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17 20:07: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汇编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工作方案汇编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个学期过去了,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但总会有些许遗憾,有些许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下面在总结之后,将下学期的一些想法附上,以备忘。

  一、科研工作

  落实更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如力争协助每位教师打造一篇高水平论文

  课题结题中继续发挥科研引领的作用,打造高水平成果

  继续组织教师的科研培训

  继续组织科研骨干的沙龙活动,活跃学校文化氛围

  继续组织骨干教师大讲堂,

  考虑科研骨干考察

  二、学科组工作

  参与学科组工作,策划学科组工作,引领学科组工作,丰富学科组活动

  组织学科组长参与科研培训,

  以学科组、备课组为单位开发校本课程

  深化学科组的学科性质研究,加强学科本位。

  三、研究性学习

  存在的问题:

  与校本课程整合过程中,更多的'指导教师由于时间关系,专注于校本课程,对于研究性学习的指导力度不够,或者指导很不到位,导致有研究无成果,有过程没结果。没有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这是我们的瓶颈。

  继续沉入年级,加强对教师的指导。

  力争能够上课,在课上对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的引领

  成立研究性学习教研室,加强研究性学习的师资。

  希望每个年级每周用一个课时进行研究性学习

  四、关于校本课程

  目前校本课程与研究性学习整合,活跃了校本课程的内容和形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校本课程要纳入学校规划,以课程的视角审视学校的所有课程,规划学校课程,开发特色校本课程。

  五、关于新课程

  一些规定要重新进行审视,尤其在新课程改革三年来,有些东西需要进行整合,有些需要重视审视。

工作方案 篇2

  按照《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X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宣贯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xx﹞530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XX省人民政府省长谢伏瞻签署的20xx年第154号省政府令《X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20xx年第154号令,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把宣传贯彻《办法》与当前的治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二、基本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和宣传《办法》,让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干部职工牢固掌握《办法》的各项规定,特别是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明确源头治超内容,明确路面治超要领,明确法律责任,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办法》的基本要求,保障《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确保全年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基本杜绝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行驶,确保我市治超工作扎实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全市宣传贯彻《X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和路政管理科,由王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宣传贯彻《办法》工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制定宣传贯彻《办法》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部署,拿出有效措施,确保宣贯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交通路政管理机构要依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四、具体安排

  (一)宣传贯彻内容

  《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办法》对公路治超工作将产生的积极意义。

  (二)工作措施

  1、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强化治超责任意识

  20xx年9月11日至9月22日为集中学习培训阶段。各单位要把学习《办法》列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办法》学习培训活动,每人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自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自学《办法》,每人抄写一遍《办法》,做到学前有准备,学时有记录,学后有体会。

  (2)集中培训。集中培训采取分类培训的方式进行,重点讲解《办法》以及与履行治超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内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系统相关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局属二级机构负责本单位人员及治超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其他学习培训方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举办多种形式的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知识竞赛、考试等,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创造条件,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干部职工全面理解《办法》,准确把握《办法》的基本精神。年底前市局将组织《办法》规章知识考试。

  2、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治超工作良好氛围

  20xx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宣传贯彻阶段。各单位要结合本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报道《办法》,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办法》,使政府相关部门、运输企业和广大车主和驾驶员都能进一步认识到超限超载的违法性及其危害性,了解《办法》赋予的相关责任、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各单位要利用对外办公场所、政务审批窗口、办案大厅、超限检测站等场所的告示牌、宣传牌、电子播放设备等设施张贴宣传图片、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图文、音像资料;要在货运源头单位设宣传点,散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现场介绍《办法》内容,接受咨询;要沿路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要利用执法车辆开展流动宣传。

  治超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人民政府20xx年第154号令《办法》以及省、市关于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具体。重点宣传:

  (1)国家和我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及相关规定。

  (2)治超工作成效,特别是货物源头、车辆源头、路面超载的治理等方面的新举措、新做法。

  (3)治超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等。

  (4)依法治超、文明治超等治超队伍建设方面好的做法。

  (5)加强治超工作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设备,不断提高科技治超水平好的经验和做法。

  (6)对恶意超限、闯卡、拒不接受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曝光。

  (7)加大治超工作研究,积极开展治超工作交流,构建治超长效机制方面的经验。

  3、全面贯彻执行《办法》规定,加大治超工作力度

  《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沟通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履行治超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治理超限超载制度落实到位。要以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源头治超工作

  根据《办法》规定,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并采取巡查或者派驻行政执法人员的方式,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货运源头单位较集中的区域,在其主要出入口设立定点监管点,实施有效监管,防止从源头产生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2)进一步做好路面治超工作

  各单位要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治理超限监控网络。执法人员在进行超限治理执法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按照法定的超限认定标准,在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实施货运车辆超限检测、检查。对超限车辆避站绕行等行为,应当以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查处。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货运车辆运输可解体物品的,应当责令承运人卸载,对拒不卸载者,应当强制其卸载,严禁违反规定放行超限货运车辆或者只罚款不实施卸载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系统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超限运输违法信息登记抄报制度,对货运车辆超限违法行为及时登记、抄告、处理和公示,实现信息共享。对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移送回来的案件,要严格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规定,认真妥善处理。

  (4)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过错责任。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和明查暗访力度,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通过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切实保障依法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督检查

  为确保宣传贯彻《办法》工作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专门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的宣传贯彻《办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四)总结提高

  各单位要在明年1月底前将宣传贯彻《办法》工作总结报送市局政策法规和路政管理科,报告应包括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实施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内容。在宣传贯彻《办法》过程中,如发现对《办法》有关规定存在不同理解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政策法规和路政管理科联系。

  五、工作要求

  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是当前交通运输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和路面治理相结合,规范行政执法和严格行政责任追究相结合,通过《办法》的颁布施行,解决了一些长期制约治超工作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治超成员单位的治超职责、治超经费来源、源头管理措施等重要事项,进一步规范了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办法,并突出了对违法违规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宣传贯彻《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办法》的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积极意义和深刻影响,将其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宣传活动,抓好《办法》贯彻实行,切实维护公路的安全、完好和畅通。

工作方案 篇3

  为扎实做好全镇范围内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汛期发生房屋坍塌事故,根据《遵义县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住宅房屋镇级生产经营企业用房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房。

  二、排查内容

  (一)对建筑年限较长、建设标准较低、长久未进行维修维护的住宅房屋(含居民农民自建房屋),重点查看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拆除,危险点和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清除隐患,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对生产经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用房、农贸市场等公共房屋建筑和农村居民自建房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明显的结构和使用安全隐患、房屋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有关住房或单位是否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是否属于危改房屋等。

  (三)对在建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是否严把材料关、设备关、现场关、工艺关等关键技术节点及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整治。

  三、排查职责

  本次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村属地负责,单位各司其职,业主自查自报”为总原则,落实排查工作责任。

  (一)各村: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住宅房屋进行排查并统计上报。

  (二)镇属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的用房进行排查并统计上报。

  (三)镇安监办:负责对全镇范围内的镇级生产经营企业用房进行排查并统计上报。

  (四)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对全镇范围内在建建筑工程进行排查并统计上报。

  四、排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本次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负责,对本单位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工作。为切实抓好本次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成立以镇长黎茂伦为组长,人大主席沈贵生、武装部长刘枚鑫为副组长,村建中心、安监办、各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镇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建中心,甘建坤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目标,抓紧排查。本次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镇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抓紧排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楼要采取有效的整治和治理措施,避免发生房屋坍塌事故。于6月5日前将排查表报镇村建中心,村建中心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经黎茂伦镇长审阅签字盖章后在6月6日前将资料报送报送县住房城建局质监站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镇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危旧楼安全排查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要责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向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和解释说明,并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排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工作方案 篇4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二五”规划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规划。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现提出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 总体规划包括内容有: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经济结构调整的布局、任务和重大工程,区域结构调整的方向、原则和重点;改善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的任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其他需要纳入规划的

  事项。州(地、市)级及县级规划要更多地述与本地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由于州(地、市)及县辖区较小,资源环境差异不大,调控手段有限,因此,“十二五”规划不需要搞成一个庞大的规划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和县,可以把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编制一个规划。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政府编制专项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结合我省的情况,在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科教兴青、人才强省、资源转换、开放融入、民众创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重点组织编制水利、能源、交通、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旅游等重要资源开发和保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等公共事业,以及战略性产业和一些涉及国民经济重大布局的产业等专项规划。规划期一般为五年,展望到20xx年。结合我省实际,初步考虑编制以下重点专项规划:(省略)

  (三)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是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区域规划主要作用是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等落实到具体地域空间。要着眼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期为五年,展望到20xx年或更长一些时间。

  根据我省生产力总体布局的特点和《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青海省区域协调发展规划》要求,各地区自行安排编制区域规划,促进全省各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前期研究、起草、衔接、谁、批准、公布、评估、修订等各环节的工作。

  (一)前期研究

  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内容。根据以往的做法,在规划纲要框架形成之前,应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发展趋势预测、重点工程论证等前期工作。通过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理清长远发展思路,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前期研究将采取由发展改革委组织力量研究、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或著名专家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研究等三种方式,同时将委托课题和招标研究课题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以增强专家、学者们的责任感,提高前期研究水平。

  按照超前研究问题、充分分析形势、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与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将开展发展环境、思路目标、产业结构、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8方面计30个专题研究,主要研究课题及

  负责单位:

  发展环境:(省略)

  产业发展:(省略)

  城乡区域:(省略)

  科教文化:(省略)

  改革开放:(省略)

  人民生活:(省略)

  资源环境:(省略)

  (二)起草工作

  1、原则

  起草规划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立项

  编制规划必须进行立项。总体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由同级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除同级政府统一安排外,其它规划由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报同级发展发展改革部门立项。立项报告要说明立项的理由、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提纲、组织形式、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

  3、内容

  总体规划包括的内容有:发展方针、发展战略和目标;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方向;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和原则;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开发保护的重点任务;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扩大开放的总体布署等。

  专项规划包括内容有:发展方针和目标;重点任务、主要建设项目及其布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区域规划包括内容有:人口、经济增长等的预测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发展轴、中心区等区域空间布局框架;城镇体系及其功能定位;产业聚集区等各类功能区的划分及其定位;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统筹建设的重大工程;区域协调机制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三)衔接工作

  各级各类规划之间必须进行衔接,未经衔接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

  总体规划的衔接:省级总体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与相邻省区规划进行衔接,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规划进行衔接。州(地、市)和县级规划按上述原则进行衔接。

  专项规划的衔接:专项规划由同级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与上一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区域规划的衔接: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将区域规划草案送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并与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四)论证工作

  省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省规划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州(地、市)级规划可以委托省规划咨询委员会或其它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论证。

  (五)批准和公布

  总体规划草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同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签署命令公布。

  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四、总体进度安排

  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一般都要经过前期研究,形成基本思路、研究提出规划框架和规划草案几个阶段。根据规划编制程序,按照20xx年1月规划纲要提请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时间要求,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工作方案 篇5

  为扎实推进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从即日起至xx年9月20日,在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市直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市直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是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消防检查部署到各单位的`科室;是否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是否挂牌督办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二)部门监管情况。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有无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将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消防检查情况。是否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四)工作履职情况。是否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底)。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二)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提请单位上层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

  (三)总结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储艳云,副组长:刘跃进、施勤、鲍习化、祁雷、欧阳海、严书红、纪明勤,成员: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毕红仕、苏波兼任主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到位。(二)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请于5月30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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