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29 14:47:0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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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5篇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1

  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云南省消除麻风运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麻风病流行状况

  洱源县历史上是麻风病高发区,全县9个镇乡均有流行。至20xx年底,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983例,治愈xx7例,死亡267例,外迁19例,尚有现症病人10人,患病率0.xx/万。1987年开展联合化疗以来,治愈了大批病人,使患病率从最高年的27.3/万降至0.xx/万,下降了98.75%,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近5年发现麻风病10例,发病率在0.69/10万以上,为此,《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中,将洱源县划为麻风病流行二类地区,必须每2年开展1次消除麻风运动。

  二、目标

  消除麻风病运动(LEC),是通过短期内开展强化麻风病防治行动,使医务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麻风病,懂得麻风病防治基本知识,充分发挥基层防保网的优势和特色,最大限度地早期发现隐藏病例,给予规范联合化疗,控制传染源,缩短患者发病和治疗延迟期,避免畸残,保证基本消除麻风病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发现早期麻风病患者,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县级专业机构技术指导、镇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社区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领导小组成员、村委会领导班子、乡村两级防保人员、医疗单位门诊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覆盖率大于95%;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自然村至少粘贴1张宣传画(单)。

  3.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大于97%。

  4.对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大于98%。

  5.对有现症病例自然村10-70岁的人群,体检人数不低于该人群的70%。

  6.历年治愈者的自然村10-70岁的人群,体检人数不低于该人群的40%。

  7.对无病例自然村10-70岁人群进行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20%。

  8.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三、实施时间

  本次实施时间: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对消除麻风病运动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消除麻风运动领导小组,并在卫生部门设立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各镇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麻风病自然村线索调查、上报和宣传工作。

  组长:李桂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文彬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严云昌县卫生局党支部书记

  李宏军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李学梅县发改局副局长

  倪争荣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世才县人社局副局长

  胡灿洲县教育局副局长

  杜寿昌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毅菊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锦淑县文广局副局长

  赵杰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张怀秀茈碧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河英邓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宋一松右所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丽三营镇人民政府工会副主席

  段琳凤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贵平乔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玉梅牛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文雄炼铁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润钢西山乡纪委副书记

  李桂科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严云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杨文灿、李继红、李桂科、杨云虎、李杰梅,负责消除麻风病运动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组织监督项目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协调相关日常工作事务。

  领导小组在县疾控中心下设消除麻风运动技术指导组,由李桂科同志兼任技术指导组组长,杨云虎同志兼任副组长,成员为王汉喜、许玉梅、胡正清、朱占山、张盛昌、段锦荷,负责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的技术指导、对镇乡村级督导和培训及对患者的复核和确诊,并收集、分析、汇总、上报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情况的资料和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运动启动大会

  (二)积极组织业务培训

  认真开展对县级有关单位业务人员、县级医院门诊医生、各镇乡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服务站站长、防保专干、临床医生、村干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防保员)的业务培训。

  (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采用电视、广播、小册子、宣传单、标语、黑板报、海报等多种形式,用3-5天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科学知识,使“消除麻风病运动”家喻户晓,设计调查问卷在宣传前调查50人,宣传后调查50人,计算知晓率进行对比。完成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村防保员收集《洱源县镇乡开展消除麻风运动宣传情况调查表》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

  (四)认真开展发病调查

  1.调查方式

  (1)接触者检查: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由县疾控中心负责,镇乡、村两级配合完成。

  (2)疫点与非疫点调查:对有现症病例和历年治愈病例的自然村人群进行体检,对无病例自然村进行口头调查,结合公共卫生健康档案体检查麻风体征,由镇乡、村两级负责完成。各镇乡必须组织好所有乡村医生及村主任的培训会议,通过培训会议后,村主任要召开社长会议,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由村、社长组织张贴宣传单、宣传画,出黑板报、标语,组织发动、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结束后,村防保员收集《洱源县镇乡有现症病例/治愈病例/无病例自然村调查表》,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在消除麻风运动活动期间,由村防保员收集线索每10天(逢10)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一次。

  2.可疑线索上报

  (1)对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室(防保员)将线索信息上报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

  (2)经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筛查后,报县疾控中心技术指导组。

  3.报病奖励:按麻风病的8条线索报告的可疑新线索,每报告1条给补助费20元;所报告的可疑线索病人,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给自己报病者、他人报病(互报)者补助费1000元,搜集线索的村(防保员)、镇乡公共卫生服务站、医疗单位防保组给予劳务补助200元。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兑现。对可疑病人都给予免费检查,确诊为麻风病后给予免费治疗。

  (五)确诊与治疗

  1.县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组成确诊小组对可疑线索逐个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做细菌和病理检查。核查时要严格掌握以下麻风病诊断标准:皮损伴明确的感觉障碍、周围神经粗大伴相应的功能障碍、皮肤涂片查抗酸杆菌阳性、组织病理检查有麻风病特异性病理改变和查抗酸杆菌阳性。

  2.对确诊的新病例即给予联合化疗。

  六、评估

  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总结的形式对整个消除麻风运动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的内容包括:

  (一)基本情况:地理、行政区划,防治机构情况,疫情概况。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情况:领导和技术指导小组,实施情况。

  (三)实施措施:技术培训,宣传动员工作,调查、检查及核查情况。要对培训效果和新病例发现情况进行前后比较。

  (四)实施效果:治愈者复查、接触者检查、互报和自报、新病例发现情况。

  七、资料归类

  工作结束后,撰写实施总结报告,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包括照片、录像、纸质调查原始表及电子版录入表等。并备份一份便查阅,迎接省州检查验收。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抓重点、攻难点,继续以早期发现病人,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为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全市大众对防治麻风病的健康需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市医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总结和巩固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拟定中长期麻风病控制新规划。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

  (二)年度目标

  1.全市至少报告16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其中转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高度疑似病例不少于4例,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各镇卫生所年度麻风疑似病例报告至少1例。新发病人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

  2.麻风治愈者随访率、畸残患者康复指导率90%以上。

  3.麻风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率80%以上,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

  4.村级医疗机构《麻风病早知道》使用率≥95%。

  5.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接受市级培训培训率≥90%。市级综合性医院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全覆盖。

  6.麻风病疫点调查和皮肤病检查完成率100%。

  7.完成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麻风疑似症状监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来本单位就诊人群中符合下列1条或1条以上可疑症状者,均应作为麻风病监测对象进行登记,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转诊。

  1.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皮肤病(三月以上);

  2.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3.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4.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5.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6.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7.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8.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或出现爪形型手、垂足。

  对需转诊的监测对象,转诊单位应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于一周内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份由监测对象携带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复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转诊到位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一周内反馈给转诊单位。在监测对象一月内未到位就诊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主动追踪。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麻风病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

  (二)麻风病线索调查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主要指麻风高流行区云南、贵州、四川、安徽的人员)的管理,及时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

  (三)麻风病疫点调查

  通过疫点调查方式,在搬经镇搬经村开展麻风病主动监测,及早发现隐匿病例。

  (四)麻风现症病人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现症病人所属地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协助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加强对病人的管理,规范化服药,及时发现和报告麻风反应,同时开展无痛性神经炎监测工作。

  (五)治愈存活病人随访和康复指导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负责完成2次随访,及时发现新、复发病人,对畸残病人开展康复知识辅导,及时发放康复护理包,随访率需达到90%以上。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质量考核,抽查病人数不得少于辖区内存活病人数的50%。

  (六)麻防队伍能力建设

  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村医开展麻风病防控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以知识竞赛的形式,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学习,形成“以赛促学”的新机制,不断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

  (七)宣传健教工作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结合麻风节,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宣传我国当前的麻风防治政策,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消除社会歧视和恐惧现象,为麻风病人主动就诊、治疗和身心康复创造有利氛围。

  2.做好《麻风病早知道》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工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皮肤科、神经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各张贴一份;村卫生室(服务站)至少在显著位置张贴一份,使用率95%以上。

  三、资料管理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及时做好历年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档案化要求进行装订和管理(年度工作结束后,村级资料收归卫生所保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国家、省、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要求,根据相关工作数据,及时完善和更新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和管理,按时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治愈存活病人随访、疫点调查、高流行区外来人口线索调查、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医疗单位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定期主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各类工作资料。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指定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麻风病疑似病例的报告和转诊工作,加强院内相关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3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遵义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余庆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我镇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我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人数不低于2名,可疑者筛查数不少于2名。

  二、项目内容

  1.麻风病症状监测

  卫生院门诊医师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

  工作要求:卫生院负责麻风病疑似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卫生院门诊医师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公共卫生科。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工作。

  2.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

  卫生院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对村卫生室上报的麻风病线索病例进行登记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1)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门诊医师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要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村卫生室长期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3)村卫生室对麻风病可疑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

  3.报病奖励

  本年度确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标准下发。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目的,改善麻风病人生存和就医环境,帮助麻风病人主动就医。

  (1)卫生院应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按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应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在中小学校开设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卫生院要对各门诊医师、村卫生室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学校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卫生院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时,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县级培训。

  6.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卫生院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每季度对村卫生室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导考核应采取查资料和线索报病情况进行。每次督导考核后要及时书写督导考核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村卫生室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卫生院负责麻风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市县方案要求发放到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4

  为加强我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积极推进各地卫计委门贯彻落实《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如期完成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国麻风病防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分解

  (一)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xx年减少20%,即控制在5300例以内。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xx年减少50%,即控制在3300例以内。

  (二)到20xx年,全国所有县(市)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156个以内;到20xx年,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70个以内,各省份分解指标详见附件1。

  (三)到20xx年和20xx年,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在一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0%和17%以内,在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5%和23%以内。

  二、任务及要求

  (一)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牵头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级麻风病防止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二类地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当地麻风病防止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完善麻风病防止服务体系。完善各级麻风病防止专业机构建设,合理配备人员。一、二类地区的省级防止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地市和县级不少于1名。三类地区省级防止机构必须有麻风病防止专职人员,地市和县级防止机构应当配备麻风病防止兼职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参与患者发现、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建立健全省级和地市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技术指导组,为辖区麻风病防止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在指定麻风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时,要优先考虑当地有条件的皮肤病专科医院或具备麻风病诊治能力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三)加强麻风病防止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止知识培训,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培训对象包括麻风病防止专业人员、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师和防保人员、村医。对麻风病防止专业人员主要开展防止管理、疫情监测、诊断治疗、残疾预防、实验室检查等方面的培训。对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主要开展麻风病诊断与鉴别诊断、麻风不良反应的处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主要开展麻风病防止核心知识(见附件2)、不良反应监测、残疾预防等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一类地区省、市、县三级,二类地区省、市级,三类地区省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由县级麻风防止专业机构承担。到20xx年,对防止机构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培训覆盖率达到80%;对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70%。

  (四)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一、二类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点调查、线索调查、xx检查、治愈者复查、皮肤科筛查等措施,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对所有新发病例开展疫点调查。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xx每年进行1次随访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患病率在l/1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消除麻风运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发现的麻风病可疑患者,要及时转诊至当地麻风病防止专业机构进行确诊,对xx须在24小时内进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麻风病防止信息管理系统。

  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xx的线索报告人,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报病奖励。

  (五)规范麻风病治疗与管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对于少菌型和多菌型麻风患者,分别给予6个月少菌型和12个月多菌型方案的联合化疗。对于发生严重麻风反应、神经炎和药物毒副作用的患者,应当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给予治疗处置。如患者发生非麻风的综合性疾病,应当由当地医疗机构给予诊治。

  麻风病患者在完成联合化疗规定疗程后,要加强随访,如果其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或周围神经疼痛及压痛等)消失,无麻风反应,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阴转,应当及时临床判愈。

  对于联合化疗期间的麻风病患者,前6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周围神经功能评价,对确诊为神经炎的患者给予及时处置。对于残疾者,应当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于符合手术适应症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

  大力普及麻风病防止知识。各级卫计委门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止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麻风病防止知识宣传和xx开发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形式,介绍麻风病相关知识和我国防止工作成效,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xx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止工作,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歧视。要将麻风病防止知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教育常规工作。要为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麻风病防止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按照卫计委制定的调查方案,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本地区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进行调查。

  三、督导与评估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纳入对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一、二类地区至少每年组织1次,三类地区至少每2年组织1次。

  (三)20xx年和20xx年,卫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5

  为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积极做好早期发现社会潜在麻风病人,新、复发病人的联合化疗和愈后复发监测等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各县市区防治机构开展年度项目具体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积极落实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度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病控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xx〕43号)的具体内容,促进早期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有效开展重症病人康复救治,全面推进《潍坊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年度目标

  1.病例发现。在全市开展可疑者筛查和密切接触者检查任务,并通过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接触者检查信息。初筛可疑病人或经接触者检查初步确诊的病人要及时报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2.病例诊断和治疗。市皮防所负责采集可疑麻风患者的组织标本,报送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及时确诊。对承担病人管理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补助,规范患者管理。对临床治愈病人要进行体检、查菌和病理检查,符合治愈标准的要及时判愈。

  3.严重不良反应处置。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对发生麻风反应的病人提供医学检查、化验、治疗费用,对所有联合化疗病人进行神经炎监测,对发生神经炎反应的病例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市皮防所要及时将发生重症麻风反应的患者(体温在38℃以上者)和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病人报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4.重症病人手术治疗。由市皮防所承担重症病人救治任务,完成15例重症病人的手术治疗,避免失能和死亡。

  5.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对不同类别的重症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防止失能和死亡。全市为100例病人(以新、复发和现症病人为主)提供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每人每年2个,由专业人员指导其正确使用,进行自我护理;为55例溃疡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每人每年15个,由专业人员提供治疗;为150例麻木足患者提供防护鞋,每人每年2双,防止发生足部创伤。

  6.信息管理。市皮防所按照全国麻风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根据监测方案的要求报告病例,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定期赴现场采集信息并录入,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二、项目具体内容及资金分配

  (一)病例发现

  项目要求在我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开展可疑者筛查和密切接触者检查。项目县(市、区)根据本地麻风流行趋势、近年来病人分布情况及环境等因素确定可疑者及密切接触者信息,制定具体项目计划报市皮防所备案。项目结束后根据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项目地区组织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检查,确保早期发现麻风病例。

  (二)病例治疗

  项目为我市20xx年16例现症病人提供联合化疗相关的医学检查,专业医生、乡镇兼职医生及乡村医生检查病人补助,费用800元/例,该项目资金合计1.28万元,其中安丘市(3例)由省财政直接拨付0.24万元。

  现症病例分布为:高新区1例,青州市1例,寿光市2例,临朐县3例,高密市1例,昌乐县3例,诸城市4例,寒亭区1例,安丘3例。

  对尚未完成联合化疗疗程的麻风病人及年内所发现的新、复发病人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满程、规则地保证联合化疗,并按照规定做好常规查菌工作及联合化疗病人神经炎和麻风反应监测。对偏远病人,专业医生不能按时跟踪治疗者,可由乡镇兼职医生或乡村医生督导服药,确保所有病人得到规则的联合化疗。对临床治愈病人要进行体检、查菌和病理检查,符合治愈标准的要及时判愈。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1.麻风反应治疗。麻风反应分为Ⅰ型麻风反应和Ⅱ型麻风反应,项目为每位反应病人的治疗提供医学检查、化验、治疗和赴现场工作补助2500元。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对重症麻风反应(体温在38℃以上者)应及时上报省皮研所,安排住院治疗,确保治疗质量。

  2.麻风神经炎治疗。神经炎,特别是无痛性神经炎是导致麻风畸残的重要原因,要求对所有联合化疗病人进行神经炎监测,并作为联合化疗病人的常规工作之一。项目为每位神经炎病例的治疗提供相关医学检查等补助2500元。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主要指氨苯砜的毒副作用、氨苯砜综合症和中毒利福平所致的肝功能损伤,因为危机病人生命,需要积极救治。各地发现严重不良药物反应病人后应及时上报,由省皮研所统一安排住院治疗。

  上述3项工作因无法预测病人的分布和发生地,经费暂拨付省皮研所,年底根据上报病人数予以核发。

  (四)重症病人手术治疗

  对存活病人进行救治,年内至少开展15例麻风手术治疗,避免失能和死亡,对每例手术病人提供住院、药品、治疗、护理和生活补助。项目经费由省所根据完成情况统一拨付。

  市皮防所组织手术队伍,负责对本市及周边地区患者提供手术救治。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要积极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和推荐适合手术的重症病人。

  (五)重症病人医学处置

  对存活的不同类别重症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项目为全市现症及存活病人提供防护用具包100例(每例现症病人每年发2次)、溃疡换药包55例(每个溃疡病人每年15次)和防护鞋150例(麻木足病人每年提供2双)。项目经费为3.85万元。

  相关材料由市皮防所统一购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站负责上报需求、分发和指导患者使用,并做好分发登记工作。

  (六)信息管理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风防治负责单位要按照全国麻风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项目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麻风网络系统的信息维护和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潍坊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项目管理和督导,市皮防所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防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每项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便于监督检查。

  (二)项目执行时间

  除现症病例治疗根据病人情况执行外,其他各项工作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于7月份完成工作总结。

  四、督导和评估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

  本年度项目结束后,由市皮防所完成全市评估报告和总结,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皮研所。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结合《潍坊市麻风性病防治工作年度考核标准》,认真开展20xx年度项目的各项工作,做好资料登记和专项账目记录,并按时完成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