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07 17:01:5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汇编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汇编5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有效开展县城基本无煤区建设,扩大我县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积极推进二氧化硫量减排工作,进步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我县“三城同创”要求,特给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促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从点源治理向区域控制、综合防治转变,以建设“宜居 ”、“生态 ”和“魅力 ”为总体要求,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强化环境质量和执法监管,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控制污染,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优化城区燃料结构,取消燃煤,大力推广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取缔城区内燃煤锅炉、窑炉、茶水炉和大灶,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提高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三、实施范围

  (一)基本无煤区:县城桃花源大道(北至桃花源大桥,南至红军广场)两侧1蒸吨/小时)的燃煤、燃油(气)锅炉的烟尘浓度,以台(座)计算,必须有80%以上的窑炉(锅炉)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烟控区内的茶炉、大灶和小于0.7MW(1蒸吨/小时)的锅炉,以台(眼)计算,清洁能源使用率必须大于70%;

  七、工作时间及步骤

  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必须于年11月15日前完成,11月30日前申请市上验收。

  (一)准备阶段(年9月5日-9月10日)

  一是制定创扩建工作方案,明确创扩建工作内容;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深入宣传发动。县电视台、 报社等媒体及钟多镇各居委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建烟控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意义。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9月10日-9月15日)

  由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牵头负责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所有单位的锅炉、窑炉、茶炉、营业灶和集体大灶的分布、数量、燃料种类及其治理情况进行统计,确定烟尘控制单位名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由县环境监测站对烟尘控制区范围内林格曼黑度进行监测,县环保局根据统计和监测结果,对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超标排放污染物以及不符合清洁能源使用规定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三)综合整治阶段(年9月15日—11月10日)

  根据烟气和烟尘超标排放单位名录,将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整治措施,完成创扩建任务。

  1.在烟尘控制区内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燃油等清洁燃料的锅炉、灶具;

  2.在基本无煤区内原则上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确需使用燃煤的,应当报经县环保局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控制区内现有的餐饮服务企业和集体食堂大灶必须按计划更新改造,停止使用原煤或散煤;

  3.超标准排放烟尘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凡燃烧技术落后和难以治理的锅炉、窑炉必须限期搬迁、淘汰或更新。

  (四)监测阶段(年11月10日-11月15日)

  专项整治完毕,由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范围内的排气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统计达标率,并撰写创扩建工作报告。

  一是数据汇总。由县环保局将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内所有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有关表格。二是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监测档案。三是撰写工作报告,对创建基本无煤区、巩固和扩建烟控区的组织、监测、管理和治理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四是由领导小组组织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照验收要求对各整治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一是年11月30日前,由县环保局向市环保局提出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验收申请;二是验收合格后,县环保局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环保局、市政局、经信委、工商局、教委、质监局、 报社、电视台、规划局、钟多镇政府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县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环保局设立办公室,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扩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县环保局负责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城区建成区面积确定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范围,对创扩建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督促超标排放烟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县政府对其依法进行搬迁或关停。钟多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居民户生活燃煤的监管,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创扩建各项工作,设置基本无煤区和烟控区标志牌。县市政局负责在控制区范围内大力推进禁煤工作,取缔控制区范围内所有餐饮娱乐服务行业店堂外燃煤炉具;督促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和饮食业设置必需的抽排油烟设施,防止油烟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巡查,禁止在烟控区范围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烟尘或恶臭气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县工商局负责落实餐饮行业工商登记与环保监管协作机制,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县质监局负责对烟控区范围内的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对新添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不予审批。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使用固定熔化装置熔化沥青,并采取密封方式进行;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采取控、降尘措施。县经信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严格高污染企业准入,督促烟控区范围内的现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限期治理、搬迁或关闭。县教委负责控制区内的中、小学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的禁煤工作。县电视台、 报社等新闻媒体负责创扩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对超排违法违规行为的暴光力度。

  (三)督查督办。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是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是“三城同创”的重要考核指标。有关乡镇及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的建设、巩固和扩建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每10天一次督查,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工作方案 篇2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土壤质地

  土质由山地和山前冲积平原组成,土壤为褐土,PH值在6左右。

  (二)气候条件

  属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云高气爽,冬季干冷少雪,年平均气温11.9℃,无霜期206天,年降雨量556毫米。

  (三)种植业结构

  沿路两侧除部分村庄占地以外,全部为农业用地,主要以杂粮、果树种植为主。

  二、绿化工程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提高城整体形象为指导,突出“显山露水透城”效果,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将公路绿化、荒山绿化、发展特色经济林种植以及村镇绿化美化工作融为一体,把生态绿化美化建设同沿线地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内涵向纵深发展,形成生态怡人,环境优美,瓜果飘香的绿化带、风景带、致富带。

  (二)原则

  1、区域设计与全县总体规划相吻合,重点突出具有特色的景观绿化林带。

  2、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并举。

  3、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花、果相结合。

  4、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目标任务

  适宜绿化长度单侧10.36公里,两侧按50米规划设计,县政府每侧需增租22米。每侧50米扣除路肩及排水沟8米,规划设计绿化42米,两侧计划栽植各类经济林树木3万株。

  三、工程规划设计

  (一)建设期限

  20xx年5月

  (二)建设标准

  1、林带宽度

  沿公路外侧,公路路肩及排水沟外沿设计42米绿化林带,构建生态经济林绿色长廊。

  2、林带构成

  林带总体分三层,路沿石外延4米为路肩,路肩范围内栽植1行行道树和小型花灌木,路肩外延4米为排水沟,排水沟外延42米栽植各类经济林小乔木(10米)和育苗基地(32米)。

  3、树种选择

  选择易于栽培管理,树种适应性强且生长周期长,具有景观效果和经济效益的经济林树木,柿子、香椿、石榴、山楂、枣、板栗、核桃等为主要树种,配以花灌木龙柏、金叶女贞、红叶小檗、金叶槐等,行道树规划栽植蜀桧、银杏,形成特色生态绿化观光林带。

  4、苗木规格

  路肩花灌木20—30厘米高;经济林苗木胸径5厘米以上,控制高度2米以内;乔木胸径10厘米以上。

  5、栽植密度

  经济林株行距2×3米;行道树株距6米。

  四、绿化投资概算

  绿化工程概算总投资810万元。其中:苗木费600万元;栽植费150万元;养护费60万元。

  (路肩整理、排水沟建设等土方工程、新租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需另行计算)。

  五、保障措施及工程管理建议

  (一)县政府成立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交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和相关镇办领导任成员,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林业局、交通局、规划局牵头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工作。

  (二)为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实行招投标制,从选苗、运苗,到打窝、栽植、管护等环节建立严格的.全程质量监理制度,把通道建设列入工程造林管理,严格验收标准。提高造林绿化档次和景观效果,确保绿化成活率。

  (三)绿化工作,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绿化,重点引导企业、个体大户等参与绿化工作。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总公司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为认真组织好今年春运工作,确保乘客来得了,走的好,走的安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春运时间

  20xx年春节运输(以下简称“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共40天。

  二、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三个服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把春运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公交”、“和谐公交”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我们要提前进入春运工作状态,全面做好各项春运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科学安排运力,确保客运畅通;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三、春运工作的目标

  努力实现不发生乘客滞留、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不发生特大恶性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不发生无照无证经营。

  四、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组长,***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春运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任春运办公室主任。

  值班电话: ******* 传真*******

  值班车辆:*A-U3188

  服务热线:*******

  五、要求

  1、营运方面

  (1)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召开春运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准备工作,充分调动生产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确保春运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树立全局观念,要顾全大局,认真执行总公司下达的生产营运班次计划,驾驶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卡班卡次。

  (3)强化正班正点意识,教育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营时间运行,自觉维护营运秩序,提高正班正点率,使乘客能够安全、及时、便捷地乘坐公交车辆。

  (4)做好特殊天气的准备工作,安排好特殊天气的各线路班次计划,如遇特殊天气,要立即执行,确保班次正常运营。

  (5)加强租赁车的管理。严禁出现甩客、拒载、打骂乘客和非站点停车上、下客及私改运行线路等行为。严格执行规定票价,不得借机乱收费、乱涨价。农历除夕,租赁线路的末班车原则上定于下午20:00点,不得提前收车。

  (6)全力抓好优质服务工作。要求驾站人员统一服装,佩戴好服务标志,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杜绝服务纠纷和投诉。保持好车内外卫生,直达车座椅头套要定时更换,确保服务、卫生达标。

  (7)教育引导驾乘人员坚决服从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站务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进出站各项管理规定。

  2、安全方面

  (1)严把驾驶员适任关。春运前,要与每位驾驶员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并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进行一次增强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应对冰、雪、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严禁无证驾驶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驾驶员参加春运。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2)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严把参加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关。春运前对所有参运车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特别要做好 “四系统”(电路、动力、转向、刹车系统)的'检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对符合技术条件并签定《春运安全责任书》的营运车辆发放“20xx年春节道路客运证”,作为参加20xx年春节运输标志。要严格执行冰、雪、雾等恶劣天气客运车辆管理规定,采取防滑等措施,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时,坚决不得发车。严格执行包车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严把“三品”检查关。加强对旅客行李的“三品检查”,明确驾驶员、乘务员对途中上客行包的检查责任,确保对旅客行包的检查率达到100%。要建立“三品”检查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放行谁负责,坚决不让“三品”上车、出站。要制订以消防、“三品”检查、防爆炸、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4)严把检查和隐患整改关。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特别是对历次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及参加春运的车辆,要重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机务方面

  (1)进一步强化出入库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排除。对不进行出入库检查的车辆要注明原因,对无故不参加出入库检查的驾驶员要进行严厉处罚。加强租赁车辆出入库检查,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应修复并复检合格后方可上线运行,严禁车辆带病上线运行。强化小修工作,坚决做到小修不过夜。

  (2)要预先准备必要的车辆配件,备足燃油燃气,杜绝因配件、燃油、燃气造成的停车停运现象。如出现长时间停车停运,查明原因,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3)加强车辆保养工作。加强对驾驶员车辆例行保养的检查,进一步加强车辆一、二级保养工作。

  (4)在站头设立故障车抢修点,设置明显标志、联系电话。站头抢修点要有全局意识,不得拒绝修理其他兄弟单位的车辆。不得擅离职守,要切实为运行服好务。

  (5)要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抢修。本着就近维修的原则,要坚决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的发生。

  (6)要进一步组织驾驶员及有关人员学习天然气客车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天然气燃气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不允许有天然气泄漏的车辆上线运行。不允许天然气汽车用汽油、天然气交替使用运行车辆。车辆行驶中发现有天然气泄漏,要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20xx年春运,是对分公司综合工作和实力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展现公交企业形象和员工良好精神风貌的有利时机,我们要上下一致,同心同德,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公交品牌,展示良好的特色企业文化,让和谐公交、便捷公交、平安公交成为我市春运期间的闪光点。

工作方案 篇4

  展现自我,为班出力——运动会的组织工作

  活动目的(教育、培养的效果及目标):

  1、 通过运动会前期的准备工作培养学生对工作精心安排、一丝不苟的`精神。

  2、 通过运动会提高学生的集体凝集力。

  活动主要准备、过程及效果:

  1、 准备:(1)班委会议,讨论运动会的各个功能组(后勤组,宣传组,保洁组,纪律组等);(2)讨论要购买的东西等。(3)落实服务员、稿件投稿工作,加分细则。

  2、 过程:(1)班主任落实服务员、稿件投稿工作,加分细则。(2)落实各个功能组人员的分工,真正在运动会的过程中做好各项工作。(3)给运动员鼓劲,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

  3、 效果:很好。通过这次班会调动学生参与校运会的积极性,同时让学生认识到在运动会会的比赛过程中每个学生有很多事情要做。提高了全班的凝集力。

工作方案 篇5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去政治权利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剥去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工作计划《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符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情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剥去政治权利人员的《缓刑期满证明书》、《假释期满证明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可以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可以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可以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通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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