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

时间:2022-09-20 19:48:30 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经营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经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经营合同

委托经营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维修费的管理,保证行车安全,节减行政开支,克服分散维修带来的各种弊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投标标书内容,经协商就甲方统修的车辆现委托乙方为更换轮胎的供应方,丙方为拆装方,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履行期限

  协议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暂定一年。

  二、甲方承诺

  1.甲方将统修的公务用车车辆更换的轮胎委托乙方供货,丙方拆装。

  2.公务用车车胎属于正常行驶磨损必须更换的,由统修单位提出,经定点修理厂家同意,附有关中介鉴定书,再经财政局行事科按投标书中标通知认可的车胎品牌确定后进行更换的',可按照投标标书内容另行计算补贴费用。

  3.甲方车辆用户凭单位出具的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由驾驶员在丙方更换轮胎。(轮胎更换申请表应注明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并加盖甲方公章)

  4.甲方将按照交与乙方的有效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一个季度与乙方结清货款。

  5.甲方承诺乙方为其招标确定的单一品牌所需轮胎的唯一供应商,其供应品牌为:_________。

  6.轮胎供应价为:投标标书中标通知认可的价格,其中轮胎报价中应扣除安装平衡费用_________元/条交给丙方作为安装平衡费用。

  三、乙方承诺

  1.乙方应按照标书要求提供经营轮胎的许可资格证明,对出售给甲方的轮胎应实行质量三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或更换新轮胎(以厂家质量鉴定书和有关部门签定书为准)。

  2.所供应的新轮胎保证为原厂(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纯正轮胎,杜绝假冒伪劣轮胎装车(以丙方收货验证之前为止)。

  3.保证轮胎库存充裕,随时供应。不及时提供轮胎,视情处理。

  4.每季度在收到甲方货款后五日内结清丙方拆装轮胎费用(拆装费_________元/条,其中_________元由甲方汇给乙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丙方)。

  四、丙方承诺

  1.甲方委托车辆在办理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审批后,随到随换,且更换轮胎必须在丙方修理厂内更换,不允许在服务门市部进行更换,如有违约,一经查实,且连续违规三次,甲方扣减其事前发生的所有安装费用。

  2.保证24小时服务,不分上、下班、节假日,随时有人值班更换;

  3.建立用户单车更换轮胎人工和微机两种档案,用户可随时查阅更换轮胎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统修车辆更新轮胎有关情况;

  4.凭借甲方出具的更换轮胎申请表到乙方领取新轮胎。

  5.负责验收乙方供应的新胎外观、品牌、胎号和型号,验收合格收货后,轮胎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投标标书中内容执行或双方届时另行商定。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经营合同2

  甲方(车位产权人)

  乙方(物业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名称,位置,面积

  停车场名称:

  位置:

  面积:

  停车场经营方式

  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1)停车场可由乙方自行经营;

  (2)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经营。

  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戙中确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如至 年 月 日止。

  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

  经营责任

  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佥经营。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维修

  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 方,费用由 承担。

  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 方,费用由 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的办理

  停车场相关证照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

  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困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的遗留问题四甲方负责解决。

  因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不当或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损坏,乙方要求甲方维修而甲方拒不维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经营合同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位于区层号之(商铺/写字楼)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代收租金。

  三、委托期限为年,即自年___月日至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一、投资者委托经营回报为该铺位的租赁收入。

  二、投资回报(只能选择一种,打√)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

  前三年租赁收入,乙方须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共计元一次性返还给甲方(可在甲方交购房首期款内抵扣),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不管该商铺有无出租,乙方须每月按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按月返还甲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三、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三、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发票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四、甲方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给付乙方费用的约定)

  五、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铺/写字楼),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二、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三、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时将所收取的商铺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二、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按乙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三、若该商铺未出租期间,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六、其他

  一、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商铺的抵押权人或受让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抵押权人或受权人书面同意继承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该抵押或转让行为无效,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二、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三、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做出相应调整。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经营合同4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一、为向甲方教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二、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三、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四、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教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

  五、乙方将回收的餐券提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六、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须经甲方总务科审查。

  七、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元,中餐×元,晚餐×元。

  八、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时×分至×时×分;中餐×时×分至×时×分;晚餐×时×分至×时×分。

  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

  九、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十一、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十二、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类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十三、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并依甲方要求,定期进行从业人员体检。

  十四、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十五、乙方负责与政府相关机构的事务处理。

  十六、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损益计算表。应甲方要求,有义务向甲方提交财务帐簿。

  十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日起一年以内。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须在2个月前提出。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原有条件下延期一年。

  十八、当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迅速撤除属乙方所有的物品,归还属甲方所有的物品。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____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将第__________食堂内场地即__________食堂及学校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付 )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允许乙方在__________食堂内经营饮食、开水供应。不得经营烟、酒、生活用品、食杂(面包、蛋糕除外)、文具、水果、冷饮。乙方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向食堂供水、供电( 注:若停电,甲方应及时发电;若自来水厂停水,甲方应及时供井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

  4、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5、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6、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若两次不亲自参加,当作不亲自经营管理,视为违约;

  7、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第__________家食堂。但甲方实验室进行面包、蛋糕等工艺实验或教工活动中心的正常活动不受此限。

  8、乙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

  3、食堂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负,并按季度上交甲方财务科。甲方每月补贴食堂__________吨水,主要用于自来水厂停水时,供学生使用,乙方必须提供学生用水方便。食堂内严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食堂油锅炉使用柴油为燃料,其它加工项目可使用蜂窝煤为燃料。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在晚自习及上课时间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4、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堂采购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两台并正常使用,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应另支付卫生管理费用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合同终止后,除可拆除的如空调、消毒柜、电视、音响及不影响装修的设备外,其余改造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向师生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每壶价格不得超过0.2元,每桶价格不得超过1元,并确保开水供应。

  6、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收回,风险抵押金及承包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

  7、乙方承包者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8、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外选择就餐的自由,乙方应在分菜间设一个教工售菜窗口。

  9、乙方不得与__________、__________食堂之间存在半成品及成品连代加工。乙方的家属及亲戚均不得参与__________食堂及__________食堂的经营与管理。否则以转包论处。

  10、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11、若工商、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12、__________食堂设备投入费用的部分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中标后__________天内上交甲方财务科。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每次抵扣500元直至全部,做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__________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在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__________食堂,则应赔偿乙方在__________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7、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费不予退还外,且停聘乙方或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年。

  8、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承包期限

  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五、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以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本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__________食堂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__________食堂另行发包。

  六、免责条款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七、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八、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由甲方分别抄送人保科、财务科、总务科。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商铺坐落位置: (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铺使用面积: 平方米 商铺总价款为: 万元

  购房合同号: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起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时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

  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

  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 支付年租金。

  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

  2、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合同5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受托方(乙方):

  地 址:

  电 话:

  为了使甲方物业能够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甲方购买的亿都家居建材城商铺委托乙方统一经营管理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经营的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购买坐落在亿都家居建材城第 幢 层 号商铺,共计 间,预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委托经营目的

  1、为使亿都家居建材城规范运作,交易繁荣,扩大知名度,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统一经营管理。

  2、乙方对亿都家居建材城进行整体规划,按照业种业态的分布要求,以优质服务规范的管理培育市场。

  3、双方确认,甲方购买的商铺通过统一经营和管理,有助于市场的快速成长,有利于提升商铺的商业价值。

  三、委托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经营管理,委托期限为十年,即从 年 月 日(以实际开业日期为准)至 年 月 日止。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双方不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按本合同第三条处理。

  四、 委托条款

  1、甲方同意将所购商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前三年(即年月日至年 月 日)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享受对该商铺的使用、收益权,并不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2、上述三年经营委托期为市场的培育期,甲方委托乙方统一招商,统一经营,培育费用(即招商费用、广告费用、管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后七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统一代为出租,为更好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同意按以上时间开始计算给甲方固定的租金收益(若乙方收入超出支付给甲方的固定回报时,超出部份按8:2分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10%做为市场管理费,所有收入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第四、五年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元整),第六、七年每年租金为¥元(大写 元整),第八、九、十年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五、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1、支付时间:后七年的租金,每满一年期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则付款时间顺延。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间内将租金打入由乙方指定银行,甲方自行开设的银行帐户中。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有关委托事项。

  二、甲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及时与开发商办理商铺交接手续,并在此后十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商铺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的商铺经营使用时间相应延长;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商铺的,乙方的商铺使用期限不延长。

  三、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因该商铺使用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不可撤销地赋予乙方使用,出租该商铺及收益的权利,确认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始终有上诉权利。根据本条约定,乙方除有自己的名义直接与承租人签订租凭合同获取收益外,在本合同经营期间或租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侵权人或承租人违反租凭合同等管理制度行为的,乙方还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甲方的名义向承租人提起诉讼,需甲方提供相关授权和证照配合的,甲方因给予以协助,否则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若转让商铺,应提前十日告知乙方转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当书面告知受让人本合同之内容,并要求受让人严格遵守本合同之约定。

  六、乙方应积极招商,采用多种经营方式,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搞活市场。

  七、如果该商铺具备提前装修、试营业的条件,则在此期间甲方不享受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方参加业主委员会等业主行使的权利交由乙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建材城总体规划、统一经营和管理,在建材城使用约定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使用权。

  十、乙方有权根据其对亿都家居建材城业种的定位和商铺的整体业态规划,自主决定该商铺的经营业种,业态;为实现统一经营目的,乙方有权根据经营者的需要对该商铺进行必要的改造,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拆除该商铺隔断等;组织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将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商铺租金收益按8:2分成(即甲方获取租金收益的80%,另20%收益归乙方所有),具体条款双方可另行商定;如果甲方不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应将商铺以清洁适用状态交付给甲方,无须恢复到开发商交房之状态。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条款,乙方延迟支付租金的,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果发生商铺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动的情形,甲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前取得受让方遵守并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诺书,并会同乙方与甲方共同订立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合同。甲方擅自解除,终止委托关系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性处分商铺,使乙方经营权丧失或者其它阻碍乙方行驶经营权行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的,甲方同意按未履行合同期每年人民币 万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相应赔偿。

  三、如有其它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年租金数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其它

  一、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商铺及乙方装饰由各方分别负责办理财产保险,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所购商铺发生损毁,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认为合同条款对双方而言都是公平合理的,愿按合同的规定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交镇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委托经营合同6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经营权)的号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委托给乙方统一招租经营管理。

  第二条 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甲方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处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和转租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第三人签署的与委托经营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甲方不得自行经营或者另行委托经营管理。

  2、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之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再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甲方同意不恢复的,也可不予恢复)。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和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与该商铺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等(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等手续)。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7、如乙方在销售商铺前已与第三方签订租约,则在甲、乙方签订该商铺买卖合同时,视同甲方为认可该租约。

  8、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须提前三个月商讨续约事宜,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委托乙方继续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9、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让、赠与或抵押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且保证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等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11、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第三条 商铺经营管理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商铺期限为五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一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二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每年收益领取方式

  一层内铺: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11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12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13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14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二层内铺:

  第一年、第二年两年收益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12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13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14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将该物业转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承诺新受让者同意继续执行本合同期满,并要求该物业的新受让者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该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新受让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固定回报给甲方或新受让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该物业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铺位合同房价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固定回报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报,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固定回报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违约方须承担所有责任。

  第五条 如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该铺位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查处或处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取得的客流、人气、品牌等无形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雷击、社会xx等)对物业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共叁页,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经营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甲方职工食堂的服务,甲方将上述食堂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职工食堂交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和甲方提出的特殊时段提供餐饮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对食堂进行运营管理,并进行监督、指导。

  2.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齐食堂所需的操作间及仓库用房、进餐场所及桌椅、厨房设备、食品加工机械、厨具、餐具、用具、水电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消防器械。因食堂运作需要增加以上新设备,甲方负责购买,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应做好就餐人员的教育工作,注意合理用餐、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4.在协议期间,如遇停电、停水等情况,甲方协助提供临时供电、供水,确保食堂正常用电、用水,以免影响食堂的正常供餐。

  5.甲方应维持进餐人数基本稳定,在正常情况下,如临时放假或有临时客餐,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免造成浪费或供餐不足。

  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确保成本支出的合理性,并定期将食堂财务帐目报员工服务中心审核。

  2.在协议期间,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出专业的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膳食服务,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乙方根据甲方用餐规定和餐标编制食谱,并按食谱烹调食品。

  4.乙方正确使用甲方所提供食堂的各项设备设施,并有保管和维护的义务。乙方负责食堂设备、炊具、用具的正常损耗维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固定资产类设备如需要更换,由乙方提出报告,甲方负责购臵。

  5.乙方保证派遣到甲方食堂的工作人员执有效《健康证》上岗,在《健康证》有效期届满前,及时组织复检补办。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相关部门规定及其它各项食堂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控机制,至少每月进行食品安全的第三方检测,搞好食堂内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供餐,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出品质量。

  8.乙方负责承担职工食堂范围内(包括职工就餐区、操作间及食堂外原材料验收、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责任区域内的卫生、整洁。

  9.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及业务指导。

  10.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甲方工作秩序。

  11.乙方须保证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符合国家关于劳务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要求,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三、合同价款:

  甲方按照元/人·月的'标准支付给乙方(包含食材成本和运营成本,食材成本不低于500元/人·月)。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经甲方人事部门审定为上述职工食堂全年经营费用共计人民币叁仟陆佰肆拾万零叁佰贰拾元整(¥ 万元),计算公式为 元× 人×个月。甲方每季度末将食堂经营管理费的四分之一(即¥支付给乙方。人员在年内发生变动的,将通过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四、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五、协议解除

  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甲方定期对食堂的服务质量进行民意测评,整体满意率低于80%,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能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关义务且情节严重,或达不到甲方整改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的,导致食堂无法正常运营的;

  2.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或按协议相关条款向乙方所提供的条件达不到要求,导致食堂无法正常运营的。

  ㈢其它解除协议的情形: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的。

  ㈣协议的解除须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㈠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托经营权。 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㈢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需续期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

  签署页

  甲方: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乙方:深圳市深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经营合同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有产权、位于进贤县胜利中路39号______层______号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的物业,作为帝亚·世豪商业中心的组成部分委托乙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须是帝亚·世豪商业中心(下称“世豪商业中心”)某一商铺的产权拥有人。

  2、甲方签署本合同时,必须亲自到场,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须持有甲方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将商铺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对外租赁经营。如甲方私下利用业主权益或以世豪商业中心名义作经营业务,均属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审慎义务,对合同风险充分防范。

  二、产权管理

  1、甲方对所购物业拥有自主产权,也拥有将该产权抵押、转让、赠送、继承等合法权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而改变。

  2、甲方产权所有的物业有关保险事宜由各产权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如发生变卖、转让、赠送、继承等导致产权变更的法律事件时,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变动手续,有关变动不得违反下列原则:

  3. 1.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原业主所签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至原合同期满。

  3. 2.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受让人、受赠人或继承人完成产权变更前,承担原业主与世豪商业中心的帐务和债务。上述保证原则须以甲方及物业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之文件,交乙方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变动后之各项委托事务。

  4、甲方在发生产权变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报,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与买受人或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变更产权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买受人、受让人或甲方之继承人确认上述事项之文件,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变更、请求。

  三、委托内容

  1、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将其物业用于商业出租经营,乙方以固定回报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利润。

  2、在委托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明白为配合经营需要,其自有物业的使用权会受到有别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与制约,具体规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3、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其物业后,乙方将代表甲方就世豪商业中心经营方式、策略、价格、物业保养维护等方面作出决定或调整。基于受托权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乙方旨在维护大部分业主共同利益任何作为 或不作为行为,均视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权与同意而无须再另行授权。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向业主支付其应得的固定回报。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物业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五年。

  五、业主权益

  1、.固定回报利润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物业,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物业购置价10%/年比例,作为对甲方的固定回报利润。

  2、支付回报方式

  2. 1委托期内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报在业主购买物业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给予支付,抵消相应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报均在该年年底召开业主大会并予以发放。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条款所规定的固定回报利润分配;

  2、在委托期间内,甲方保证不因自己物业的抵押、转让、继受而影响委托合同的执行和世豪商业中心的`经营;

  3、若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发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4、在委托期间内,甲方除利润分配权益外,其他有关世豪商业中心经营、物业维护管理之决策与执行等均由乙方全权进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获得收益而发生的政府税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服从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与收费;

  7、甲方可采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营建议,但没有决策权;

  8、甲方应当恪守并认真履行合同及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终止执行期间因甲方物业的存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仍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拥有世豪商业中心内外的一切空间利用权,如做广告、挂牌等;

  2、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协调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4、负责利润分配方式的制定与实施;

  5、保证世豪商业中心各项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认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条文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方必须先将修改或变更意见书面通知对方,共同协商后方可作出变更。

  2、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违反合同,并经对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对方可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有权对由此而拖欠的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提出追讨和索赔。

  4、如双方合作中发生原则性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意见,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法人变动、重大经营变动、企业转让或兼并等情况,必须以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并转达新的法定权益人是否继续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至合同期满,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委托经营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

  商业用房: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注:根据委托经营的具体情况写)

  第二条 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广场(以下简称_________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_________层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

  2.标的用途 _________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甲方就其拥有的_________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2.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_________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

  3.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第四条 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_________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定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_________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第五条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六条 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维护_________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第七条 经营收入的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_________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_____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 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_________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委托经营合同10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下称“经营托管”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简况

  1、托管物业位于泰安市区泰山弗尔曼酒店公寓的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为 平方米(具体物业房号、权属证号、所有权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2、托管物业需按照 四 星级酒店客房标准装修,并至少应包括下列附属设施:

  (1)电器类:电视机、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组合式厨房设备、热水器、电热水壶。

  (2)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子、电视柜、衣柜、阳台休闲茶几和椅子、睡床、床垫、床头柜。

  (3)其他类:窗帘等。

  (4)配套设施:会议室

  3、上述附属设施的详细清单,在甲方交付托管物业时,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盖章确认,确认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交付时房间没有达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须按照以上要求配齐或委托乙方代为配置(须另行签署代购委托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托管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途为:度假式公寓出租经营。

  第三条 经营托管权限

  针对委托乙方管理经营的物业,甲方授予乙方如下权限:

  1、乙方具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物业租赁价格或打折促销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与甲方无关;

  4、其他乙方应享有的经营托管物业之权利。

  第四条 经营托管期限

  1、本次经营托管服务的期限自甲方托管房屋全部交房之日起3年,交付的具体时间双方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在上述补充协议约定的日期内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托管物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五条经营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同意,甲方选择以下方式中的第 种方式取得收益。

  ①对托管物业所获得的经营收入按甲、乙方各按50 %的比例分配。② 甲方享有委托房源总房款8%的年收益。

  2、甲方应得的经营收入分成款在扣除相关需要代缴的费用后,于次月的二十五日之前,由乙方按月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账号见附件),同时,乙方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确认回复;若自乙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未回复的,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和休息日后上班的3天内支付及发出;最后一期经营收入分成款则应在租赁代理期限届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托管期间,双方承担费用:

  (1)、乙方承担费用:

  a.水费

  b.电费

  c.燃气费

  d.宽带月费

  e.有线电视月费

  f. 布草清洁、洗涤费用

  g.营业易耗品消耗

  h.托管物业广告费用

  i.服务人力成本

  j.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k.房屋租赁税

  (2)、甲方承担费用:

  a.装修、整改费用

  b.经营物业所需的基本配置费用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或更换电器及配件等维修费用 d.有线电视初装费

  e.宽带初装费

  f.物业房产等政府税费及滞纳金、罚款

  g.其他非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上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双方按约定承担。甲方承诺该项目没有物业管理费。如有,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2、交付托管物业时,甲方负责结清该物业交付前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等)。交付托管物业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间因此产生争议,甲方应解决,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影响托管物业经营的,甲方应向乙方、预订或入住客人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维护

  1、经营托管期间,因附属设施自然折旧或质量问题以及小区建筑、物业管理、托管物业装修等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营托管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意外损坏和丢失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对托管物业的日常简单维护和维修,维修费用超出100元/套的,乙方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即可修理;如遇影响客人入住的,或非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维修费用低于100元/套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

  3、物业托管经营期间,发生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先行处理,之后乙方有权向甲方依法追偿或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甲方应依法赔偿或积极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

  4、为保证托管物业的入住率及品质,托管物业在托管达到800间夜以上(不含甲方及其亲友自住时间),应对托管物业的墙面进行全面的粉刷翻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此外,乙方亦可根据托管物业的实际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墙面进行全面粉刷、油漆等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及时收取经营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当理由或征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

  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在整个托管期内托管物业无使用纠纷,交付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

  3、经营托管期间,如果托管物业所在小区统一改装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发生的改装费和设施设备添置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以免影响乙方对托管物业的租赁业务开展,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经营托管期内,与乙方核对确认没有客人预订或入住时,甲方有权检查物业及附属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情况,甲方不得擅自增减室内物品及设施。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临时行使免费入住权仅限于19层和20层的42套房源,甲方可通过途家网站了解托管物业的预订情况,若甲方托管物业未被客人预订,甲方可通过下业主自住订单行使免费入住权。

  若甲方托管物业已被预定的,乙方向甲方出示托管物业已预定的相关凭证,并可根据乙方所经营的其他托管物业就近安排甲方入住,甲方承担物业经营差价。

  如乙方经营物业均有客人入住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行使免费入住权,甲方要求乙方安排其他物业入住,乙方可以配合协助,但由此产生的房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

  宽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6、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入住托管物业,无需支付住宿费用,但是自住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时,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则按服务项目收取费用。(详见附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8、甲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其对托管物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在整个经营托管期内,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单独占有、使用和管理经营托管物业,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托管物业的产权、债务等各类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确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及客人全部损失。

  9、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物业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托管、代理等,否则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因乙方重大过错导致托管物业受到严重损坏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过错而所造成的损失。

  10、甲方将其与租赁经营无关的私人物品,留存在托管物业内的,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租赁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由乙方封存或甲方自行上锁。

  另外,未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遗失、损坏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1、经营托管期内甲方处分托管物业时,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送、继承、抵押等行为。但这些处分行为必须不得损害乙方及其客人的利益,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其客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2、经营期间,甲方须按时缴纳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用,保证物业能够正常经营。如甲方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缴,再从甲方的经营收入中扣除。

  13、经营期间,如因于物业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响到乙方对该物业的正常经营,甲方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经营。

  14、甲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对托管物业享有单独占有、使用和独立自主管理经营的权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

  2、乙方必须在办妥各项正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依法经营,乙方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托管物业开展经营活动。

  3、托管物业在以下情形下发生毁损的,不应归责于乙方:

  (1)乙方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业的;

  (2)乙方按托管物业说明书所标明的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3)乙方按托管物业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4)托管物业发生的正常损耗、老化、破损、折旧等。

  5、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减少、扣除相应金额的经营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满后10日内将托管物业交还甲方。

  7、托管物业仅用于经营出租使用,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客人进行严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托管物业从事违法活动。

  8、乙方应当妥善管理托管物业,因乙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而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经营期间乙方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如实地向甲方汇报托管物业的经营情况,随时依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抽查。

  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时达到四星以上装修标准,乙方承诺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务。

  11、乙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按如下地址进行:

  甲方:

  住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固定电话: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速递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速递邮寄的方式且不能确定具体送达日期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送达。

  3、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任何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式所做出的联络应视为有效。

  4、双方之间的通知除书面形式外,电子邮件也视为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各方保证,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项下之事务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全面且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以及其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的,即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为5000元/套人民币。违约方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约的,违约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按守约方要求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义务,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违约方经守约方催告后,仍未纠正,导致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款前述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

  3、无特殊原因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迟延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超过15日的,除应按约定如数补交外,从第16天起还应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无特殊原因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15日的,从第16天起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如甲方单方要求退出与乙方合作的,应获得乙方同意且应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因甲方单方退出托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已为托管物业投入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各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合同的,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处理好善后事宜。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当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且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对无争议的其他义务各方均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需在90日内签署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附件(标“必须”)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之效力:

  1、托管物业的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含小区和公寓的平面图)及当地房产交易中信出具的产权所属证明;(必须)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3、托管物业附属设施清单;(必须)

  4、水、电、气表读数确认记录单;(必须)

  5、家电购买凭据复印件及保修单;

  6、有线电视用户手册及机顶盒卡;

  7、托管物业的房卡、门禁卡、购电卡、购水卡、购气卡等小区配备的相关卡;

  8、电话及宽带业务登记表;

  9、甲方信息登记卡(含用于收入转账的业主银行账户资料);

  10、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12、缴纳物业费(签署托管协议之日起一年内物业费)收据复印件。(需要)

  甲方(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