。这叫做“预付房租”。预付房租是为了确保房客在搬走前至少30天通知房主。许多房主还要求支付一笔安全押金(也叫做“清洁押金”),通常是一个月房租的数额。这笔押金的目的是确保房客不会损害东西,确保房客搬走的时候公寓一切完好。如果房客搬走时公寓状况令人满意,房主会退还安全押金。你应该保存押金收条,作为凭证。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房间走的时候一定要把所有的家居都搬出去或者卖掉,房间里什么都不剩,然后彻底打扫卫生。如果房间卫生很差的话,美国人会扣很多钱,有的甚至直接把一个月房租全扣了。这个和中国很不一样,毕竟押金在别人手里,没必要扯皮。
签合同前,和房主或经理一道检查公寓,列出所有你搬走时不应该承担责任的缺陷之处,比如说,前房客在墙上挂画留下的.钉子眼、开裂的地板、损害的木件或地毯上的脏块。你一定要知道作为房客的权利和责任以及房主的义务,这是十分重要的。询问有关的规定和限制。房间有任何问题,一定要提前说清楚,包括水电等设施,灯泡。住进去后再出问题更麻烦。
只接受详细写清楚规定和条件的书面租房合同。在签署任何租房合同前,一定要先清楚而彻底地弄明白合同的内容。你可以向房主要求把合同拿走几分钟,甚至提前一天,以便能够细看,这样做是相当可以接受的。你不必马上签署合同。你如果有任何疑虑的话,可以向学校的有关办公室征询。许多学校都向计划住校外的学生提供咨询服务。作为房客,房主应该给你一份租房合同。在美国,最需要充分利用的就是学校资源。较后说的就是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冬天的供暖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如果供暖出现问题怎么办,我就在这上面吃了亏。同时如果房子不能在合同规定的当天搬进去,该如何赔偿。我当时都准备好搬家了,搬家当天,上一任住户突然不愿意搬走了,但是我们有没有在合同中说明,如果晚搬进去几天怎么算,较后owner也没有任何赔偿,也就是开始时间延后到我们搬进去的那天,但是却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我的合租室友三个星期没地方住,还得临时找。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看合同的每一个条款,想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所有疑问都要问清楚,要不然之后麻烦会非常多,不管多少页密密麻麻的英文,你还是要硬着头皮读下去,毕竟咱都留学了,这几页纸就不要嫌烦了。
签合同注意事项3
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
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而上文中小杨签署的这份劳动合同却为三方合同,一方小杨、一方为电视台、另一方为某公司(最后与小杨实际发生劳动关系的公司)。从这份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我们可以看出,某电视台在与小杨签订该份合同伊始,就从没有将小杨纳入电视台编制的打算。
2、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给出的承诺都应当要记载于劳动合同中,但是鉴于当前社会应届毕业生市场的供需关系,应届毕业生要求用人单位将所有口头承诺都在劳动合同列明是有些不现实的,但是毕业生们应该在签协议时问清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3、明确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会停止工作的寻找,但一旦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话,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失去的不仅仅是这份工作,由于这时统一招聘的时机已经错过,失去了很多寻找其他优秀工作的机会,所以明确违约责任及金额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4、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手持一份
劳动合同只有自己持有的时候才会对自己产生法律上的保障。
其一是将来为自己主张权利时作为举证内容;
其二是防止合同内容被人篡改。
如果毕业生没有持有劳动合同,将来用人单位一旦出现了违约的情况,毕业生们拿什么来证明他们是违约了呢?
当前用人市场上毕业生就业的确比较困难,在此我们不仅要谴责那些利用毕业生的这种就业的困难而拒绝向毕业生提供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从而企图规避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同时更呼吁广大毕业生在寻找工作时仍应坚持必要的法律底线,为自己的签字负责。
签合同注意事项4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五,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1] 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什么是网签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网签程序
网签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签合同注意事项5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 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依照此规定,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补充协议别嫌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据可寻,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发生争议的解决依据。由于刘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图与双方实际约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许多缺陷,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起到证据作用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所以,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平面图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体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发纠纷。随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保证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宅出卖,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卖方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适销对路的产品供不应求,仍处于卖方市场,卖方就会利用市场的优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做出太多让步。至于市场需求少或积压商品房,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卖方宁死也不肯让步。从司法的角度看,房地产市场刚刚形成并高速发展,立法者、管理者从观念上和实际操作上都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且又无经验及先例可循,导致立法和管理相对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比较滞后;在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短期内买方与卖方是无法抗衡的',无法达到权利义务趋向于真实一致。那么在这种买方明显处于弱势及不利的情况下,怎么能尽最大可能为自己争得一些应属于自己的但实际上却被侵犯或被忽视的权利呢?
买方聘请律师帮助签订购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谈判的时候,买方要与自己的律师站在一个立场,要表示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这样才有利于争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合同内容不利于买方甚至对买方不公的结果。在开发商表示不签就算了的情况下,即使你很想买这个房子,你也要沉着,不要轻易放弃律师为你提出的谈判条件,要知道很多谈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争取的过程。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字盖章祝圆满
北京已出现了同一房屋买卖合同竟有三个版本的案件纠纷,开发商擅改合同是出现三个版本的合同原因。
坚持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建议在合同上由加盖骑缝章、过页章,个人买主过页签字。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后同时签字盖章,然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实际上一些开发商要求买方先签字,然后才去盖章。开发商这样做有很多理由,比如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售楼时,中介机构并无权在合同上盖章,所以必须将谈好的合同送到开发商那里去盖章;还有的是开发商的公章归某个人掌管,为了提高开发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开发商一般在凑足了几份买方已事先签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来去盖章。
卖方盖章和买方签字的时间差,对于诚信的开发商来说无需多虑,但对于个别存在有意欺诈的开发商,买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开发商利用这个时间差,将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处增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事先谈好的补充协议不认可,可这时买方已签字了,首付款大都交了,这会使买方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
为了防止这种概率虽小但对买方杀伤力却极强的细节,建议买方事先将合同的空白处划掉,并将已选择的条款用汉字在合同的空白处表述出来,以防被改动。
最好坚持双方同时盖章签字,这开发商不是不能做到,同时也是对买方的一种尊重,对合同严肃性的尊重。
签合同注意事项6
一、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
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二、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三、违约责任要明确。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四、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五、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
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六、选择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
因为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挑车9大注意事项
时间流转,这车也成了日常必备之品,以往的没有现车,提车加价变成了减价并附送各种礼品,但即使是这样,商家还是有几件事是在挑车时不想让您知道的,我们赶紧来看看它们都是什么?
1. 看车底盘和电瓶
您要以为新车没问题那就大错特错了,新车也有漏油的!趴下身看地下都没有机油点,底盘有没有油污。新车电瓶没啥可多看的,只看接头有否腐蚀以及小窗是否绿色就行了。注意电瓶接头一般是松的,开走前一定要拧紧。
2. 拉出机油尺看机油颜色
有人要说了,不都是0公里吗?“0公里”并不是指里程表上显示的数字绝对为“0”,一般认为,里程表在60公里以下的,都可以认为是“零公里”。可是经销商坏着呢,有些车跑了许多公里,但是里程表不接,还是十几公里,愣冒充是0公里!看的时候要着车三分钟后熄火,拉出油尺用纸巾擦拭,油黑的淘汰。
3. 仔细听发动机声音
什么车只要第一次开都爱打开前盖,用个螺丝刀一端顶在发动机上,另一端顶在耳朵上听声音,算是积累经验吧。挑车时这一手帮了大忙,几乎淘汰了半数的车,就剩下两部。
这里要详细说明一下,这样你才能听见发动机内部的声音是否有杂音,比如环子声、敲缸声、气门的嘀嘀声等等。好发动机只有一种‘呼噜呼噜’声,不会有其他的杂音。如果有人能帮忙,要他踩油门升发动机转速你再听声音。然后要他用块什么破布堵住排气口,假如发动机声音明显变沉并几秒钟就熄火,就是好车!否则就是什么地方漏气。
4. 冷启动发动机时,注意转速表指针变化
正常情况下指针应打到1600转左右,然后正常平顺的滑落至800转(冬季北方户外验车是回落到1200转左右,启动热车几分钟后渐渐回至800转)。然后观察各种仪表及报警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当水温和机油压力正常时,要通过对发动机的声音和反应进行检查,首先听怠速的声音,应该是平稳而且连续的,不应该有金属敲击声和其它异响。
5. 检查车辆线路
要看各个线头连接情况,是否有晃动等等,这个是必须要做的!线路有破损会为驾驶安全埋下隐患。
6. 检查全车外观
当然经销商不会肯定不会把外观有划伤的车给你挑,所以看外观的时候要注意车门的缝隙是否均等,还要注意玻璃是不是原配的,玻璃下脚有标记,以免你精心挑选的结果是辆有过事故的车。
7. 检查驾驶舱
您是否觉检查了一圈,这才开始看驾驶舱有些晚呢?在经销商来看,上来就迫不及待钻进驾驶舱的都是新手,可以忽悠你。而一直围着机器转的才是他们最怕的.,所以就算你上面那些事情都看不出好坏,做做样子,经销商也不敢轻易忽悠你。
进了驾驶舱就对着说明书,检查各种开关按钮是否有效,一定要耐心挨个测试,中控台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所以要格外留心。
8. 检查离合和刹车
这里要强调的是离合和刹车的挑选,由于现在许多经销商不允许试车,几乎无法挑选,只能凭感觉了:
1、冷车时:踩住离合挂各个档位,务必要求各档都很顺畅。
2、冷车时:踩住离合挂各档,然后松开离合要求能摘档。有的档位松了离合摘的很费劲,这就是车与车之间要对比的。
3、热车时(许多经销商不允许挑车时发动机热车挂档,不管他,坚持这么做!)重复1的程序。
4、热车时不挂档,狠踩刹车,务必细心体会刹车踏板能踩下去的深浅变化!要求次次深浅相同,但是不能踩到触底,否则就是要调整了。
9.上路测试变速箱
变速箱一定要上路测试,特别是高速档位在2500-3000转时,入档应该非常轻松而且准确才对,如果遇到迟滞或者需要用力入档的车最好pass掉。行走系统只要是在路试时注意找反射面听声音,是否有异响。空挡点火后,加油门使之发动机转数达到满刻度2/3。让有经验之人在外听声是否有杂音及共震,确认共震区的大小。
只要您在挑车时掌握这9件事,一定可以挑到一辆称心如意的爱车。
签合同注意事项7
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
新房的查询核实主要是查询核实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信息。
2.认真阅读任何一项交易条款
合同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请细读标准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个条款。
3.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卖房业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4.保留任何费用的发票
要注意保留发票,而且要主动向开发商索取各种费用的发票。
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委托书是一种授权书,你一旦与别人签订关于某些事情的委托书,则代表你将某些事情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被委托人。对买房过程中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应当知晓。
6. 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理的,但是需要更长的办理时间,也会浪费很多精力去办理手续。
这种情况发生后:
1、购房者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
2、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
3、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
签合同注意事项8
装修合同是装修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签的好坏与否可以说直接影响到了家装的质量。所以,签装修合同其中的许多小细节和项目管理上务必得小心,签合同前要心中有数。装修知识
在签订家装合同时要把握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在签合同时心中不能再有疑问。在来到家装公司的时候,要了解的东西很多:有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有关于装饰材料的、有关于设计的、有关于售后服务的、有关于投诉方面的、有关于装修合同的'等等。具体到某
一家公司时,还有一些强弱项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在没有做到心中有数之前,尽量不要急于签合同。
还有一点,如果装饰公司在与你谈判的过程中频繁变换谈判人员,应该了解清楚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人员流动,签合同时就应该更加谨慎。
索要水电改造的参考报价
为什么还是会发现在做工程结算的时候,结算金额与自己的预期有差距呢?其实除了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以外,主要的原因在水电改造上。原来,在装饰公司和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的时候,由于现场一些情况在这个时候不是很清楚,所以报价里一般标注的是水电改造的项目单价,而工程总费用是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的。而工程结算的时候,做的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出现差距就是必然的了。因此,建议尽量要求装饰公司在工程报价里给您一个水电改造的参考报价。设计图纸要准备齐全
很多家庭装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你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建议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避免开工以后再进行这些方面的工作,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
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施工计划也很重要,因为现在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现在很多的家装合同对于合同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都不太重视,尽管合同里做了一些规定,但是大多比较粗浅,主要反映在对于材料的品牌、采购的时间期限以及验收的办法、验收人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述在家庭装修合同当中一般容易忽视的一些文件尽量不要遗漏。
签合同注意事项9
装修草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2、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3、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4、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5、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6、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7、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亲自交到公司财务,并索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
8、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装修的.注意事项
一、仓促上马
一些人有了新居后,急于入住。他们便匆匆忙忙找了一个装饰公司,要求对方在十天半月就要交工。至于房间的设计、装饰材料的选用,这些户主心里并没有仔细考虑。由此可能出现不能令人满意的装修,因此在装修之前,不要太匆忙,要留出一段时间好好考虑房间的设计和装饰材料的选择,以及用一段时间去选择一家合格的装饰公司。
二、胸无全局
在装修之前,应该对房间的装饰风格、所使用的装饰材料、家具的选择和大致的摆放位置以及装修的预算等心里有数。切忌对这些没有考虑、全凭一时好恶,对于房间装饰没有通盘考虑,这样往往会出现家具与装饰风格不相符合。
三、表面的“涂脂抹粉”
从目前的建筑格局来讲,并非所有的格局都很合理,所以切忌依赖房间原有的格局,只做房间的“表面文章”,这样只能给使用者带来更多的不方便。从美学角度考虑,矩形的房间并不理想。
四、“一刀切”式的统一
虽然说一套住宅应该统一在一种装饰风格下,但每个房间都有不同的功用,居住者也不一样。所以切忌在所有的房间中都采用一种装饰风格,使用同样的装饰材料。这样做只能使房间显得缺少情趣和变化。
五、不分主次
有些人在装修中不分主次,对于所有空间“一视同仁”。这样装修不仅花费过多,而且往往“事倍功半”。其实整套房间中某些空间的装修可以简洁一些,凭家具和装饰品来点缀空间。
六、脱离外部环境
如果您的居室外边十分嘈杂、纷乱,内部装修就要简洁一些;如果房间在阴面,装修时就忌用深颜色。
七、脱离文化背景
照搬画册的装饰手法,往往只能“画虎不成反类犬”,所以切忌脱离文化背景。如果房间里都是西式风格,却摆设了太师椅,就很不谐调。
八、“无人参与”
有些消费者把装修的全过程都交给装饰公司,自己不参与一点意见。这样装修出来的房间没有一点主人爱好和性格的体现。
九、“一步到位”
目前大部分都希望装修“一步到位”,其实家也在“生长”,装修也要随之做小的调整。例如孩子大了,儿童间的装修和家具就要随之改换。
十、生搬硬套
所有的装饰手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生搬硬套和硬。
签合同注意事项10
1详细写明车辆信息
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需同时写明,防止经销商掉包。
需注意的信息还有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动挡还是自动挡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方面,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同时写明付款方式和期限。
2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购车合同中要明确违约责任,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此外,还要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等。
3确认销售方名字一致
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来的诉讼中对消费者是非常不利的。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4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要衔接
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5选择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
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商业欺诈。
6补充协议可签订
如果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规范,消费者可以就未尽事宜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
7注意“订金”和“定金”之分
如果在和经销商签订《购车意向书》时交了“定金”,意味着你所定的车型将不能更换或退换。但如果先交一部分“订金”则不同,“订金”一般可理解为“预付款”,应无条件退款。
8保险问题要留意
有的购车价格里已经包含了车险,有的没有包含但经销商会要求客户与自己合作的保险公司购买,有的则随顾客意愿。无论哪种方式,都要留意,所购车险具体包含什么险种,第三者责任险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其他的险别等,万一发生事故是否足以保障自己的财产利益,等等。
签合同注意事项11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开除该员工。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签合同注意事项12
1、首先要选择涉外监管网上发布的合法中介名称。
2、签合同时要明确中介服务公司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出现纠纷或意外情况时的'退费事宜。
4、违约责任。
针对出国留学中介引发的种种纠纷,教育部专门制定了一个“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对于学生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该“示范合同”规定了5种退费办法,分别对应“学生递交入学申请材料,中介未向外方送交”、“中介送交申请资料,学生未获录取通知书”、“学生获得录取通知书”、“中介未递交签证申请资料”、“中介已递交签证申请资料”5种情况下解除合同退费。
而合同条款规定,乙方(学生)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之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就不予退还,只退还签证申请中介费用。
签合同注意事项13
一、明确相关事项
在签订二手车过户合同时,特别要注意合同上的字眼,诸如违约责任、相关手续费用的问题,另外对于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确定好的相关事项,需要在合同上以文字形式体现出来。这样,可以有效提防可能出现在合同里面的隐含条款和免责条款。
例如有的交易双方可能会约定车辆虽然进行买卖,但暂不进行车辆过户,类似这样的约定就需要在二手车过户合同中写清楚,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二、谨防文字游戏
初次买卖二手车的人由于对二手车交易流程以及相关的知识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容易进入盲区,如果签署的二手车买卖协议描述含糊不清,那么到时候出了事的只能自己吃哑巴亏。
如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发现车辆有盗抢记录或扣车记录或写着“按购车款及维修费退回总款数,以实际数及单据为准。”这里对“按购车款及维修费退回总款数,以实际数及单据为准”的说明,就是一个文字游戏,就极易在退款依据及退款实际数额方面让人产生误解。
三、相关手续的变更
在二手车过户完成后,针对一些车辆的税费手续、保险等进行变更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车辆交易完成后,别忘记了进行包括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以及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的变更,这不仅是保证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必要程序,也是保证车辆税费、保险等手续正常续缴的必要程序。
对于保险手续的变更,特别提醒一下,在《保险法》中有规定“如果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规定的通知义务,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买方并未对车辆的保险手续进行变更,会给保险赔偿造成困难。
二手车过户相关问题
1、买二手车交易时合同签了,还没过户怎么办?
答:合同中有明文规定了吗?有明显不利于你的条框吗?如果有可以找律师咨询,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指明串串在车辆的VIN码、车辆保修记录上有传该、欺诈的,你就很难有证据去找他索赔,所以先照清楚证据,还要快,不然人就要跑了。
2、车辆还没过户却发生事故怎么办?
答:车子还没办妥过户手续却发生了事故,买卖双方都有责任,而原车主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讲,原车主还是车子的所有人。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办好过户手续之后车辆才能上路,这样归属明确,会少了不少麻烦。
3、交易完成后发现二手车有交通事故逃逸记录怎么办?
答:按照规定,车辆有交通事故逃逸记录,则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只要办理正规的过户手续,就可以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二手车之家温馨提示您,您在完成二手车交易前,要先到交易市场购买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认真阅读并填写相关内容,用白纸黑字来切实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4、交款后发现车辆不能过户怎么办?
答:除非原车主同意退款,否则没有其他有效的补救措施。这也就是说,在购买二手车之前,需要对车辆和车主情况进行调查,保证车辆来源和车主身份的合法有效,确保车辆手续齐全,避免亡羊补牢为时晚矣的情况出现。
5、买到存在质量问题的二手车交易应该如何应对?
答:无论是从个人还是经纪公司那里买二手车,交易完成之后才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都不会得到赔付,只能自己修理。但事无绝对,一些提供质保的认证二手车4S店在所售二手车出现质量问题时,会为消费者提供赔付。为了避免购车后才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出现,我们建议您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选择二手车购车顾问服务,让专家为您把关,还可以获得相关的质保服务。
签合同注意事项14
买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不单要耗费大量金钱,还要在买房的过程中仔细选择,在签合同的时候还要认真审阅,那么在买房子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开发商五证
买房签合同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二: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查验开发商预售证及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签合同注意事项五: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签合同注意事项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签合同注意事项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签合同注意事项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签合同注意事项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签合同注意事项15
一、二手房交易流程
1、二手房交易流程
第一步:委托[非必经]
寻找信誉良好的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书》,在讲清楚了自己的要求之后,地产经纪人会通过公司的电脑网络系统,即时为客户寻找较为合适的楼盘。在提供的楼盘中,通过买家自己甄选之后,便进入了实地看楼的阶段,中介公司会与客户签订一份看楼《委托书》,以此保障中介公司和顾客双方的利益。
第二步:核实产权情况
到了买卖双方有了明确的购买意向及目标价格之后,中介公司地产经纪人应该先到房管局档案馆查册,查证该出卖的房子物业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可以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或抵押等背景资料。这个环节十分关键,对买家十分重要,所以买家应该向经纪人问清楚该产权问题的查证具体情况,最好有一定的依据证明。
第三步:签约
经过查证之后,由买卖双方及中介方共同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在此环节,一般要求买家支付楼价的5—10%作为订金付予/定金业主,或者由中介公司代为预收买家的订金/定金。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订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这就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交易时双方之间的订金/定金纠纷。所以,建议买家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卖方的委托协议,并出具卖方委托中介收取订金/定金的委托书;在交付订金之后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订金/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第四步:贷款
如果是要求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则买家须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税单、公积金卡等资料到选定的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第五步:过户——到房管局办理所有的过户及完税手续。
2、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5、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6、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买房签合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买房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会花费我们大量的精力财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买房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清楚明确里面的内容,这可都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条款细节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小编整理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能够帮助到您,让您在买房签合同时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权过户登记不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原因如下:
(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的性质。按照民法理论,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该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则有效成立,应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动产物权变动仅是不动产变动债权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动产物权过户登记也是合同的履行行为。既然过户登记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则在本质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判断,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登记过户行为就是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记行为的发生,是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即买受人基于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才获得请求出卖方协助履行登记行为的权利,出卖人才相应地负有协助履行登记行为的义务。登记是这一对权利义务相互运动的结果。若登记前,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或不成立,则登记本身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3)登记的公示作用不能决定合同的效力。
房屋进行统一登记过户,体现了国家为社会利益而对房屋产权的流转进行干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契约自由,倘若把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则势必使登记审查变成对双方可否签订买卖合同及签订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确认,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房管部门的职权。
(4)将登记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后、产权过户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导致出卖人基于自身利益而一房多卖,或者待房价上涨,故意不协助买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致使合同形同虚设,这将不利于对无过错方利益的`保护,也难以适用于所有权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二手房买卖,卖方该准备什么材料?该如何委托中介?
在二手房买卖当中,作为卖方,应该准备哪些资料呢?如果要委托中介出卖,那么应该如何委托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卖方卖房前应审查准备什么材料?
(1)应尽量将房屋的有关产权证书(如《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办理齐全。
(2)与他人共有的房屋(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合伙共有等)应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必要时让共有人出具书面的《出售同意书》。
(3)如出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则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教育、医疗等)而处置其财产以及监护关系的公证。
(4)如出售公司或其他单位的房产,出售前应取得公司或单位同意出售该房产的决议性文件。
(5)如出售有租客承租的房屋,应先征询承租人的购买意向,如承租人无意购买,可让其出具书面的《放弃优先购房声明书》。
卖方如何委托中介机构?
(1)应寻找有《营业执照》、管理规范、品牌好、口碑好、门店多、承诺不收看房费、不赚差价的中介机构。
(2)在没有签订《买卖协议》前,不要将房产相关证件交给中介机构,避免因其他原因不想委托出售时,中介机构不退还相关证件。
(3)中介成功后,要尽量与买方当面签订《买卖协议》,避免中介机构赚取房屋差价。
(4)尽量不要有“跳单”行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卖房时,由于买卖双方互不了解,中介机构从信息发布、看房、到谈判、签约,都付出了较大努力,此时只要中介机构没有欺诈行为,委托人就应继续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而不能为了不交中介费而越过中介机构与买方直接交易,这样不但有违诚信,一旦被中介机构发现,将面临支付双倍中介费的违约责任。此外,由于房产过户手续繁琐,有中介协助可以减少过户中的许多纠纷,避免出现其他不可预测的风险。
另外,小编提醒大家,买房无小事,卖房更应慎重。如果还有房屋买卖方面的问题,向我们网站专业律师免费咨询。
五、二手房交易税的税费类型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缴纳税费。二手房交易中有关税费缴纳的相关规定也是二手房交易需要规范的一个方面。那么,二手房交易税的税费类型有哪些?
一、普通住宅(150平米以内、五年内)税费种类及征收标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免收,印花税为5元/户,契税按本次交易价格×0.75%,以上费由地方税务局征收,而每次交易中手续费的3元/平米、登记费的80元/套、查档费的150元/户由房屋登记机构征收。
二、普通住宅(150平米以内、五年外)税费种类及征收标准,印花税为5元/户,契税按本次交易价格×0.75%。
三、普通住宅(150平米以上、五年内)税费种类及征收标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免收,印花税为5元/户,契税按本次交易价格×3%。
四、普通住宅(150平米以上、五年外)税费种类及征收标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本次交易价格×0.5%征收,土地增值税免收,印花税按本次交易价格×1%。+5元,契税按本次交易价格×3%。
(营业税按本次交易价格×5.55%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本次交易价格×0.5%征收,)
计算方法
(一)买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1] (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365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我们知道,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二手房交易中,我们也应该主动的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不偷税漏税。
六、二手房买卖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
了解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助于避免相关的纠纷。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买二手房,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也一样,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下面的一些细节。
细节一:二手房本身的费用拖欠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就应特别注意对房屋交易的关键性约定及卖方的任何承诺,要有书面的签约,不能以口头约定代替。还有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存在拖欠,如果有拖欠应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写明拖欠费用何时交清,如果因房主及时还清拖欠费用,所造成的影响应承担什么责任。
细节二:该二手房的户口处理问题
在购买二手房时,一般该房子上面都是存在着原房主的户口的,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户口迁移的问题,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您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采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户口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好,有可能会影响您的孩子选择学校就读的问题。
细节三:相关的交易收据要保存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只是房产交易开始的一个初始步骤,往后还有一些手续需处理,还会有一些费用问题要交清,也有可能引发很多纠纷,所以,在买房过程中注意保留好双方交易的相关证明、收据。如双方做两份书面确认书,共同签字,各自保留,这样可以同时保证双方利益;购房者付款时不要忘记让对方出具收条,要求其明确写出所收到的是什么款项及数额、付款期限。
综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要注意的细节很多。稍不留意可能会遇到相关纠纷。所以,365小编提醒各位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在细节方面要多留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