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工作方案模板汇总七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方案 篇1
各林场、县苗圃、林科所: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加强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逐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全部进行一次检查,布置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
国庆期间,人员流动性大,情况变化快,安全隐患多,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重点区域加强安全防范。复兴林场要主动联系白鹭岛森林公园的经营方在节前对旅游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在景区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节日期间要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长山林场要加强对民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加强假日值班。节日期间,林场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民爆公司值班情况的督查力度 ,确保24小时人员都要在岗在位,安全措施不得放松。
三、加强防火宣传,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每年十月为我县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各林场要各强森林防火宣传,及时刷制各类防火宣传标语。白鹭岛景区还要向游人宣传必要的森林防火知识,制止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行为。要准备好充足的灭火机具,国庆期间,如果天气干旱,应提前进入森林防火期,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假日期间,县林业局机关和所属国有林场、苗圃、重点企业都要安排人员值班,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所有领导干部及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人员,移动电话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工作方案 篇2
一、抚育对象
(一)我县20xx年幼林抚育安排全县15个乡镇(街道)1个农场,幼林抚育任务116605亩,其中:①20xx年的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面积100301亩;②其它:重点区位及生长薄弱的幼林抚育面积16304亩(详见《20xx年县幼林抚育补助面积汇总表》)。
(二)幼林抚育作业由业主组织施工,亦可聘请有抚育作业施工经验的工程队实施。
二、技术要求
(一)抚育方式:幼林抚育内容主要有割灌、除草松土等。幼林抚育要求全面劈杂、除萌,保留林中天然散生的`阔叶幼树,使之尽快形成近自然混交林。
(二)时间安排:20xx年7月中旬前完成作业设计;20xx年7月—10月开展施工作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并上报。
(三)检查验收
根据森林抚育技术要求,对幼林抚育小班地块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抚育面积采用地形图勾绘逐块核实。
三、资金使用管理
(一)补贴标准。
幼林抚育补贴标准平均每亩100元,资金由县政府配套解决。各单位要将补助经费落实到造林业主或经造林业主同意直接支付给承担抚育任务的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
(二)拨款方式。
幼林抚育施工完成后,林业站负责对其所监管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有关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补贴资金按检查验收单合格面积拨付。
四、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了幼林抚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森林公安分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秘科、营林科、规划队、财务科、绿化办、资源站和林业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幼林抚育组织机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为幼林抚育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质量监控。县林业局成立了幼林抚育工作指导组,指导组人员由县局包乡镇工作人员组成,加强对幼林抚育工作的指导。
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县委《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教育,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健全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洁意识。
二、总体目标
以开展深入基层服务民生为载体,直接、广泛、密切联系群众,结合民政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赢得广大群众对民政工作理解、支持,充分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促进民政人思想上为民利民、作风上亲民爱民、工作上惠民富民,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了民意、解民困,进一步锤炼党性、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凝聚人心,不断提高为困难弱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
三、基本原则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必须牢牢把握和坚持“四个贯穿始终”。
1.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开展多种形式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熟练掌握群众工作方法。
2.坚持把改进作风贯穿始终。通过开展广泛的意见征询和全方位的群众评议,促使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为民服务实效。
3.坚持把为民办实事贯穿始终。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心实意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4.坚持把完善群众工作机制贯穿始终。要善于发现和总结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到群众工作具体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主要任务
1.深入群众摸实情。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把人民群众摆在心中最高位置,通过深入一线、村庄院落、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
面心贴心,实打实交流,广泛走访群众,深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所需所盼。在每季度第一周,要深入包抓村入户走访,第一次不少于总户数的三分之一,首先走访困难群众,了解群众家庭基本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征求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到户联系卡。扎实开展“三送三问三交三帮”活动,即给群众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送党的强农惠农政策、送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致富的实用技术,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用群众耳熟能详的话语与群众交流、用真挚的感情与群众交心、用坦诚的心态与群众交朋友,帮助实施一个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项目、帮助群众发展一个主导产业、帮助群众解决一个具体困难。
2.强化措施办实事。广大民政干部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着眼群众急盼急需,结合各自职能,区分情况、分类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主动解民忧,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民政工作中特别是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涉军维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深入耐心解民怨,广大民政干部要以倾听困难群众的利益诉求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群众不满意问题以关爱贫苦户、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开展形式各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3.完善机制促发展。建立长效的服务群众机制,是切实做到服务人民群众的制度保证。要建立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通
过设立联系群众的热线电话、网上信箱,疏通、拓宽与群众联系的渠道。同时还应创新工作方法,变群众“上访”为党员干部“下访”,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党员干部定期下访制度。要建立健全亲民便民的服务机制,以广泛开展为民办实事为切入点,通过到基层走访、与群众结对帮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使广大党员干部在这个过程中受到教育,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克服脱离群众的倾向。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长及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局系统划分为5个工作组,开展具体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以包扶的组为重点,着力解决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凝聚民心,增强合力。
2.强化任务落实。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和部署,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本次活动中要全部参与,每名机关干部至少帮扶1户以上困难群众。为了保证活动有效开展,全体机关干部要如实填写《干部到户工作卡》,按照要求落实各项任务。
3.注重工作实效。要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着力解决困难弱势群体的具体问题,对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分期分批,争取尽快帮助解决,对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积极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4. 严明工作纪律。机关全体干部在走访入户活动中,要带着深厚感情,带着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轻车简从,不准在营业性餐馆就餐,不准接受基层安排的土特产等任何礼品,不乱表态、乱许愿,不准给群众增加负担,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树立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工作方案 篇4
一、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有满5年以上本地城镇户口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无住房的家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购买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租赁公有住房的家庭。应退出租住的公有住房;未退出福利住房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福利分配住房的家庭。
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程序办理
同意审核单位向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1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管委会出具的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已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额领取证计算收入)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并索取相关证明。社区(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村委会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村委会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根据社区(村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2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民政部门。
并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3民政部门负责责审核申请家庭收入状况。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送住建局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4住建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
1销售公告。住建局应将全部房源信息进行预(销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方式、售房时间及拆迁安置情况等。公示期为7天。
2入围排序。住建局根据房源数量和申请数量的一定比例和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
3公开选房。经审核、公示通过。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二、廉租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本县非农业户口2年以上(含2年且实际在本县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无房户或虽然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
二廉租住房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程序办理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住房证明材料。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核实,2各社区(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村委会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村委会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根据社区(村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送民政部门。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3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转送住建局。
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4住建局自收到资料之日起。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三配租廉租住房轮候顺序
为第一批轮候家庭,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至少一年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双市民家庭。其中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部分为农业人口,本人有残疾证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保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第二批轮候家庭;为第三批轮候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收入双市民家庭。部分为农业人口,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四批轮候家庭;申请家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廉租住房安排的应当重新轮候。
四廉租住房分配顺序
申请货币补贴的由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导组办公室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1已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
并考虑其收入水平确定轮候顺序由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导组办公室确定分房对象进行分配。尚未轮候到位的轮候期间按照货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2申请实物配租的按住房申请顺序和困难程度。
五承租廉租住房原则
办理租赁手续。原承租公有住房的由县房地产管理所收回其承租权,申请家庭承租配租住房的应当与房地产主管部门签订配租住房协议。继续用于廉租住房的配租。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按照标准租金计租。每一户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配租住房。承租配租住房的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配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物价局批准后执行。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核定。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赁期满应对承租户资格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社区管委会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逐级上报,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于每年年底向社区管委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租赁户应限期退回承租的住房。
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3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轮候程序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3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申请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
3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或社区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
4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或社区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公示程序
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社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的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根据社区上报的证件与资料,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送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转送住建局。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住建局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作为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五分配程序
符合申请公共租赁房条件的家庭,经审核、公示通过。按照轮候顺序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六退出
由管委会(乡镇上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供应家庭应按年度如实向管委会(乡镇报告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其租赁资格,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四、罚则
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骗租廉租、公租住房的家庭,一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一经发现,责令立即退出承租住房,并取消其三年内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为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和收入情况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合理使用房屋,二承租住房的家庭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保证承租住房建筑结构的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加层、改建。
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住房居住或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将收回其承租住房,三承租人将所承租的廉租、公租住房转借、转租、改变用途。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安全保障和殡葬宣传等工作,围绕“文明低碳祭扫”主题,扎实开展“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为首要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提出的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精神,深入开展“清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优秀殡葬文化,着力保障群众祭祀安全,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一)以人为本,确保祭祀活动文明健康、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互相配合;
(三)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四)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预防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公墓)要认真分析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特点,突出以预防为主,科学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xxxx小时值班,并做好当地祭扫情况的信息上报工作。要重点做好消防安全、交通疏导、人员疏散、治安维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开展“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殡葬改革。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时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村务公开栏、宣传单等有效载体宣传平台,扎实开展自xxxx月15日至xxxx月15日为期1个月的“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同时,广泛宣传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宣传殡葬改革的惠民政策措施,宣传殡葬事业的社会责任,通过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为创造文明低碳、安全有序祭扫打下坚实基础。
全区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要做文明低碳祭扫的宣传者和践行者,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不文明祭祀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的管理,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月18日—2xxxx日)
第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相应落实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并于xxxx月22日前向区殡改办报送实施方案或应急预案;
第二、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演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添置、更换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对祭扫场所进行维修改造,对公墓周围的乱草杂物进行清除,改善祭扫环境;
第四、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要对辖区内的散葬墓穴、公墓、骨灰集中存放处和重点祭扫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区民政局将于xxxx月2xxxx日起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二)组织实施阶段(xxxx月2xxxx日—xxxx月7日)
第一、各地各单位要按制定的《清明节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第二、殡葬服务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预案,佩证上岗,各司其职、严守职责、密切协作;
第三、做好清明节的.宣传报道工作。区殡改办印制1500份《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分发到各乡镇街(开发区)、公墓及殡仪车驾驶员;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利用现有条件,实地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倡导和推广鲜花祭扫,努力营造文明、环保、健康的祭扫方式;
第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xxxx月29日、xxxx0日和xxxx月xxxx日至7日,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联络,随时了解掌握报告有关情况,并于当日下午2:00前向区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负责收集整理本地清明节祭扫情况观察数据,汇总后按要求填报《xxxx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xxxx),所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由区民政局统一汇总后每天下午2:20分前报市民政局。
第五、市区领导视情组成工作组到重点地方、重点墓区检查指导工作。
(三)总结报告阶段(xxxx月8日—10日)
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对清明节开展祭扫活动情况和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xxxx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殡改办;区民政局将各地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和清明树新风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殡葬管理考核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乡镇街(开发区)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工作任务重的地区,要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工作指挥协调机构,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开发区)要按照规定要求,xxxx月29日、xxxx0日和xxxx月xxxx日至7日每日下午2:00前向区民政局报送《xxxx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要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对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不得隐瞒。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应急机制和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督查,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四)深入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互动,主动协调宣传报道,利用清明节群众集中开展祭扫活动的有利时机,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宣传素材,宣传清明文化,宣传殡葬改革的政策措施,宣传殡葬服务单位的社会责任,进一步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和谐传承。
工作方案 篇6
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乡居民消费需求,规范和提升早点餐业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方便居民就近购买早餐,确保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全市城乡发展规划和商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方便城市居民消费、培育社区早餐市场和扩大下岗职工再就业为方向,以实现居民早餐“便民、卫生、营养、健康”为目标,切实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规范餐饮市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的原则,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统一规范化管理,现代化物流配送,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品种丰富、质优价廉、规范有序的早餐供应体系。
二、实施模式
对放心早餐食品实行连锁配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宾馆、饭店和食品生产企业进入早餐工程承办“放心早餐工程”,加工配送中心要单独设置,实现原料统一采购,产品统一加工,面向连锁店统一配送,并设食品安全检测、信息管理和冷链配送系统。早餐连锁店形式为早餐亭,实行统一品牌、统一门面、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居民行走5分钟左右就能买到早点。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为重点推动阶段。培育式引进1—2家早餐承办企业,在城区设置30家早餐亭。具体进度如下:
1、4月30日前确定实施方案。
2、5月31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承办企业。
3、6月30日前完成早餐亭位置划定。
4、8月31日前承办企业完成早餐亭制作并安装设置到位。
5、9月30日前为市民供应放心早餐。
第二阶段(20xx年-20xx年)为提高发展阶段。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早餐亭规模,争取到20xx年底达到120个左右,实现城区放心早餐全覆盖,并逐步向乡镇发展。
四、规范运作
科学规划网点。“放心早餐工程”网点布局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规划、城管等部门研究确定。
严把市场准入。早餐承办企业,由市“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承办企业所具备条件和标准确定。被确定的承办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规范经营行为。早餐亭要严格按照《早餐经营规范》标准设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编号、统一生产、统一配送的规范管理模式;早餐亭统一经营时间,固定经营地点,形成生产加工、配送、销售一条龙的早餐服务体系。
五、责任分工
实施放心早餐工程工作面广、任务重,为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成立市“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副市长同志任组长,市财政、人社、规划、城管、卫生、商务、药监、地税、工商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对“放心早餐工程”重点工作进行详细分工,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从组织上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早餐办”),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协调、督导全市“放心早餐工程”相关事宜,并负责制定放心早餐承办企业准入标准,审定早餐亭样式,组织制定放心早餐标准
规划部门会同商务、城管部门抓好“放心早餐工程”的网点规划布局。
城管部门会同商务部门负责早餐亭位置划定。根据交通状况、居民需求等情况,在社区、人员密集区合理布点,确定早餐亭的设置地点和数量,制定具体布点方案并报市早餐办备案。积极为承办企业和经营者提供服务,加强经营范围、经营时限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管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以维护好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依法清理、取缔侵街占道等违规早餐点。
工商部门要帮助早餐经营企业做好工商登记。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我市“放心早餐工程”图形标识专用权及无证经营等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质量、卫生标准,加强对早餐承办企业生产、加工及销售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餐饮设备、餐具的食品安全检测,确保放心早餐食品安全卫生。
人社部门负责指导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积极招收录用本地下岗失业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供相关资料,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财政、税收部门要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在资金、税收政策方面予以支持。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须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服务工作,积极帮助解决“放心早餐工程”工作实施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六、检查考核
(一)各成员单位每月向早餐办报送早餐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由早餐办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二)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定期对市“放心早餐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企业、经营者、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到市早餐办,以便协调解决。
(三)此项工作是市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年底此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成员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建立监管和退出机制。对“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资格实行年审制,由市商务局会同工商、卫生、药监等监督部门对“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进行年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承办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经整改仍达不到相关标准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和享有的`优惠政策,收回“市放心早餐工程”标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放心早餐”让群众放心、满意。
七、政策扶持
经市“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确定的早餐承办企业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减免由城管局收取的早点摊位管理费;
2、减免由卫生部门收取的从业人员体检费、健康教育费、卫生知识培训费;
3、减免由工商部门收取的证照年审等管理费;
4、减免由环卫部门收取的早点工程环卫费;
5、准予早点工程专用送货车辆免避高峰通行,并许可在早点供应点短暂停靠;
6、以“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新建早餐亭奖励(标准是:每个早餐亭补贴xx000元),
7、放心早餐承办企业凭“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出据的证明,统一注册,办理一个营业执照、一个卫生许可证,其所属的早餐亭持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即可经营。
8、承办企业在早餐亭经营者招收中要倾斜下岗失业人员,对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核审,3年内对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八、工作要求
优化经营环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为早餐经营企业和经营者提供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禁强制提供有偿服务,严禁向“放心早餐工程”经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规单位将追究其行政“一把手”的责任,为“放心早餐工程”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强化协调联动。“放心早餐工程”涉及相关部门和各职能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市“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加强督导,形成工作合力。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放心早餐工程”进行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健康科学用餐,为“放心早餐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工作方案 篇7
一、集中住宿总体原则
实行按校区相对集中住宿,并按时段确定集中住宿方式,寒假全程禁止学生单独居住。
二、集中住宿时间段划分
20xx年1月16日—20xx年2月2日,按学院集中住宿为主,校区统一集中住宿为辅。
20xx年2月3日—2月22日,按校区统一集中住宿为主,学院集中住宿为辅。此时段对非统一集中住宿楼栋实施封楼管理。学生离开原寝室时,务必一次性带齐生活和学习物品。封楼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回原寝室取物,请与暂住楼栋值班员联系。
20xx年2月23日起,恢复学院集中住宿管理。
三、各校区统一集中住宿楼栋
铁道校区:3舍(男生),新3舍(女生)。
湘雅校区:新校区1#楼、3#楼(男、女混住)。
其他校区:根据留校人数协调确定统一集中住宿楼栋。
四、工作流程
1.1月14日前,所有寒假后仍需在校居住的学生,到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2),学院审查、统计人数并协调落实学院集中住宿宿舍和房号。[特别提示:建议所有离校同学于2月22日之后返校,返校后无需再办理住宿申请手续,但均需在所住楼栋值班员处登记住宿且继续严格遵守“禁止学生单独居住的规定”,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及本院留校工作负责人报告来校信息,学院要及时将其纳入报平安系统。]
2.1月17日前,学院将个人申请表及留校学生安排结果(见附件3、4)送达各校区物管站,物管站将安排结果直接反馈给学院。
3.1月20日前,物业管理中心协调各校区物管站工作并汇总后,将安排结果送达学工部和研工部备案。
五、其他说明
1.学院和物管站须各执一份申请表和安排结果留存。
2.物业管理中心总咨询及下设各校区物管站联系方式
物业管理中心电话:xx;地址:校本部商业街入口处
湘雅校区物管站电话:xx;地址:新校区十一食堂二楼
铁道校区物管站电话:xx;地址:学生一舍一楼
南校区物管站电话:xx;地址:升华20栋109#
校本部物管站电话:xx;地址:学生二舍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