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作方案范文合集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县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工作,及时消除人群免疫空白,维持我县消灭脊灰和消除麻疹阶段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流动儿童及时入册率、建证率,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抗体水平均达到国家目标要求。首轮适龄儿童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95%。
(二)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成分疫苗首轮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95%。
二、实施范围
全县14个乡镇、9个农场和牙叉社区服务中心同时开展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工作。
三、查漏补种对象
全县0-7岁流动儿童(20xx年3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包括本省流动儿童(无本地户口,跨市县居住的儿童)和外省流动儿童(无本省户口,在我县居住的儿童)。
四、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卫生、财政、教育、宣传、药监、计生、妇联等部门共同完成此次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财政部门保障活动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药监部门对疫苗流通进行监管,保证疫苗质量。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计生部门要按要求做好人员落实与安排,协助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发放接种告知书等工作。
(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部署、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经费落实、具体的实施、监督评价等工作。
(三)县疾控机构应根据各接种单位实际摸底情况分发疫苗、注射器,宣传资料、接种告知书、报表等,并做好培训、指导工作。在接种工作完成后负责将接种统计报表等资料的统计上报。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参与督导、评估工作。
(四)接种单位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接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主动与当地政府(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社区),或流动人口较集中的用工单位、企业主等沟通联系,争取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查漏补种期间的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发放告知书和疫苗补种等工作。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辖区的摸底、登记、接种等工作,工作全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摸底透彻、补种完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1、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划分各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实行责任区划管理,精心部署查漏补种工作。在查漏补种月期间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由领导成员组亲自带队,精选业务好,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切实加强督导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抽查儿童及暗访等方式督导评估接种单位摸底调查工作。
2、各接种单位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积极参与。对垃圾村、建筑工地、采石场、养殖场、废品回收点、部队与居民结合地、出租屋、菜地等流动人口聚居地进行彻底的扫荡式、拉网式摸底调查,确保每个片区、每个流动人口集聚地流动儿童和散居漏种常住、临时居住儿童均摸底造册。
(二)做好摸底信息登记工作
1、流动儿童或常住儿童查漏补种摸底信息均应登记在《省0-7岁儿童(本地和流动)查漏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1)上。
2、各接种单位按责任区域,开展拉网式挨家逐户摸底登记工作,不允许将既往掌握的流动儿童直接转抄到摸底登记表上,也不允许只调查而不造册登记。
3、流动儿童查漏补种重点针对外省来本省的流动儿童,本省流动儿童如在异县长期居住(居住1年以上)并常规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可不必重复登记。外省流动儿童若在本地居住超过2年以上且常规入卡正常接种者可不必重复登记。
4、常住儿童只登记发现有麻疹成分疫苗漏种的对象,麻疹成分疫苗之外的其它疫苗漏种者仅纳入补种,不在摸底登记表上登记。
5、各乡镇在3月12日前完成摸底登记,根据摸底情况将本次查漏补种所需疫苗量上报县疾控中心。对查漏补种对象在摸底登记时,发现需补种的儿童,应同时向家长发放“接种告知书”,告知应注意的事项、接种时间和地点。
(三)及时开展疫苗补种。
1、补种原则:补种疫苗一律实行免费接种,各接种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推广使用二类疫苗代替一类疫苗进行补种。流动儿童查漏补种工作中,对免疫史不全的儿童要按照缺哪针补哪针的`原则进行补种。对无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的儿童首先补种1针单价麻疹疫苗和1剂脊灰疫苗,然后根据该儿童所漏种疫苗的品种,纳入常规免疫完成其他疫苗的补种,确保流动儿童均能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相应疫苗的接种。但所有儿童不补种卡介苗。如为候鸟型居住并有明确既往接种记录的儿童,不需补种,要告知监护人在返回原居住地后完成接种即可。对8月龄-7岁无麻疹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免疫史不足的本地儿童,且无麻疹接种禁忌者,也应接种1剂次含麻疹成分的疫苗(3岁以下按免疫程序接种相应的麻疹成分疫苗、3-7岁统一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补种前确定无免疫史、免疫史不详的儿童在本轮集中补种后,应纳入常规免疫接种管理,并按免疫程序规定给予接种第2剂麻疹成分疫苗(两剂之间至少间隔6个月)。
2、补种形式:原则上以通知、动员漏种儿童到接种单位门诊接种为主,反复动员不愿意到接种门诊补种的应及时下村入户补种;有用工单位、企业雇佣关系的流动儿童居住地可通过基层政府要求用工单位负责人、企业主配合协助动员儿童家长带孩子主动到接种门诊补种。较多流动儿童集聚地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定期进行接种。
3、规范实施疫苗接种:各固定或临时接种点应配备充足的有资质的工作人员,规范做好补种工作。在实施补种前,应仔细询问受种者既往健康状况、家族史、既往病史等,严格按照各种疫苗说明书要求掌握禁忌症、注意事项规范实施补种工作,有禁忌症者一律不给予接种,符合慎用症者要通过充分论证后给予接种。特别要注意核查补种前近期(1个月内)有无减毒活疫苗接种史(两种减毒活疫苗如不同时接种需前后间隔1个月以上,无论常规免疫及强化免疫)。接种前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各类疫苗接种告知书由省疾控中心下发电子版给各市县疾控中心,由各市县自行印刷)并告知家长接种前后应注意的事项,特别是加强对疑似异常反应的观察,如有可疑反应应及时报告和就医。
4、认真做好接种登记:在开展查漏补种过程中,疫苗补种记录在附表1中登记的同时,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在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上,已建卡儿童还需将接种记录登记在接种卡中。在查漏工作完成后应将居住在3个月以上的儿童登记入卡,居住3个月以下儿童只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即可。接种证、卡登记的接种记录应准确无误,特别注意批号、接种人员签名等信息要真实、准确,卡、证一致,每针次健康状况问询记录、知情告知、监护人同意签名等信息。
(四)加强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妥善处置。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流动人口查漏补种月期间应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应注意几点:
1、所有设立的固定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如发现疑似异常反应病例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采取医疗救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疑似异常反应的现场处理遵循“边治疗、边调查、边上报”的原则进行。现场难以处理的异常反应应立即协调医疗救护车送往县定点医院,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因经费或其他任何理由推脱病例治疗。
2、发生疑似严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群体性不良反应、接种后不明原因死亡等)应立即暂停接种,并逐级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所有疑似异常接种反应病例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较为严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要及时组织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有经验的专家召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会议,加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进程,避免相关事件久拖未决而引起的家属不满情绪,以及可能导致的其它社会不良影响。
六、经费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商当地财政,保障此次工作所需接种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接种补助经费按每剂次5元下拨至接种单位。开展本次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包括监测、宣传、培训、督导、维持冷链运转、接种耗材等)由县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标准安排保障。
七、时间安排
(一)20xx年2月27日-3月12日完成摸底登记并上报疫苗计划及疫苗需求量。
(二)20xx年3月13日-20日完成查漏补种工作。
(三)20xx年3月21日-25日县级完成“表2、表3、表4”统计汇总和工作总结,并于3月28日上报省疾控中心。
工作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失学”的工作目标,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情系贫困学生,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经研究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春风助学行动”,使用圆梦行动结余资金,资助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拟定此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进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
二、资金来源
从圆梦行动结余资金中划拨200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每人资助1500元;
2、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每人资助3000-5000元;
3、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元。
四、工作程序
“春风助学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资助,拟在XX年元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拟在XX年3月30日前完成。
1、活动宣传及调查摸底。各学校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区教育局“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使该活动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将符合不同类型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孤儿、烈士子女提供孤儿证、烈士证书复印件;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提供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其他类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或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认真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对各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册》及学生《申请表》等进行复核,核定后,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发放。助学资金以现金的形式通过学校发放。
6、资料建档。各校要对所助学生资料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助学行动,区教育局成立以杨汉明局长任组长,江中华副主任任副组长,资助中心、财务科、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助中心翁胜华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助学活动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 12月20日前,学校宣传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XX年1月10日前,组织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3、XX年1月20日前,资助中心下校复核、公示。
4、XX年1月30日前,发放第一批助学金。
5、XX年3月5日前,学校组织符合第二批受助条件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6、XX年3月20日前,资助中心复核、公示。
7、XX年3月30日前,发放第二批助学金。
8、XX年4月15日前,资料建档、工作小结。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活动。
2、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校要积极宣传资助政策营造助学氛围,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助学活动,把经济资助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收集、报送资助活动中典型事例,发挥资助育人最大效益。
3、评审规范,做到公平、公正。
各校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对贫困学生的摸底、评审、公示等项工作,做到认定准确,不徇私情,应助尽助,资金发放及时。
工作方案 篇3
各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xx〕x号)要求,为扎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打造平安清明
各地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督导检查,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创建文明行业
服务质量是殡葬行业的生命线。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做到清明节祭扫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考核。要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按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到实效。殡葬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采取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统筹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主题,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挂横幅、贴标语、设宣传栏等方式,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加强舆情预警和应对工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及时回应。对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和及时公开;对调查不属实的,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倡殡葬行业协会建立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倡树尊老爱幼、厚养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尚,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激励保障举措,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四、加强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告
各地要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值班值守,细化实化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流程工作环节有专人负责,实效全程“痕迹化”管理。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省民政厅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各地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要求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9个省级观察点要在4月2日至4日的每天14:00前上报观察点祭扫情况(附件2)。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4月8日前将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上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兆庆,联系电话:xx(传真),电子邮箱:xx。
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原则
1、严格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全市所有初中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2、严格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特点和义务教育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继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等相对就近入学方式,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引导民办初中学校坚持把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确定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方式。
3、严格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确保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服务对象全覆盖。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初中学校数量,优化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二、工作体制
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20xx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各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民办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严格控制初中班额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xx—20xx年)》的要求,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即不超过50人。坚决杜绝出现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问题。
2、统筹配置教育资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辖区内人口数量的变化情况,认真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与学校布局设点工作。对因区域内中小学布局不合理、教育资源配置不科学造成公办初中学校容量不足、难以满足本地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市、区)政府汇报,加快中小学规划建设,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需求。
3、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主体,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依据区域内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的入学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
4、扩大对口直升范围
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学习。凡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各县(市、区)要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尽可能多的小学校或居民片区实行对口直接升学。
5、完善多校划片办法
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升学。具体办法为:
(1)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升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全部安排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生升学。
(2)多校划片的电脑随机派位工作须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确定区域内优质公办初中“多校划片”范围时,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
(3)优质初中学校“多校划片”学区范围不得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优质初中学校“多校划片”学区范围原则上不得交叉或重合。
6、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2)要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县(市、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
7、随迁子女升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xx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xx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xx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随迁子女的数量和本地区初中学校的布局布点情况,制定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学具体实施办法,科学合理确定接收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学校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3)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4)对于随迁子女较多的地区,县(市、区)教育局可以采取“多校划片”等方式,组织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办法安排升学。
8、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办法
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市六城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xx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xx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9、特殊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
(1)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3)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4)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0、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学校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当保发[20xx]2号文件精神,王店镇认真对照考核细则,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保密工作,在全镇扎实开展保密工作大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
一是镇党委成员带头执行保密责任制和有关保密制度规定,并将保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二是关于市下发的20xx年保密工作要点,镇主要领导亲自审阅,办公室人员进行传阅学习,认真领会保密工作精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保密工作同市同步纳入本地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内容,并在党委会议上研究了保密工作的关键和重点,确保能公开的必须公开,不能公开的要做到保密。
(二)签订责任状。
为加强机关机要文件保密工作,王店镇认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该文件,领导也高度重视,安排党政办公室组织10位相关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状。
(三)健全组织机构。我镇明确了党委书记任四海同志为全镇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办公室党委成员为直接领导,各保密要害部门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在保密要害部门的干部大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能较熟练地操作计算机,有的具有法学、经济学等学士学位。
二、日常保密工作情况
(一)涉密信息管理安全。
一是落实领导审查制度。凡是要公开和上报的信息、材料都要经过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特别重要的信息和材料需党政主要领导审查把关;
二是落实工作部门和人员。王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公开信息的起草、审核、上报或发布,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副主任负责;
三是台帐管理规范。对信息、材料、文件的打印、上报、下发和公布都实行了审核签批,并建立了管理台帐,同时保存了完整的档案资料;四是重要信息专人管理。党委会议记录由党政办主任负责保管;文件由保密员负责传阅和管理;档案资料由档案助理负责管理和查阅;计算机和贮存介质中的'信息由计算机操作员负责管理,计算机设立密码,涉密机房禁止非相关工作人员进入。
(二)要害部门管理基本到位。我镇确定党政办公室、文印室、财务室、档案室为涉密要害部门,机关计算机为涉密要害部位。在管理上做到了“三有”。
一是有制度。我镇今年出台的《王店镇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王店镇接待市外新闻媒体采访工作管理规定》和《党政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都分别明确了保密事项和内容;今年,随着政府机关计算机的增加,我们专门制定了《王店镇政府机关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二是有台账。建有计算机设备管理台帐,传真记录台帐,上级文件收阅台帐,文件打印、制发、登记台帐,档案查阅记录台帐。
三是有检查。今年以来,我镇开展了二次保密工作检查,认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确保保密工作不断加强。
(三)涉密载体管理规范。
一是涉密文件明确专人管理,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和存档都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是涉密文件制发,由党政办起草把关,相关领导审核,党委书记、镇长签发;文件制作在本机关文印室进行,编排有序号,登记有台帐;文件、材料的打印和复印都需经办公室指定人员审查签字后方能进行。三是涉密文件的销毁由档案管理员负责,都履行了报批、登记手续,并在市保密局指定的单位进行出售或销毁。四是涉密信息电子版没有出现私自储存和复制行为。
三、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王店镇政府机关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二)技术防范到位。计算机都由操作人员设置了操作密码;都安装了正版杀毒软件和防火墙,防止病毒侵入;计算机设备都明确操作人员为管理人员和保密责任人,并建立了台帐;涉密计算机(文印室计算机)没有接入国际互联网。在网上进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制度,确保保密和公开同步。
(三)对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清查登记
镇党委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对我镇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清查,经查,我镇有涉密计算机2台,非涉密计算机26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1个,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30个。在清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