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13 17:58:2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范文合集五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范文合集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第一条为促使社会团体健康发展,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各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下称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下称社团).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下称年检)。

  第三条社团年检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时问,但须于6月30日前结束。

  第四条登记管理机关与其核准登记的社团的办事机构不在同一地点的,可以委托下一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受委托的登记管理机关于年检结束后30日内,将年检结果报送原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社团年检的内容包括: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三)开展经营活动情况;

  (四)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五)协事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六)负责人变化情况;

  (七)在编及聘用工作人员情况;

  (八)其它有关情况。

  第六条社团年检的程序是:

  (一)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有关年检公告或通知;

  (二)社团在规定的时间里领取《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三)社团按要求准备材料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四)登记管理机关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年检内容进行检查并审核有关材料;

  (五)登记管理机关做出年检结论。

  七条社团在接受年检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上一年度财务决策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三)《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

  (五)其它需报送的有关材料。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在对社团进行年检过程中,可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对社团财务进行检查或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九条社团年检的结论分为“计价”和“不合格”两类。年检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在《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上签署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印鉴。

  第十条社团符合下列情形的,确定为年检合格: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无违法违纪计为;

  (三)财务制度健全,收入和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及时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及机构设置备案手续;

  (五)认真按民主程序办事;

  (六)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年检。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为年检不合格:

  (一)一年中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的;

  (二)经费不足以维持正常业务活动的;

  (三)违反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

  (四)违反财务规定的;

  (五)内部矛盾严重,重大决策缺乏民主程序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乱收会费的;

  (七)无固定办公地点一年以上的;

  (八)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或机构备案手续的`;

  (九)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年检的;

  (十)年检中弄虚作假的;

  (十一)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

  第十二条年检不合格社团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社团,按照有关规定另作处理,并出登记管理机关在报刊上予以公告,公告费由社团承担。

  第十三条社团不接受年检或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团体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作方案 篇2

各社区党委、党(总)支部,各居委会(场)、机关各部门:

  为强化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进一步激发工作干劲,提升工作合力,推进街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推动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争一保三夺十一”目标。经研究,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责任和各项重点工作,构建大督查、强推进、严处罚、重效率的督查机制,以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时实效为原则,以增强责任心、提升落实力为目标,整合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资源,加大对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街道办主任王莉同志为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彭涛同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郭爱武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和纪工委全体人员,同时根据各时期工作重点督查方向不同,财政所、信访办、创卫办和征收办等部门负责人参与。

  三、督查内容

  (一)对居委会重点工作督查和作风建设督查。重点工作主要根据街道对居委会的目标责任状排出月推进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建设:协护税;居级集体经济收入;新增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策应扶持资金;净增限额以上各类企业、服务业。

  2、招商引资。

  3、房屋征收。

  4、信访稳定。

  5、创卫工作。

  6、社会发展各项指标。

  7、各类加分指标。

  作风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居委会办公环境、三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完成网络问政交办单和履行工作纪律等。

  (二)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督查。主要内容为:

  1、出勤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缺席。因病请假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含1天)的`由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办事处主任批准;三套班子领导请假由党工委书记批准,报办事处主任备案,公事请假需提供会议通知,所有请假均使用制式请假条书面请假。

  2、工作纪律。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佩戴工作牌,外出办事要将去向告知站所其他人员,并及时更新去向告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严禁在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工作等规章制度;实行文明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透明服务,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烟灰缸、垃圾筐及时清理,不乱贴乱画,室内无杂物,在各人负责的公共卫生区维护环境整洁,无纸屑、垃圾、痰迹。

  4、会风会纪。参加所有会议,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严禁接打电话,紧急电话确需接打的,必须经会议、学习组织者许可后到室外接打。

  5、节俭办公。提倡厉行节约,办公用品一律精简,统一计划,集中采购使用,扎口管理,提倡双面打印;离开时及时关闭各类办公电器;公务接待事前申报主要领导和纪工委,就餐陪客不超标,压缩费用,杜绝铺张浪费。食堂就餐实行光盘行动。

  四、督查方式

  大督查分为三个督查小组:

  1、主要负责傅庄(含)以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

  2、主要负责11个行政单元的作风建设督查;

  3、主要负责傅庄以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和机关作风建设督查。

  督查活动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督查结果由三个小组梳理后汇总,每月最后一周周六会议上以视频形式播放并点评。机关作风督查每周不定期开展,每周六点名会进行通报,月末进行集中通报。

  五、考核处理

  (一)居委会重点工作推进督查考核。

  凡被督查到重点工作落后序时进度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被督查到重点工作推进落后与序时进度两次的,主要领导对居委会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居委会作风建设违反规定被督查到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机关作风督查考核。

  1、凡迟到、早退的,无故缺席或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月累计三次以上的取消年度目标奖。

  2、凡被督查到办公场所环境脏、乱、差的,进行黄牌警告,仍不及时整改的,扣除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3、凡被督查到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取消当月考勤奖;被督查到两次的待岗三个月,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被区以上部门督查到的,在区里处罚的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借用或临时人员予以退回或辞退。

  4、参加区以上会议发生缺席、迟到、早退、手机响铃被督查通到的,在区里处罚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

  5、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条线领导责任并给予同等处罚。

  希望街居全体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要求,以扎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不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的原则。以简报、图片和小结等形式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进一步加大我县食品监管工作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特制定本方案。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结合我县实际。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监管人员的作用,建立一支专业人员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食品安全监督队伍。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率和网络运行率分别达100%。

  (二)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三、监管网络

  建立以县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乡镇人民政府为基础、村委会(社区)和企业参与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工作,一级监管网络建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

  依据各自工作职能,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监管相关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监管对象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

  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2.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 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管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确保责任领域的食品安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本系统内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3.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并将系统监管员名单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负责本乡镇、园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二级监管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餐饮店、食堂和农村家宴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村级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园区内生产、加工、流通和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

  (三)三级监管网络—成立以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1.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由村委(社区)主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体负责本村(社区)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任组长。

  由各监管部门与所监管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多环节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职责

  (一)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诚信守法,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组织和配合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调查处理,受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并及时总结上报。

  (三)严密监控和预防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监督。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查处。

  (四)重点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广泛征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意见。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

  五、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原则。把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和完善重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投诉举报、事故处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

  (二)严格责任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者的素质,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人头。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新型消费理念。积极发动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意识。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公开举报和媒体公示制度。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方案 篇4

  各市(区)民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xx〕x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早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届大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

  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三、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推行文明生态殡葬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xx〕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xx〕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回应群众关切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市局确定兴化墓园为全省清明节观察点。各市(区)要确定1个公墓为全市清明节观察点,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4:30前上报《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请各市(区)于3月1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观察点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6日前上报20xx年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工作方案 篇5

  一、背景

  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是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我县通过多年的努力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不断发展,人民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扩大,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已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的目标发展。20xx年3月我国颁布了《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年9月卫生部又按照《条例》的要求,颁布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了解全县贯彻执行《条例》、《规范》及当前的计划免疫工作现状,找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影响因素,促进我县计划免疫工作的落实,迎接省卫生厅20xx年年终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检查,我局决定于20xx年11月12--15日对全县预防接种单位开展20xx年年终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评检查,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的

  (一)了解全县贯彻执行《条例》及《规范》的`情况,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二)了解当前计划免疫接种工作现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调整措施,改进工作,确保入册、建证率、糖丸、乙肝及麻疹类疫苗接种及时率、“八苗”全程接种率、“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单苗基础、加强合格接种率达到目标要求。

  (三)评价查漏补种工作常规开展情况、AEFI监测情况及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等情况。

  (四)评价县20xx年入托入学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落实情况。

  三、调查内容与方法

  (一)调查内容

  1、免疫规划管理。

  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评内容,采取量化评分方法,全面评价免疫规划接种实施、资料管理、疫苗、注射器及冷链管理。

  1)《条例》和《规范》相关内容执行情况。

  包括: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资质考评情况;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管理情况;疫苗接种记录及登记情况;流动儿童接种管理及查漏补种情况。

  2)扩大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入册建卡、建证率;乙肝及麻疹类疫苗接种及时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施和基础免疫、加强免疫接种率;免疫服务形式;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与控制;疫苗与冷链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安全注射;督导考评;宣传培训;资料管理等情况。

  2、接种率调查

  (1)新生儿入卡、建证率:每个调查单位随机调查20xx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出生儿童5名,调查入册、建证率、首针乙肝及时接种免疫情况。

  (2)基础免疫:每个单位随机调查20xx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出生儿童8名,调查:①入册、建证率、②、乙肝疫苗首针、麻疹类疫苗及时接种率;③、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含麻疹成分)、乙肝、乙脑、A群流脑(第一针)、甲肝疫苗基础免疫单苗合格接种率;④、“八苗”全程接种率和“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

  甲肝疫苗接种调查年龄组可扩大到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出生儿童,直到甲肝疫苗接种适龄儿童满8名即可。

  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含麻疹成分)、乙肝、乙脑、A群流脑(第一针)单苗基础免疫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12月龄内完成,甲肝疫苗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18-24月龄内完成。

  (3)、加强免疫:每个单位随机调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出生儿童8名,调查百白破(无细胞百白破)、麻腮(含麻疹成分)、乙脑疫苗加强免疫合格接种率。

  百白破、麻腮(含麻疹成分)疫苗加强免疫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18-24月龄内完成,乙脑疫苗加强免疫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24-30月龄内完成。

  (二)调查方法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抽调县疾控中心6名,卫生院计划免疫业务骨干9名,分成3组完成检查工作。

  1、免疫规划资料管理

  (1)现场查阅资料;

  (2)核对实物;

  (3)数据逻辑分析。

  2、接种率调查

  (1)抽样方法:随机抽样

  (2)调查方法:采取入户调查、询问家长、核对接种卡、证记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

  3、入学入托工作督导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四、结果判定及评分

  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本次评分标准参照《县20xx年年终免疫规划督导评分标准分解表》进行量化评分。

  五、检查结果汇总、分析与通报

  接种率调查的资料由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进行整理和分析,结果上报县卫生局,督导结果通报全县各预防接种单位。

  六、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本次考评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抽调县疾控中心及卫生院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全县分3组进行检查。调查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占20xx年综合考评检查的60%(其中20xx年

  上半年占40%)。

  七、具体检查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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