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工作方案范文集锦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方案 篇1
为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在“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中更好地凸显纪检监察职能,在服务于“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推进医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系统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中发挥保障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一、行政监察内容
结合本年度系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确定以下今年重点行政监察内容:
1、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效能意识的教育,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服务企业大讨论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服务、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涉企检查、收费、处罚行为
依据《关于印发规范涉企查收费处罚行为意见的通知》(食药监办〔〕9号)开展对涉企检查频次、检查行为、检查内容、收费行为、处罚行为、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等执行情况监察。
3、GSP认证(复认证)、药品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依据GSP认证(复认证)规范、《关于印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实施方案》(食药监市〔〕4号)对认证中重要缺陷项目有无漏查、误查、换证工作质量进行监察。
4、稽查办案
主要对投诉举报、部门移送、监督抽样、上级交办、上级局部署的专项检查、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情况等进行监察。
5、药械产品注册
依据《关于服务医化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食药监办〔〕5号)开展对药械产品注册服务的监察。
6、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
依据《关于做好年度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械〔〕5号)开展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日常监管工作质量的监察。
7、加强对扩权强县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从4月30日开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登记、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零售企业)、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执业药师注册、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培训与认定工作的'管理等五项权限下放到县级局,各科室要统一思想,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县局管理权限扩大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
二、组织实施
局建立行政监察督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局监察室),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廉政监察由监察室负责督查。效能监察由监察室会同业务科室进行督查,并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考核评估。督查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痕迹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听取相对人意见等方式。
三、行政监察结果运用
行政监察结果向干部职工反馈,设基本分25分,纳入局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折合10分。督查考核中发现有较严重的不良行政行为的,局纪检组将发出行政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每收到一份行政监察建议书的,扣10分。
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组织做好首届区区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区长质量奖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工作推进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一、组织申报工作(12月3日—12月13日)
1、印发《通知》。成立首届区区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建立评审员专家库;
2、制定区区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工作程序;
3、召开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参加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会议;
4、各成员单位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审查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二、开展宣传工作(贯穿整个评选过程)
1、在《日报》、在线等媒体上刊载通知、公告,展示参评企业形象,报道区长质量奖工作进程;
2、向市局、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媒体报送信息;
3、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和培训指导;
三、评审(12月14日——12月27日)
1、申报资格初审(12月28日——1月5日)
审查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并予反馈。根据申报企业情况和行业特点,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指定专家组组长,按照评审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现场评审(1月7日——1月12日)
组织现场审查组,对通过书面评审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查。评审实行专家组组长负责制,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审查情况,编写评审工作报告,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3、公示(1月13日——1月20日)
向区政府报告首届区长质量奖评选情况,报请区政府审批首届区长质量奖获奖单位、个人名单。
经区政府同意,向媒体公示首届区长质量奖拟奖名单,公示期15日。媒体选择:日报、晚报、在线、质监网。
四、表彰(全区工业大会期间)
由区政府对质量奖获奖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对质量贡献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奖章;
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xx〕38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25号)精神,按照查清全县地名基本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地名信息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查清全县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水系、陆地地形、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117小类地名的类别名称、标准名称、别名、简称、地名发音、罗马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书写、使用时间、地理位置、地名含义、来历、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语种、密级、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县、乡、村三级地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地名基础信息资料和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二、方法步骤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自20xx年6月7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7日至20xx年6月30日)
1、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地名管理和地名普查相关文件。2、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3、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普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以各级各部门为单位,进行地名基础信息和属性信息的全面普查。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书画、统计等资料及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和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各责任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此阶段,普查人员要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的'普查人员填报的地名普查资料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并上报县民政局。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完整准确。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工作。分组开展地名数据调查和地图校对标注工作。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部门协作分类调取资料、发放调查表、分片调查收集、召集当地群众座谈、走访知情人、现场踏勘对照核实、设置地名标志、GPS测量地名及标志位置等方法,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现势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据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音定字。
5、录入阶段。民政局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对外业作业形成的大范围调查数据,组织业内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制作成果。(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公安部治安局《关于印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则》、《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xx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制定《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和县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20xx年11月1日零时至20xx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则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尝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计划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6)对于全户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临时外出的户,普查员要在户口整顿表和《户口姓名底册》上做备注,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人口普查小组,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这部分人员。
3.普查员在入户时,要携带本普查小区的户口整顿表,摸清六种人口情况,核对并更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核对《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填写《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境外人员登记表》。对居民户口簿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告知群众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量以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等情况,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口情况登记表》。对没有门楼牌号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北京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
工作方案 篇5
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全面消除贫困人口,根据中央、省、市、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办事处党委、行政决定在全处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其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和第一民生工程,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全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确保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销号”,贫困户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二、目标任务
按照提前全省三年、提前两年的要求,确保20xx年实现全处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的目标(办事处精准脱贫计划一览表附后)。全处共两个贫困村(坳口村、白龙村),贫困人口1581人。20xx年,360人脱贫;20xx年,两个贫困村“出列”,1581人脱贫。所有贫困户实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即建立档案卡的扶贫户通过扶贫开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有保障)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产业扶贫带动。因村、因户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社会资本帮助发展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个主导产业,至少组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消除产业空白村组户。按照“龙头带动、一村一品”的思路,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发展,重点支持发展柑橘、蔬菜、畜牧、水产、花卉苗木、食用菌等农业特色产业。
(二)基础设施提升。通过整合资金、向上争取、指标倾斜和农民筹资筹劳,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出行、用水、用电三大难题。到20xx年,在路基改造达标基础上,实现组组通砂石路,常住人口1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和群聚地全部实现道路硬化,实现村村通客车、村村通快递。深入实施“安全饮水惠农家”行动,继续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统筹解决防洪除涝、灌溉供水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生产灌溉用水。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加大贫困地区配电网建设力度,实现生产生活用电户户通。
(三)住房改善安居。结合新农村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危房改造、以工代赈、因灾倒房等项目资金,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步伐。提高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争取专项资金,对整栋危房(D级)全部拆除重建,对局部危险(C级)的破旧土坯房实施结构加固。出台补助贫困家庭生活必需品的具体政策,在农村集镇设立“阳光超市”,整合慈善资金和社会资金,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捐资捐赠,为贫困家庭配齐“八大件”(餐桌、木椅、床、棉被、衣柜、电视机、电扇、电饭煲),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四)保障救助兜底。建立低保标准、五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实行动态条件下应保尽保,逐步实现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继续实施“情暖特殊苦难群众行”活动,实施常规救助政策之后,对生活上仍然存在各种困难的`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保上加保”,实现“有饭吃,有衣穿、有床睡、有电用、有安全水喝、有安全房住、有法定监护人”的基本目标。继续实施农村福利院“星光工程”,完善集中供养设施。多种渠道筹资设立大病关爱基金,提高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遏制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五)教育培训扶智。制定贫困户子女教育优惠政策,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行贫困户子女学费全免,基本生活费全免,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困难大学生扶助政策。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学生救助体系,确保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就业、创业。整合“希望工程”、“金秋助学”、“金凤工程”等资源,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户大学生缴纳瘦脸学费。整合农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力量,完善农技服务入户制度,加大对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培训力度,教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产业技能农民工,让每个有劳动力的困难家庭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
四、时间安排
全处扶贫攻坚行动从20xx年8月中旬开始,至20xx年底结束,分3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8月中旬至9月上旬)
8月中旬,安排部署,召开动员会议。9月上旬,完成入户精准识别。
(二)精准脱贫(9月中旬至20xx年底)
在精准识别贫困户基础上,进村入户开展精准脱贫工作,认真制定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贫困人口销号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全处按期整体脱贫。
(三)检查验收(20xx年1月上旬)
迎接省、市、市检查考核、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主体责任,建立处、村两级领导责任制。成立全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部署全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相关处直部门、各村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制定配套方案。由相关处直责任部门制定特色产业扶贫、生态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电力扶贫、危房改造扶贫、医疗卫生扶贫、教育扶贫、低保五保救助及养老扶贫、培训与就业保障扶贫、文化事业扶贫、网格化管理扶贫等十二个配套实施方案。
(三)组建工作队伍。由市、处两级领导连带村、包户的工作机制。按照整合资源、强弱搭配的原则,从党政机关组建12支驻村扶贫工作队。对明年“出列”的两个贫困村,由市选派一名第一书记帮助工作,并协调安排一名县级领导联系一个贫困村。
(四)强化投入保障。坚持以对上争取为基础,以本级财政投入为重点,以社会资金为辅助,以村自筹为补充,积极整合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帮扶作用。大力引导社会扶贫,动员全社会通过捐资捐物扶项目等方式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五)培优基层组织。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干部的力度,发挥村组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作用。深化农村集体股份合作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贫困造血功能。
(六)严肃考核问责。建立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有考核的考核问责机制,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20xx年进行考核总结评比表彰的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全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实效。
(七)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各村和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决战贫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形成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气场。
(八)严格工作纪律。驻村工作组在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时要严守工作纪律,切实贯彻落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能帮、不添乱。做到“六不准”: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送和迎接。工作队干部到基层要注意言行举止,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