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全县的大病保险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20xx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使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筹资机制
(一)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筹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变化,调整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二)资金来源。根据确定的年度筹资标准,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参保居民个人不另行缴费。
四、保障内容
(一)保障对象。全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员。
(二)保障范围。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慢性病费用达到起付线标准以上的,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三)保障水平。
1、起付线标准。以20xx年全县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为标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万元。
2、支付标准。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5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将逐步调整大病保障比例、起付线标准。
五、支付方式
(一)资金支付。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每年将大病保险资金的80%划转到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账户,余下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年度考核合格后予以结算。
(二)报销方式。单次合规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承办商业保险公司即时结算,确保居民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单次费用未超过起付线标准,年度内累计合规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实行年末一次性结算。
六、承办方式
(一)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县人社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支付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县政府招标办通过招标形式选定1家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招标程序。招标主要包括具体支付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等内容。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保险公司承担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二)严格商业保险机构基本准入条件。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县经营健康保险专业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具备网上服务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七、监督管理
(一)基金管理。县人社部门通过日常抽查、信息化监管和建立投诉受理渠道等多种方式,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县财政部门对利用基本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服务明确相应的财务列支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基金管理。县审计部门按规定进行严格审计。
(二)合同管理。县人社部门要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首次签订为期1年的试用合同,1年后签订正式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为有利于大病保险长期稳定运行,切实保障参保人实际受益水平,在合同中对超额结余及政策性亏损要建立相应动态调整机制。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损害参保人利益的情况,以年度为服务单位,合同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三)信息管理。县医疗保险管理局要加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相关信息管理,维护参保人员信息安全,要与商业保险机构明确交换信息的使用范围,要求商业保险机构对因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而获取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大病保险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交换。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对违法违约的行为及时处理。
(四)业务管理。县医疗保险管理局要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原则,在参保、缴费、资金划拨、财务管理、支付结算、费用审核等环节统筹考虑与商业保险机构的衔接措施,要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和商业保险管理资源,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稳妥推进。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抓紧推开,并及时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
(二)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大病保险涉及多项制度衔接。要建立由多部门组成的大病保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要细化配套措施,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三)注意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对大病保险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政策深入人心,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大病保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xx]14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彭静副组长:杨茂兰、李红星、王小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法规综治股),由周兴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永喜、杨友君、丁仁满、王小山、陈启明、易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检查方式及对象:
第一组:负责中方处、泸阳处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杨茂兰 组长:周兴平
成员:舒有为、王小山、陈启明、易芳
检查对象:(19所)
桐木中心小学牌楼中心小学 中方中心小学
县幼儿园星光幼儿园 天娇幼儿园
子恩幼儿园 工业园幼儿园 小蜻蜓幼儿园
宝宝乐幼儿园泸阳中心小学聂家村中心小学龙场学校花桥中心小学 花桥博雅幼儿园
泸阳怀磷幼儿园泸阳博爱幼儿园花桥火马塘幼儿园
泸阳大风车幼儿园
第二组:负责铜湾处、铁坡处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王小林 组长:杨永喜
成员:杨友君滕卫国丁仁满
检查对象:(8所)
铁坡学校石宝学校 未来之星幼儿园
铜湾卡通城幼儿园 铜湾中心小学铜鼎学校
新建中心小学 袁家学校
三、检查时间:
4月13日—15日三天时间。
四、检查内容:
1、校车喷漆的落实情况。
2、校车标识标牌的粘贴情况。
3、校车超载情况及值班跟车教师情况。
4、座位险等保险情况。
5、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有效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6、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12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7、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接送学生、幼儿的档案资料。
8、办理校车手续及检查车况。
五、车辆安排:
县交警大队和县教育局各提供一辆。
六、措施:
(1)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校车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形成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3)4月25—30日集中办理校车手续。
七、要求:
1、社会车辆不得在学校门口或进校园装载学生上下学。
2、各校要教育学生不得乘坐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
中方县教育局中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XX四月七日
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综合治税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实现“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乡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区级、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网络,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公布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对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林水委、监察、审计、教育、科技、民政、卫生、文广体旅、人社、商务、统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申报缴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要到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工程结束后,没有取得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决算。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各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当期发票和完税凭证。
(三)加强物流运输业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加强与运管、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输车辆(船舶)营运证的换发、车队管理、货运市场运行等情况,全面获取各运输企业的车辆数目、车辆型号及车辆变动等真实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情况进行交流核实。税务部门应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定期实地到运输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地方巡查,认真审阅运输企业与委托单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坚决堵塞虚增运输收入、骗取增值税抵扣额的行为。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洗浴、足疗、网吧、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协助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主管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卫生部门要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收费取得收入的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六)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应税收入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有关税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税项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八)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政、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九)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税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加快个体税收征管社会化进程。推进各街道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组织建设,成立街道财税所,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源头控管和纳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管理,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强跨国税源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跨国税源的分析,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与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广体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加大对企业跨境交易、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跨境支付等业务活动的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主权。
(十一)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机关要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要积极侦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恶意欠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综合治税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相关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特定事项时,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并审核验证,发现其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待其补缴税款或纠正违法行为后方可予以办理。
(二)通力配合即时协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
(四)组织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发挥财政所(财税所)职能,宣传和发动社会中介机构、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定期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综合治税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见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区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每年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确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涉及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的部门,要严格执行,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或有税收行为的,坚决不予办理;涉及即时协作的部门,应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制度,一经税务部门提请应当受理,不得借故拖延或变相拒绝;涉及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应定期及时准确的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严禁区级、乡镇、街道之间相互挖税、混库行为,一经发现,除调整财政收入外,并扣减等额财力;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收秩序规范有序。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尽快建立起全区综合治税网络。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在履行纳税义务方面,要起到积极带头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宣传综合治税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工作方案 篇4
各村委会,各下村工作组: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确保我镇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量地按时完成,经研究,决定制定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要着力在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扩大普查宣传动员的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让各界人士关心经济普查,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工作区域划分:
1、经济普查办公室成员:
2、经济普查工作片区划分:
全镇划分为十个普查片区
3、规模企业经济普查工作成员
明确经济普查工作责任与任务
1、经济普查办公室责任与任务:负责指导全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要求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中各阶段的宣传、普查工作的.布置、培训、检查、指导、材料收集工作,并负责普查资料的汇总上报,信息传递工作,资料建档、存档工作。
2、各普查片区工作责任与任务:各片区经济普查工作必须按阶段按时间积极开展,组织好普查员参加普查工作的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普查的登记、清查等工作并准时上报各类材料。
3、法人单位经济普查工作(规模以上企业)由企管站负责,必须严格要求,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真实反映经济全貌。
经济普查工作经费补助方案
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按经济普查的各阶段工作实质完成情况,安排经费给予普查员补助并对普查办公室工作中所需经费进行核拨。
1、参加经济普查普查员培训工作的普查员,按培训时间每天补贴100元/人。
2、各片区普查员工资补贴按普查上报单位个数进行补贴,每个单位补贴20元。
3、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普查办工作人员,规模企业普查工作人员另按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度进行补贴。
4、普查工作过程中若遇其他需加班的上报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经核实后给予相应补贴工资。
工作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整治全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突出问题,规范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切实维护群众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工作任务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发布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公安分局参加,成立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实施步骤
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20xx年5月份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制定印发《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自20xx年6月起,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并将当月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总,填写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见附件3),于当月20日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级对口单位各一份。20xx年9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6月中旬-9月中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六个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开展四次检查,时间是6、7、8、9月份的中旬对城区和三个乡镇的各医疗门诊及药品、成人性用品的零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全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中所要求的职责内容,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部门职责,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各相关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查出重大案件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并及时上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查结合的原则,建立建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经营企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加强宣传,共同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暴光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的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工作方案 篇6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道路畅通,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和重要物资及时运输,让全乡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周朱顶副乡长任组长,陆顺发副乡长任副组长,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全乡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六组。
(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吴赐福,办公地点设路下乡党政办。办公室是全乡春运工作具体指挥和协调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落实春运各项工作,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处理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负责制订工作方案、文件出台、编写简报、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春运宣传,实行24小时值班。
(二)运政执法配合组。组长宋旦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证无牌、非法营运、乱班乱线、甩客宰客等违章行为,督促车辆严格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检查。
(三)交警执法配合组。组长:韦信亮。配合交警部门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查处无证驾驶、客运超载及“三无”车辆、报废车辆、车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与营运。
(四)物价执法配合组。组长杨文。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客运车辆乱涨价、乱收费,确保票价的.稳定。
(五)农机执法配合组。组长甘代祥。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农用车辆及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
(六)公安执勤组。组长郑建蒸。负责客运车辆、停车场的突发性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
(七)公路抢修组。组长周朱顶,成员若干人。负责公路的抢险修复,扫除路障,确保公路畅通。
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加强对春运工作的宣传,开设春运工作专栏,宣传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报道春运工作的动态。
(二)严把客运车辆准入关。及时联系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配合他们严把客车技术关,对无证无牌、未经检测、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坚决不准投入春运。
(三)严把驾驶员素质关。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驾驶员没有客车驾驶证及营运从业资格证的严禁参与春运。
(四)严格“三品”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旅客行包实行开包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村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共同抓好20xx年春运工作。
(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村及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县、乡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作,形成合力。
(三)建立汇报制度。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四)建立值班制度。在春运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值班领导及值班电话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执法单位要以保稳定、保安全、保畅通为宗旨,严禁乱设卡、乱扣证、乱扣牌、乱收费、乱罚款,树立路下乡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